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食药检机构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几个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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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食药检机构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几个问题

荆淑芹 邹淼

本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辽宁 本溪 117000

摘要: 目的 随着我国食药安全监管体制深化和食药检机构检验职能的增加,促进基层食药检机构不断提升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方法 笔者通过在实施基层食药检机构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 食药检部门的微生物实验室执行标准要统一,标准之间要有效衔接,标准叙述细节要规范,同时应加强系统内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有效发挥质量监督作用、提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认识等,有效实施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关键词: 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标准规范 ;统一

Discussion on several problems of the food quality control test institutions microbiology laboratory

Jing Shuqin Zou Miao (Benxi Institute for food and drug control, Benxi, 117000)

ABSTRACT: Objective With the increase of China's food and drug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and inspection functions of deepening food drug control institutions, promote grass-roots food drug control institutions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microbiology laboratory standardization, scientific, standardized quality management ability and level. Methods By the author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basic food doping mechanism of microorganism laboratory quality control of practical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practice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Results and Conclusion microbiology laboratory food drug testing department to implement standards must be unified, standard between to effectively, the standard narrative details to specification,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verification project laboratory comparison and proficiency in system implementation, effectively play the role of quality supervision, the importance of improving the bio safety laboratory recognition, implementation of quality control of microbiology laboratory effectively, to ensure the accuracy of drug quality safety and test results.

KEY WORDS: microbiology laboratory;quality control;standard;Unified

随着我国食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作为技术支撑部门尤其是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职能相应增加后,微生物检验工作在食药安全检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因此,加强食药检机构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质量管理,确保检测数据和检验结果公正准确尤为重要,但在具体实施质量体系运行和管理工作实践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在此提出,仅供参考和借鉴。

1 目前在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检测环境控制方面执行标准、法规、技术规范之间没有有效衔接,检测环境控制技术等级和表述均不统一。执行和参考的标准、法规、技术规范如下: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称GMP)附录1:无菌药品;

GB/T16292-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T16293-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GB/T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25915-2010(ISO 14644) 洁净室及受控环境

实验室名称没有规范统一

目前,用于药品无菌或微生物检验用的实验室名称有多种叫法。如“无菌室”、“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洁净实验室”、“洁净室”等。

药检机构与生产企业在洁净室环境验证时执行的标准不统一,各标准间没有有效衔接

药检所检测遵循标准为《中国药典》[1](2010年版)附录“无菌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项下规定方法,对检验环境要求均为“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而药品生产企业遵循GMP[2]-[3]要求,药品洁净实验室的洁净级别分为A、B、C、D 4个级别,“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B级下的局部洁净度A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C级下的局部洁净度A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4]。药品生产洁净区环境与药检机构洁净室环境仅悬浮粒子数判别标准不同(见下表),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表: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SOP)[5]与 GMP(2010年修订)(静态)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对比

SOP

GMP

洁净级别

≥0.5um

≥5.0um

洁净级别

≥0.5um

≥5.0um

100

3500

0

A

3520

20

B

3520

29

10000

350000

2000

C

352000

2900

100000

3500000

20000

D

3520000

29000

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验证时,验证方法中验证实验分组叫法不统一。如:《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分别为“试验组、菌液组、供试品对照组和稀释剂对照组”;《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分别为“供试品组、活菌组、供试品对照组和稀释剂对照组”,同时在给出供试品组、对照组的菌回收率计算公式中有出现“空白组、对照组”,易给实验者以误导和混淆。

1.4 洁净室环境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缺乏统一标准,目前,药检所均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 ⅪH 无菌检查法和附录 Ⅺ J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要求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6]、浮游菌[7]和沉降菌[8]的测试方法》的现行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没有对环境的温湿度、照度、噪音、新风量以及换气次数作出规定,日常检验这些项目是否监控、具体监控方法均无具体说明,使得试验环境始终维持在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的风险难以控制。

2 不能有效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作用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分别从人员、培养基、菌种、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设备、文件、实验记录、结果判断具体八个方面从“人、机、料、法、环”给出了原则性指导,但对具体检测环节及环境要求操作性不具体,因此在对微生物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 微生物限度检查计数方法验证实验

目前,由于验证实验方法繁琐复杂,各地检验经费不足,检验部门大多通过向生产企业索取验证材料的方式参考企业经验证的方法进行检验,而在审查索取验证材料时发现编造数据现象时有发生,逻辑上明显不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计数方法验证实验要求。

4 技术比对和能力验证项目少,不能满足实验室评估检测能力和水平的需求[9]

为确保食药检系统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实验室应参加系统内组织技术比对和能力验证项目,来客观评估检验人员能力,但近两年,中检院每年联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系统内实施能力验证,但由于专业特殊性,微生物检测方面的比对和能力验证项目有限。

5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实验室布局和环境要求均是建立在防交叉污染为最终目的,进行合理分区布局,保证检验样品、人员、环境安全,从而使微生物检验高效、经济、环保。在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微生物检验中所涉及的阳性对照菌株的操作均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以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止微生物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造成实验室污染。而目前多数药检机构都没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因此将生物安全和质量管理二者有机结合显得十分必要。

6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6.1 2015年版《中国药典》修订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要求部分,更加具体微生物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内容。

6.2 在药检系统内共享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药品的方法学验证材料,加强资源共享。

6.3 中检院多组织微生物检测方面的比对和能力验证,同时实验室应主动多选择有关微生物检测项目参加比对和能力验证,以对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6.4 加强基层药检机构微生物实验室的建设,合理分区,并建设二级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保护人员安全、防止样品污染及病原微生物向外环境扩散。

综上所述,食药检部门的微生物实验室在执行标准统一化,标准之间有效衔接上,标准叙述细节上要规范;加强系统内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有效实施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持药品洁净实验室操作环境稳定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使受控环境始终维持在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风险水平。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 2011.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无菌药品等5个附录的公告[EB/OL].[2014-04-03].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59026.html.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GMP指南.[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1.

[5]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S].北京.中国医 药科技出版社

[6]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6292-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7]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6293-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8]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9]  汤茜,李晓燕,林海,扈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探讨[J].中国药事,2014,28:35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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