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把控开工条件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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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把控开工条件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建设

祝龙林 祝 越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 221008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办理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取得批复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本文针对项目开工需具备的条件,应从严把控开工条件,及时办理各类前置手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按期开工建设。

【关键词】严把开工条件;合法合规建设


前言:

开工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始施工作业,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办理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取得批复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但是在办理开工报告时,一方面建设单位对项目开工所需的前置手续办理把关不严,未达到合法合规开工要求,给后续工程建设造成极大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开工所需的全部手续,无法取得开工报告的批复,影响项目按期开工。因此,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时,必须从严把控开工前置条件,既要保证开工前置手续的完善,又要保证开工报告及时办理并取得批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按期开工建设。

1 开工条件

1.1 明确项目责任主体,确定项目管理模式,健全项目组织机构,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1.2 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基础设计已批复,施工图纸交付进度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1.3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1.4 具有合法的项目用地批准使用手续。

1.5 承包商已按相关规定确定,工程合同已签订。项目物资到货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1.6 已取得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监检手续。

1.7 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已确定,项目主要控制点和建设总体部署清晰,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1.8 项目各类专项评价已完成并取得批复,项目建设规划已取得批准。

1.9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要求。

2 从严把控开工条件

2.1 明确项目责任主体

2.1.1 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主体,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项目责任主体一般是由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委托或行政文件等方式予以明确。

2.1.2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履行项目实施管理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五大控制”工作。明确项目责任主体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先决条件。

2.2 确定项目管理模式

2.2.1 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是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模式。 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利用其在多领域技术上的专业优势和管理上协调、控制的丰富经验,使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2.2.2 E+P+C+监理的管理模式:是设计、采购和施工分别招标,三个环节完全分开,这样给业主(招标单位)工程管理上带来一定的难度,要协调管理三方的工作,要自行管理从设计、施工、开车整个过程。

2.2.3 确定项目管理模式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基本条件,一般是由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确定。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对总承包商各方面能力、素质要求很高,在实际工程管理中,往往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只是一种较理想化的管理模式,因此E+P+C+监理的管理模式是目前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仍是首选模式。

2.3 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组建项目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并明确各自的职责,项目负责人统一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本着决策高效、政令畅通、责权一致、逐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组织机构建立后,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包括开工等后续工作)才能全面展开并有效推进。

2.4 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项目建设责任书》由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甲方)与建设单位(乙方)共同签订的,其目的是为了履行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其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需落实的HSE、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项目控制目标,双方的主要责任及义务,奖励与处罚等方面。《项目建设责任书》有明确的目标、规定双方责任和义务及奖罚措施,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基础。

2.5 项目核准或备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在取得核准或备案批复后,方可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2.6 项目基础设计批复

项目基础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批复文件及工艺设计包和设计基础资料进行工程化的一个工程设计阶段,又称为初步设计,其内容和深度应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确定所有的技术原则和技术方案,满足业主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物资采购准备和施工准备、开展详细工程设计的要求。项目基础设计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成为开展详细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是工程开工最重要的条件之一。

2.7 施工图纸设计交付

施工图纸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依据批准的基础设计等批复文件及设计基础资料,进行工程化的一个工程设计的实施阶段,其内容和深度应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通用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及项目投产运行的需要。施工图纸交付进度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是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

2.8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投资计划已下达,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2.9 已取得开工部分的工程用地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相关批复,具有合法的项目用地批准使用手续,现场“四通一平”工作基本完成。

2.10 承包商已确定并签订合同

招标方案已经上报并获得批准,按照批复方案组织招投标工作,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选定并并签订了合同。开工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员、施工机具等已落实并通过入场审查。开工部分施工图图纸已组织审查,并完成会审、交底。

2.11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前,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相关专业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工程质量监督,并取得监督注册通知书。

2.12 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是以批准的基础设计(初步设计)为依据,在坚持建设程序、严格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运用统筹学以及目标管理等现代管理方法,对建设准备、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等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计划,实施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安全环保、合同管理“五大控制”,保证工程建设总目标的实现。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审查批复后,方可办理工程建设开工报告。

2.13 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防护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节能评估报告批复等工作,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要求。

结束语:

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开工条件审核,重点对项目组织机构、开工手续办理、管理体系建立、管理人员配置和施工资源投入等方面进行开工条件检查与监督。开工条件审核合格,办理开工报告批复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既要保证开工项目前置手续的完善,又要保证开工报告及时办理并取得批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按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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