运动损伤对优秀运动员愈后竞技状态影响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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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损伤对优秀运动员愈后竞技状态影响的探讨

晋松1郭鸿1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成都610072

通讯作者:晋松:男,医学博士,副教授,运动医学硕士生导师

摘要:通过对四川、重庆等多个优秀运动队8个项目200名运动员进行问卷调查,及对部分运动员、教练员进行访谈,发现专业运动员运动损伤的性质与产生的原因与他们所从事的运动项目有关。同时还发现,运动损伤在康复过后,仍会造成竞技状态难以恢复的现象。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包括四个方面:①在康复评定过程中,判定运动员竞技能力是否恢复,普通评定量表不适宜运用于运动员;②竞技运动员ADL能力的改善,并不能代表其竞技能力的恢复;③教练、团队及个人对竞技运动员竞技能力恢复与否认识的差异性;④运动损伤对运动员产生心理影响,形成心理疲劳及逃避心理。建议,重视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的预防及正确的训练方法,同时注意运动员心理干预,减小运动损伤对运动员的心理影响,恢复运动员的竞技状态。

关键词:运动损伤优秀运动员竞技状态评价标准心理影响

【中图分类号】R8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213(2016)09-0271-02

运动损伤是指运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伤,即与运动技术和训练有关的损伤,也有人称之运动“技术病”。其损伤部位与运动项目以及专项技术特点有关。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和参与人数的增多,体育运动中损伤的发生率也日益增高[1]。目前竞技体育大强度、高对抗度的日益提高,因此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员的运动损伤也随之增长,致使运动损伤成为竞技运动员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对运动员自身或团队都有重要的影响,对其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少优秀运动员在损伤并康复后表现为其竞技状态仍然难以恢复。笔者对四川省及其他省市8个项目近200名男女优秀竞技运动员进行走访调查,几乎所有竞技运动员在运动损伤康复后其竞技状态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笔者就其主要原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并探讨。

运动损伤的原因

参与调查的8个运动项目,可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个人项目包括体操、田径、羽毛球、柔道、网球,集体项目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参与调查的200人损伤的主要原因均与项目及其专项技术特点有关,高对抗类竞技项目不可避免会伴随其相关部位运动损伤的出现,如柔道运动员易造成半月板损伤,因为运动员们经常使用的动作有“背负投”、“夹颈摔”、“大腰”、“体落”、“穿腿”等等,这些动作有两个共同的特征:一个是膝关节始终处于旋转状态,另一个是膝关节经常做突然的伸直或屈曲动作。在膝关节旋转状态下,同时合并突然的伸直或屈曲动作,就使半月板前后角之间产生矛盾着的方向不同的力量,即所谓的“半月板矛盾运动”,形成半月板损伤[2]。但诸类项目竞技运动员运动损伤共同原因总结如下: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运动前不做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充分,身体状态不佳,缺乏适应环境的训练,以及教学、竞赛工作组织不当;运动竞技状态不良;外界暴力损伤。其中身体疲劳是造成竞技运动员损伤的主要原因,第二为长时间高强度运动造成慢性损伤,第三则是竞技运动中来自于外界暴力而造成的急性损伤。运动损伤中急性多于慢性,急性损伤治疗不当、不及时或过早参加训练等原因可转化为慢性损伤。

运动损伤的性质与程度

不同项目竞技运动员损伤性质与程度跟其自身运动项目密切相关,如体操运动员受伤部位多是腕、肩及腰部,与体操动作中的支撑、转肩、跳跃、翻腾等技术有关;网球肘多发生于网球运动员,与其击球、发球动作有关。损伤性质可分为急性损伤与慢性损伤,而本文所探讨的在康复后仍会影响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损伤性质为急性损伤,即一瞬间遭受直接暴力或间接暴力造成的损伤。

运动损伤的程度可按损伤的轻、中、重度进行划分,一般轻伤指在受伤后仍可以按原计划进行训练,中等程度伤指在受伤后不能按原计划训练,需停止患部练习或减少患部活动,重度伤指在伤后需要全休一周以上才能恢复训练[3]。本文所探讨的在康复后仍会影响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损伤性质为中等程度以上的损伤。

竞技状态难以恢复的主要原因

康复评定方式的欠缺

康复竞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恢复在现代康复医学的判定仍以运动功能的恢复作为标准。在整个康复工作程序中,评估可分为初期评估、中期评估和结局评估3种,对运动员来说,提出重返运动场的建议目前主要依靠结局评估。运动员的主要评定内容为运动功能,而运动功能评定内容包括肌力评定、关节活动度的评定、肌张力评定、感觉功能评定、协调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步行能力评定,运动员训练状态监测量表。而以上评定内容仅仅能够判断患者的功能障碍以及残疾程度,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康复治疗或克服残疾给患者带来的功能障碍,所反映出的只是普通人群的功能状态变化,并不能反映竞技运动员的特定运动技能的恢复与提高。单纯的组织愈合、修复重建,并获得正常的肢体功能,并不能满足竞技运动员职业的要求。因此间接造成竞技运动员过早参与训练,没有获得足够时间治疗以及休养,导致很多运动员身上都存在陈旧性损伤,无法达到良好的竞技状态。但肢体功能的恢复程度,尤其是竞技状态的恢复程度和恢复时间,主要依靠康复训练的指导与实施,在这一方面,国内外无论在基础研究还是临床研究方面,目前还都是一个薄弱环节。

ADL能力的改变不能反映竞技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恢复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所反映的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最具有共性的活动能力,以及适应家庭、社会、职业的能力。而常用的ADL评定量表中仅仅只能判断普通患者在ADL方面能否独立及独立程度和功能预后,例如Barthel指数量表、PULSES量表功能活动问卷(FAQ)以及功能独立性评定量表(FIM)。进入21世纪以来,竞技运动水平日益提高,运动成绩不断刷新。对竞技运动员无论从身体机能,专项技术还是心理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日常生活能力的改善并不能用于判定竞技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的恢复。可见目前康复医学研究与临床实践尚不能满足竞技运动员损伤后功能与竞技水平恢复判定的需求。

3.3不同角度认识的差异性

不同项目的竞技运动员在康复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教练及团队。教练对于运动员的损伤后康复的认知差异,团队对个人的急迫需求,均会影响到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恢复。调查显示集体项目的教练对运动员的要求更为严苛,会存在担心影响团队的训练进度,运动员更多时候在还没达到完全恢复即已经加入团队的高强度训练,导致运动损伤不能及时复原,更有可能导致很多运动员残留后遗症,如陈旧性损伤。并且教练员对于运动员运动损伤后压力-相关成长的认知不足,单纯追求训练的严格性,忽视了对运动员的个人成长(例如信念),心理成长(例如体育素质),社会增长(例如社会支持)及身体增长(例如力量)赋予关注,致使运动难以在损伤后难以融入团队及综合素质的提升。而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团队因素会影响其康复状态,团队成员的态度及状态均会直接造成患者心理的变化,从而影响其竞技状态。由于竞技体育特殊的专业化训练,运动员体内各系统机能都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与适应,一旦骤然停止训练,破坏了机体内环境的运动适应性平衡,就会产生一系列功能紊乱的临床症状,运动医学中称为“停训综合征”[4]。运动员损伤及后续治疗中都可能发生训练中断,必须注意“停训综合征”的问题,否则不仅使运动员产生临床不适症状,还可能影响其运动竞技状态的恢复,影响康复治疗效果。因此,康复医师和治疗师对于运动员的特殊生理状态认识程度,也直接影响到运动员的竞技状态的恢复。比如,运动员一般都采用“超负荷”训练的原则,即训练中采用的负荷都要超过原有水平。在一定限度内,超过原有水平越多,训练效果越显著。这种特殊的训练模式,使得运动员肌肉的基因表达、能量储备、酶活性等都与普通人群不同,运动损伤后肌力的训练,应基于运动员这一特定的生理基础,才能取得较好的训练结果[5]。

心理因素的影响

运动心理学家Williams,J.M.,&Andersen,M.B提出应激-损伤模型(见图1),认为当运动员处于应激情景时(如高竞赛压力、以前受伤部位疼痛等),他们的应激源历史、人格特征和应对资源这3个因素会相互或独立的使运动员产生压力反应。其中应激源历史和人格特征倾向于增加压力反应,而当处于应激情境中时,应对资源缺乏则更多的表现为身体激活和注意力涣散[6]。正是这种不断增长的压力反应增加了运动员受伤的危险,也会影响到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因此必须适时干预这种不良的应激方式,防止损伤后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恶性改变。

心理疲劳是指长时间、紧张、单调的工作,导致心身紊乱,出现的心理疲乏感和心理耗竭感。竞技运动员长期处于紧张,单调、高强度的训练中,当在损伤后精神的松弛,身体训练的中止,让其压力反应超过个体承受能力引起消极的心身反应,从而导致康复后运动能力的降低,也引起体内物质代谢的的异常,认知功能的减退,行为调控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其竞技状态的恢复。

逃避行为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受到损伤后心理状态的改变。这些改变可以来源于教练,亦可以是运动员自身。一般而言,个体项目对来自于教练员,集体项目多来自于运动员本身,这些都与运动成绩直接相关。优秀运动员在损伤后,开始忧虑伤后运动成绩下降,教练员和队友的埋怨,亲人担心,不敢做高难度动作,厌烦训练。因此造成竞技状态难以恢复,甚至终止运动员生涯。

促进竞技状态恢复的建议

注重优秀运动员运动损伤的预防

由于竞技运动自身的特点,要完全避免运动损伤的发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科学的预防可大大减轻运动损伤的程度或推迟发生的时间,为达到满意的康复疗效而创造条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训练前认真做好运动的准备活动大大提高肌肉关节韧带的柔韧性和伸展性,这对预防运动损伤有重要的作用。做好及时有效的放松,对预防运动损伤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在大强度、大运动量的训练后要特别注意训练后的放松工作,及时舒解相关关节与肌肉;在高强度训练后可以注重冰敷。目前,不同项目应针对其运动特点采取以胶布、护膝、护腕等防护装备有比较好的预防作用,以既能起到固定作用又能运动的松紧程度为宜。在日常训练中辅以重刺激按摩相关运动部位,不但可起到预防作用,还可起到保健作用。教练员尽量避免训练中在运动员身体疲劳时加重负荷强度和技术难度,科学合理进行新技术的训练,训练时不能运动负荷不能恒定不变,多进行耐力训练。个人项目注意专业技术训练,加强技术巩固,及早建立动力定型。集体项目还应重视准备活动。对易伤部位进行针对性的练习,提高应急能力,在训练和比赛中注意佩戴适当防护装备。

4.2促进运动康复医学的完善

我国康复医学作为新兴学科尚存在一定不足,但却承担了优秀运动员运动健康、运动损伤防治的重要职责,因此康复医学及运动医学需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促进运动康复医学的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们可将运动员肢体功能恢复的时间,竞技状态的恢复,以及特定运动技能的恢复、提高等问题,作为目前康复医学临床亟待探索、研究的课题。尽可能完善针对竞技运动员的特殊康复评定方式,制定更加有信度与效度并针对运动员运动损伤后竞技状态评定的方式方法,更加准确判定运动竞技状态的恢复情况。

4.3积极科学地进行康复治疗

当运动员出现运动性损伤时,应积极治疗。临床医师、康复医师及康复医师必须严格掌握运动员的特殊生理状态,制定因人而异的具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方案,做到轻伤做到边练边治,练治结合,中等损伤以治为主,达到痊愈后再训练。体育运动的动作的主要是靠肌肉骨骼系统来完成,并且是在神经系统的协调控制和指挥下完成。汪黎明等[7]认为肌肉系统是主要的动力系统,人体姿势的维持、良好动作模式的建立都靠肌肉的协调工作来达到。肌肉问题的出现和存在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其中肌肉的紧张问题又是肌肉问题处理的关键所在。因此,康复功能锻炼要按照肌肉紧张的处理、肌肉力量的恢复、本体感觉与整合训练的流程来进行。预防“停训综合征”,早期过度负荷,中后期肌力训练、本体感觉训练不能适应不同运动项目运动员的康复和竞技状态恢复等问题;结合微创手术,遵循“超负荷”训练的原则,注重后期肌力训练[8]。

4.4重视心理干预

机体康复过程也是心理康复的过程,心理恢复对机体康复起着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因此应重视机体损伤的医疗与运动康复,同时不可忽视心理损伤的精神恢复。运动员在治疗伤病期间可采用心理辅导和心理训练,巩固运动技术,尽早恢复训练。及早进行心理干预,减少运动员不良心境的产生。心理干预需要教练、医生及团队共同参与,给予运动员足够的信心,让其重新踏入竞技场时能够斗志昂扬,心态从容。

结语

综上,专业运动员运动损伤的性质与产生的原因与他们所从事的运动项目有关。同时还发现,运动损伤在康复过后,仍会造成竞技状态难以恢复的现象。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包括四个方面:①在康复评定过程中,判定运动员竞技能力是否恢复,普通评定量表不适宜运用于运动员;②竞技运动员ADL能力的改善,并不能代表其竞技能力的恢复;③教练、团队及个人对竞技运动员竞技能力恢复与否认识的差异性;④运动损伤对运动员产生心理影响,形成心理疲劳及逃避心理。建议,重视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的预防及正确的训练方法,同时注意运动员心理干预,减小运动损伤对运动员的心理影响,恢复运动员的竞技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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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晋松.柔道运动员半月板损伤诊治探讨[J].四川中医.2008,26(4):18-19;

[3]易南,李帅星,殷燕.不同项目优秀运动员运动损伤特点及对心理影响的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0,26(8):50-52

[4]MusahlV,PlakseychukA,FuFH.Currentopiniononcomputer-aidedsurgicalnavigationandrobotics:roleinthetreatmentofsports-relatedinjuries[J].SportsMed,2002,32(13):8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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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大亮,姒刚彦.运动损伤与恢复中的心理因素[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11,30(1):116-120

[7]汪黎明,李丹阳,王安利.运动损伤康复与预防的功能锻炼新思路[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3,29(6):72-77.

[8]王予彬.重视康复在运动损伤后竞技水平恢复中的作用[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8,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