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准确率的实践与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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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准确率的实践与创新

吴刘燕

广东电网汕头供电局 广东省汕头市 515000

摘要: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化交易得以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户数量逐月剧增。在保持竞争力、市场份额、优质服务、电费足额回收的压力下,供电企业亟需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准确率。本文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实践入手,深入分析审核差错原因,通过审核方法创新,找到措施切实提高市场化交易电费审核准确率。 关键词:电力市场化交易;力调电费;合同电量确认表;审核制度 1 电力市场化交易社会背景 随着输配电价改革的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随之产生——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下,参与市场竞争的售电公司,直接从电厂批量购买电能并向客户销售,供电公司的营业收入由发、售电价差变为电能输配、销售产生的费用。确保市场交易用户的电费审核准确无误,增强供电企业的市场竞争性,成为供电公司维持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         由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不断普及,市场化交易用户(包括直购电用户和零售用户)的数量逐月剧增。自 2017年至 2018年,某市供电公司市场化交易用户电量占比由 2.97%升至 26.83%。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准确率直接影响到市公司电费的整体准确率,影响供电公司的电费回收和经济利益。同时,随着市场化交易用户的增多,市场化电费准确率较低将造成客户投诉,不利于公司的优质服务和市场竞争。因此,供电公司亟需提高市场化电费审核准确率。 2 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准确率的创新实践策略 2.1 需积极运用大用户算法 在大数据时代下,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数据量与日俱增,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电费准确审核的难度。因此本文认为,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电费审核工作时,应当主动顺应大数据时代潮流,灵活采用基于大数据下的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计算与审核算法,借助信息化、集成化的大数据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平台,进而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在充分发挥大数据以及其他先进技术手段的优势效用下,快速精准地完成电费审核工作。例如可将电能表上月与本月的谷峰比例加入大数据平台的峰谷异常计费信息当中,如某用户本月的峰电量比例从上月的50%降至本月的30%,尖峰从上月的15%降至本月的5%,谷段比例则从上月的10%迅速增大至本月的50%。核算员通过根据用户比例上个月与本月峰谷比例出现较大变化情况,立刻下派工单对该用户进行现场核查,最终发现该用户用电表码远抄采集出现错误。再重新确定准确的抄表数据并及时将其上传后,使得当月用户电费最终实现准确发行。 2.2 建设电费审核业务系统 在电费审核中,电力市场交易化用户与一般用户最大的区别在于,电力市场交易化用户可与供电企业共同参与电费结算与审核等业务当中,客户能够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并通过交易平台竞价,直接与发电厂进行交易。电价也不再分峰平谷时段,以成交价核算退补,因此有助于客户控制电费支出费用。为了能够方便电力市场交易化用户全程参与市场交易、电费审核等环节,供电企业在创新电费审核业务,不断提高其准确率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加强电费审核业务系统的建设。例如有供电企业结合其原有市场化售电业务应用系统,在营销业务应用管理中增加用电客户基本供电服务。将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电力交易平台以及市场化核算应用系统,通过利用标准化的WebService接口实现数据高效交互传输,包括用户电价与抄表信息、电费电量信息以及用户基础档案与合同信息在内的营销业务系统,利用JDBC直连与WebService接口,与市场化核算应用系统之间直接进行双向直接访问,完成基础档案抄表信息与售电用户电费电量信息的实时交互传输。而包括售电公司档案与用户电量电费信息、售电用户电价信息等在内的市场化核算应用,同样也经由JDBC直连,借助WebService接口和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双方可以自由完成售电公司档案、分割电量与交易电价等重要数据信息的同步传输。在该系统当中,利用专门的自动数据采集装置,借助交易系统与营销系统间的标准化接口,系统将根据规定结算周期,自动实时获取交易用户当期实用电量数据。随后系统将根据具体交易品种,自动选择与之相对应的交易方式的交易合同,从而快速、准确完成电费核算工作。从根本上避免了传统人工抄表核算容易出现误差的问题。除此之外,交易用户与核算人员均可以根据自身权限,在完成实名认证之后直接登录系统,进入电费审核应用功能,完成对电费核算结果、交易用户电量数据等实时查询、调用。若交易用户存在疑义,可直接在系统中在线提起申诉,由供电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接收申诉,并重新确认相关数据信息与核算结果后,再将其反馈至交易中心处。由交易中心参考反馈情况继续进行交易结算,待确保电费审核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至交易用户处,并完成电费结算结果的实时发布。 2.3 根据工作手册调整规则 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电费审核工作时,应当主动结合结合变化频繁的各项电费政策和电价文件。例如按照相关手册规定,在2019年电费结算中,需要将所有正偏差电价取值标准,调整为1.2倍市场均价,对比上年统调电厂上网电价价格予以取消,超出0.2倍市场均价的正偏差电费,将一律被纳入系统平衡资金管理范畴中。在对具体结算电量进行确定时,根据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不再参考日交易用户申报基准值,而是直接依据当日实际用电量和日成交电量差值的最小值。另外,在电费审核中,需加入对日交易用户月度负偏差额外考核,从而达到确保系统电力电量具有良好平衡性的效果。而在日交易结算环节中,以0.03元/kw•h作为负偏差考核标准,但在月交易结算中,则需要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叠加用户月度合约加权价格和市场均价的价格差。一旦用户月度合约加权价格比市场均价要低,仍然将0.03元/kw•h作为负偏差考核标准。其计算公式如下:月度自身=0.03+max(P月度合约-P平均,0)/千瓦时 2.4立足实际优化审核流程 新时期下,各供电企业还需要主动立足实际,对电费审核流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从而切实保障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审核具有较高的准确率。如笔者所在电力企业在简化电费审核流程中,将以往查分工单环节取消,使得一旦发现有异常用户,可直接回退,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快速处理,进而有效达到了提高电费审核效率的效果,对于提高电费审核准确率也具有一定积极效用。不仅如此,各供电企业也应当积极完善客户档案参数,对于新装变压器型号与容量,以及用户类别和执行电价等,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电价执行到位。对于电能计量装置的变更等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则需要认真记录换表时间、拆装电能表指示数等重要数据的记录工作,为后续电费计算与审核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在使用集抄系统时,系统一般默认自动采集录入电费数据,对于部分特殊情况,则由工作人员人工录入,但人工录入的数据将会在系统中标红。此类信息数据以及异常数据将作为电费审核中的重点对象,利用这一方式,同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工作人员提高电费审核效率与准确率。

3 结论 供电企业加强电费的管理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化的供电企业为了满足用户知情权与精准度的必然要求,对促进用电的合理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代化进程飞速进步的今天,传统的供电企业面临着诸多的机遇与挑战。统计模式过于古老,效率低下、精准度也有待提高,在新的市场化交易形势下应该引进科技成果应用于供电企业的发展中;供电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的理念与准也知识也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更新知识,革新理念,以最好的姿态服务于民。

参考文献: [1]顾建. 电力市场化交易下独立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探讨[J]. 浙江电力, 2017, 36(6):30-33. [2] 胡彩虹.供电企业电费核算工作质量的提升途径分析[J].中国市场,2018(15):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