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医疗信息和电视购物节目有法可依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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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7月1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信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并定于8月1日起生效。届时两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通知生效后,两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执行隋况进行检查,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将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工商总局还要加紧修改相关法规,如药品广告的发布标准等,使广播电视医疗信息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