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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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朱永彬

91144部队 山东省青岛市 266012

摘 要: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各行各业的迅速发展,其中,建筑行业的发展甚是迅猛。但是,飞速发展带来的弊端也逐步体现出来,那就是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很多建筑公司为了效益而忽略了安全,殊不知一件重大安全事故就可以使效益灰飞烟灭。《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一方面是施工工人的疏忽,更重要的是施工单位的不重视、规章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

俗话说:安全是碗,效益是饭。没有碗怎么吃饭,没有安全的保证又怎么出效益。安全问题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社会、对工人家庭的影响,其次是对企业经济方面的损失,然后是对企业口碑的影响。所以说: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制度的实施,加强制度的管理和监督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意义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实施的前提,是遵循国家一再强调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各岗位人员重视并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去实施、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的企业,工伤事故的发生机率微乎及微。反之呢,一味地追求利益,忽略对工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或未有效实施的企业,往往会因为一起事故导致利益的损失以及信誉的损失,从而走向衰败甚至破产。

另一方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企业各部门、各工作人员的生产安全责任,能很好的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工作执行力。施工人员的安全得到保证,生产力大幅度提升,企业信誉的提升更是能带来巨额的财富,符合现实的社会发展观。同时,避免了施工人员的伤亡情况,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更是推动了和谐社会的进程,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出一份力。

二、安全问题的来源分析

安全问题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自然条件、工作环境、技术和防护措施以及施工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行业很多是在室外作业,自然条件是施工作业安全的“头号天敌”,风、雨、雪、雾都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天气对于所使用的器具如:脚手架、爬梯等都有直接的影响。还有干燥的天气,容易导致材料的失火,夏季的高温,更是会导致施工人员出现中暑等情况。

其次是工作环境的影响,如:地面土层的含水量,疏松程度。不同的土质施工程度有着很大的不同,没做好相应措施,可能会导致塌方、积水等情况。不但影响生产进度,还会威胁人身安全。还有切割机、电锤、油漆等工具带来的不良气体,更是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

技术的影响则主要是相关部门没做好相应调查,造成对危险源排查不全面,以至于很多项目施工人员暴力施工,从而引发一系列的安全事故。比如:南京迈皋桥的爆炸事件,原因就是技术人员没有做好事先检测,施工人员挖断地下管道导致的。

防护措施带来的威胁是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有多少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忘记或不正当使用安全带?又有多少工人忘记佩戴甚至没有安全帽?有多少电气工人没有电笔?这些都是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危险操作,极易造成伤亡。还有用电安全标识、漏电防护、消防材料的不完善,也是威胁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

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资质不深、缺少经验,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一项原因。比如说:进场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进场前未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有专业证件,致使有很多无证人员擅自从事特殊作业;更有甚者强制要求工人长时间加班,使工人疲劳作业等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实施势在必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要从多方面考虑,包括对施工人员施工方法的正确实施、施工工具的正确运用;技术人员对施工材料的安全性、现场环境的勘察;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以及对危险情况的及时应对措施。同时,安全工作需要长时间的坚持,需要持之以恒,严禁三分钟热度的情况发生。这就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各职位的人员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尽职尽责,共同实现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共同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首先是对责任人的明确划分,包括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施工员,分包单位,施工人员,都是责任人。

其次,是对各负责人的要求。只有精确到个人,让每个部门、每个成员都知道自己担负的责任,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才能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不慌不乱,不推不辞,做好应对措施。反之,各成员分工不明确,不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就会出现相互推诿的事件发生,施工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形同虚设。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因此,项目经理的责任至关重要。

项目经理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及监督人员,围绕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并强制命令其他人员按要求施工。同时,项目经理要定期对其他成员做抽查、考核,确保每位成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生产计划,并对考核不合格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屡教不改者进行处罚。另外,项目经理还要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施工操作流程。检查工人相关证件,确保每位工人持证上岗。监督工人正确穿戴反光背心、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具时,项目经理应进行详细的了解其安全性能、正确的使用方法、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记录,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经常组织安全生产自检,认真接受上级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整改、复查、销案。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救援,稳定其他人员情绪,保护现场等待医疗救护,并积极配合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并将结果记录上报。

(二)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各成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人。应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公正严明,严以律己。同时,管理人员还应精准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新动态,新的安全技术成果,做好记录并积极推广,监督执行。另外,管理人员要提醒并配合项目经理做好考核工作,并记录在案。在发现重大隐患是要及时发通知书,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销案。

在材料进场时,管理人员应确定材料的质量、安全性能及组成材料,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无毒无害,对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劝阻、改正,劝阻无效时要及时上报,确保生产安全。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应做好统计报告,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通报伤亡情况。

(三)施工员、工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教导施工人员正确的紧急事件应对措施,定期进行演练,还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危险施工的情况作出制止指令并提供正确的施工方法,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进行教育甚至处分。另外,施工员、工长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并对施工人员的作业工具、安全防护工具进行检验,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人员的工作进程,防止出现重大事故。

施工员、工长禁止为了追赶进度,强令工人进行有风险的作业。同时注意工人的身体状况,对于生病、疲劳的工人要求其停止工作或休假处理。在接到施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的通知后,施工员、工长应立即做出方案,并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隐患并将结果上报。如若发生事故,施工员、工长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做好疏散及稳定其他施工人员的工作,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同时要以身作则,做制度的守护人。

(四)分包单位是施工人员的直接负责人,更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合理安排班组施工人员的工作,注意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本单位人员生产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分包单位要经常为施工人员做岗位培训,学习安全操作流程,并派专人监督工人的施工过程,对违规作业的人员及时制止,做到不违规指挥,遵守安全纪律。

对于人员变更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得到批准后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上岗安全教育,带齐作业相关证件上岗。禁止无证上岗,禁止无安全交底上岗。同时,分包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标准,每天上班前要针对施工人员当天要作业的环境和内容做安全讲话,并时刻提醒工人安全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积极接受总包的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于总包分配的危险施工,要敢于说不。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对于有病患的工人,疲劳施工的工人给予假期,不得为了完成任务强制要求工人带病或疲劳作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调和其他工人的情绪,配合救助伤员及调查原因。

(五)施工人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守护人,也是事故高发人群。所以说,要严格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施工,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持专业证件上岗施工。

生产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自觉做好防护措施,比如:自觉遵守佩带安全帽,穿反光背心,在超过两米的高处作业佩戴安全带。遵守施工期间不吸烟、不饮酒等要求,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同时,提醒周围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互相监督,共同守护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努力实现“零伤亡”的目标。

施工人员在作业前要养成检查周边环境,排除危险源,检查防护工具的好习惯。比如:电气工人,要时刻注意带电笔,施工前检查设备是否漏电,检修设备时,设备是否断电,禁止带电施工。高空爬塔作业的要有专门的人员在下方时刻注意过往人群,扶好梯子。另外,施工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懂得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勇于对上级安排的危险施工说“不”,不能盲目顺从,使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同时,注意自身身体条件,做到不疲劳施工,不带病施工。

当出现安全隐患时,施工人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作出标识,警示其他人员。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要镇定,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执行正确的应对紧急情况的方案,等待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到来,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的调查。

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也是要长期坚持执行的基本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以及制度的制定可以很大程度上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考核的方法可以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专门的考核评分项目,进行汇总报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时常进行调整完善。指派部分人员长期进行现场巡视,定期对第一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并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比如:满分100,凡被考核的个人分数在100-80视为优秀,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分数在80-60视为良好,无奖励;分数在60以下的视为不及格,接受相应处罚;分数在30以下的,视为差,受严重处罚。还可以根据个人的平均成绩作为项目成绩的参考,并做出奖惩。对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或个人,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考核结果一律按差处理。对于出现安全事故谎报或不报、延报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考核人员要求公正严明,不得徇私枉法。凡在考核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可以直接取消其资格,并处以惩罚,其他人员相互监督。

五、结 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实施及其后续的奖惩制度的完善,不但是对国家规定的生产方针的响应,更是对施工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要搞好生产,首先要狠抓安全,不能把两者分开,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只抓安全不论业绩不符合当下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而只抓业绩不论安全更是大错特错。只有正确理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才能使企业做大,才能保证在社会立足。我们必须摒弃对待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为施工准则,并落实到实处。努力做到所有项目“零伤亡”的目标。

同时,再次告诫所有施工人员,培养安全意识,为自身的安全保驾护航,不可依赖别人,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施工过程中,务必对自身的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敢于对上级要求的危险施工说“不”,从而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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