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关于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问题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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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关于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问题的思考

孙淑静 杨瑞丰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 潍坊市 262600

摘要:我国对于生物仿制药方面的相关技术和药品管理仍处在探索阶段,在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中的药学参比品、药学质量控制等层面,需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当前,我国生物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主要是以提高产量或质量为目的采用新工艺和新表达体系制备的的生物仿制药模式。这一模式对药物研究的依赖性将更为突出。本文就国内生物仿制药研发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在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内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的思考。

关键词: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质量;控制

近年来,随着国外部分生物制药的专利陆续到期,生活仿制药开始逐步兴起。生物仿制药的研发和注册已成为制药企业和药品管理中的新问题。生物仿制药在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上要比化学仿制药具有更高的复杂性。其分子结构较大且活性不稳定[1]。与此同时,当前对生物仿制药的药品分析能力相对不足,这就导致在生物仿制药领域出现产品一致性评价等方面的不足。一般而言,生物仿制药需要进行广泛的应用性研究并获得对其产品质量、临床和非临床效果的分析,从而确定该生物仿制药的安全性和药用效果。当前,我国对于生物仿制药方面的相关技术和药品管理仍处在探索阶段,本文将借鉴西方对于生物仿制药药学开发和管理的举措,结合我国生物仿制药的发展现状,探索生物仿制药药学相关问题。

1.国内生物仿制药研发情况分析

我国生物仿制药的研究可追溯到上世纪的70年代。在进入90年代后,我国的生物仿制药研究开始逐步发力,成为医药药学发展的重点研究领域。同时,生物仿制药的申报注册也呈现出较高的增长趋势。这一时期的生物仿制药相对成功的有:IFN a、1I=2 、G –CSF、GM –CSF等。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的生物仿制药逐步脱离了低级的重复性仿制,开始了跟踪仿制阶段,主要是针对国外已上市的单抗类药物进行跟踪研究。受我国生物制药研发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漫长的发展中,我国始终未能很好地突破药品研发这一瓶颈。这也将导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仿制性的生物药品仍会在市场占据主导地位[2]。在以主要是以提高产量和质量为目的采用新工艺或新表达体系制备的生物仿制药生产模式中,药物研究的价值开始突显,其不仅能够对药物的可控性进行研究,也可以通过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比较来达到对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这一评估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药物的临床和非临床指标,可为药物的后续研发提供方向和路径。就实践的角度而言,生物仿制药的药学研究将能够对降低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提高其药物价值发挥重要的作用。

2.对国内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的思考

2.1 生物仿制药药学资料要求有待提升

在前期所积累的大量的生物仿制药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生物仿制药的产品质量获得了极大的提高。就一定层面而言,我国的生物仿制药的研发已走在了仿制药产品标准之前。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对生物仿制药的注册中的申报资料的审查要求较低。部分研究者和评价者存在着一些专业认知上的误区。就生物仿制药的药学研究而言,其不仅需要掌握仿制药自身的技术资料要求,也需要对上市品资料有全面的比对,从这一点上而言,生物仿制药的药学资料甚至是超过一些创新药的[3]。同时,与创新药相比,生物制药不需要经过创新药所应经过的临床前药效和毒理实验,可直接进入临床实验阶段,这也对药学资料的完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对药学资料的全面科学地解读来为后续的临床药学实验提供更多的支持。

2.2生物仿制药药学参比品问题有待完善

当前,欧盟在生物仿制药的技术指南中,非常强调对生物仿制药的参与品比较研究。同时,在技术指南中也对生物仿制药的参比品选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要求仿制药的参比品在规定区域内上市,且参与品的安全性已通过评估,符合现行的技术指标等。而就生物仿制药与参比品的比较性研究中,需对仿制药与被仿制品的细微差别,能够以全面、科学的分析方法予以解读。这一策略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使欧盟的生物仿制药的研发与生产具有较高的指导性和合理性。而在对这一方法的借鉴中发现,其在我国的推行中仍存有一些方面的不适。如我国国内的生物原创类药品极少,多数在国外上市的药品在我国国内并未上市。基于这一问题,在国内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的参比品的选择上,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加以探索。第一,尽可能地选取国外的研发品或国内以经过临床实验的上市品。第二,若参比品缺乏,可参考文献数据或一些公认的数据库数据。第三,在参比品实验的研究性数据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更大批次的临床和非临床实验[4]

2.3生物仿制药药学质量标准有待建立

一直以来,我国生物仿制药的药学研究的基础和依据都是以药典为标准的。这就导致在对生物仿制药的质量标准评判中过于的宽泛化。从实际的管控而言,只要符合药典标准的生物仿制药便可视为合格的生物仿制药,而忽略的生物仿制药在产品在含量、纯度等方面的因素,导致这一质量分析的结果缺少一定的公信力。在实际的生产中,不同厂家产品中的杂质多与产品的安全性相关,如重组人生长激素和胰岛素的免疫原性被认为与产品中的杂质水平相关。因此,在生物仿制药的生产过程中需对活性产物异质性和相关杂质作出定量分析,从而为产品质量的有效控制提供可操作标准

[5]

3.小结

我国的生物制药的研发所以经历了一个相对漫长的探索阶段,但囿于医药技术研发能力等问题,导致我国上市的产品中,生物仿制药的份额仍在将一段时间内占据主导市场。而基于这一问题,对生物仿制药药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不仅可以提升药品的安全性和效用,更能够在较大程度上缩短产品的周期。相关部门可在充分借鉴西方生物仿制药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生物仿制药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药物研究标准,以更好地服务于医药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淑兰,关丽. 生物仿制药警戒计划的制订[J]. 中国药房,2014,23(46).

[2] 陈名,邵蓉. 生物类似物研究领域的知识图谱分析及其对我国政策启示[J]. 中国科技论坛,2014,(11).

[3] 李文彬. 生物仿制药安全风险的法律监管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2014.

[4] 蔡雪峰,蔡培珊,赵瑛,等. 生物制剂的风险评估与管理[J].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16,25(5).

[5] 郝爽. 论完善我国的生物技术药物试验数据保护制度[D]. 华中科技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