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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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

王福起

山东省巨野县田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749l5


摘要:当前,我国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我国乡村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因此,对乡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进行新时代的型塑,有利于更深入推进我国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为具有主体性的农民,身心双重在场是发挥其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的必要条件。然而,小农分散性、乡村失序性、农民受动性的状态引致农民主体能力、认同、权利的弱化,消解了农民的主体意蕴,给乡村振兴带来了一定的困境。不过,农村已有实践、农村发展成就以及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激发农民主体性提供了经验借鉴、现实支撑和组织保障。为此,新时代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构综合自治组织、推动制度创新,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新时代乡村振兴:农民主体性;分析研究


1农民主体性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必要性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主体性是决定乡村振兴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出发,农民主体性是经济主体、环境主体、文化主体、治理主体和价值主体的有机统一,然而,在实践中,农民主体意识不足、主体能力弱化使得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陷入内生动力不足的困境。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发展呈现出多维度、不平衡和动态化并存的复杂样态。以自组织方式推进农民主体性建设应当根据区域的发展差异和农民的实际需求,按照循序渐进、分类实践的基本原则进行,以提升农民主体性、激活乡村社会的内生力量,从而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实施。

2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的不足

2.1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不高

当前广大农民衷心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有所增强,崇尚科学、关心社会、关心集体、当家作主的意识和观念开始强化,团结互助、助人为乐、勤俭节约、勤劳朴实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得到了弘扬,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依然存在的封闭小农意识、愚昧的封建习俗等阻碍着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他们缺乏整体意识和宏观意识,过分关注个人利益。

2.2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的振兴,建设乡风精神文明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必经之路。但是,当前乡风精神文化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大部分乡村的村民并没有主动进行文化学习,也缺少交流的平台,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相当匮乏,聚众打牌等低趣味活动是大多数农民喜爱的主要娱乐活动,而且大多数农民并不具备文化选择能力,只是从属于他人的娱乐选择和自我娱乐的心理。除此之外,随着城乡的融合,伴随着现代化思潮渗透到乡村的功利主义、消费主义、物质主义等不良内容正在颠覆扭曲农民的价值观,越来越多的农民认为农村文化只是封建制度的残渣,不符合文化发展的大趋势,应全面摒弃。这种现象与农村乡风建设缓慢是息息相关的,与目前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是相背离的。如果农民群体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文化选择能力做支撑,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下农民群体就不能重建自己的文化主体性。

3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地位的路径建构

3.1培养新时代农民乡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

让农民真心认识到自身是主体,才能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进而滋养全社会。首先,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由于历史、传统、自身素质等原因,农民缺乏自主意识,因而在乡村建设中是缺位的。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树立、宣传农民是乡村建设主体的观念,并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到乡村各项建设中。其次,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乡村价值,大力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再次,让乡村成为农民的家园。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加大对乡村的物质投入,加大交通等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缩小衣食住行等方面与城市的差距,让乡村成为农民的家园,农民不愿离开乡村,才能保持乡村的稳定。

3.2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政治民主权利

①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落实农民群众的政治主体地位。通过让权于民,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的政治主体性。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知情权是保障农民政治主体性的第一通道。基层政府应该做到每项有关乡村振兴的决策都公开透明,并且应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让农民真正知晓乡村振兴的内涵与意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

②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的参与权

参与权是农民主体地位的主要表现。基层政府应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机构职能,切实保障村民参与到乡村振兴、治理的每个环节,最大限度地重塑农民主体地位。

③强化村务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监督权

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监督权是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缺少农民的民主监督,长此以往,难免滋生腐败,侵害农民利益,降低乡村振兴成效。这就要求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体系,使监督贯穿于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对决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予以修正,切实做到“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

3.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在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提出“乡风文明”的振兴总要求,这表明不仅仅要解决农民“富口袋”的物质短缺问题,更要解决“富脑袋”的精神贫瘠问题,以促进农民群体的全面自由发展。可见,振兴乡村文化是比振兴乡村经济更为高层次的振兴,是凝聚乡村内在发展动力的精神力量之源。首先,坚定乡村文化自信。乡村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起源,是乡民的精神家园和情感栖息地。因此要振兴乡村,就必须充分认识和肯定乡村文化的功能,发掘乡村文化的时代价值,引导乡民对乡村文化的情感和价值认同,进而增强对乡村文化的信心。其次,激活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活力。除各级党委、政府外,引导村民和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实践,参与乡村自治。再次,大力发展乡村教育。要对村民开展业余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发展公共文化娱乐建设,创办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乡村精神家园;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平台,以互联网为平台,推介传播乡村文化,激发乡土情感,维系集体认同感。在乡村教育中,增强村民对乡村家园的荣誉感,从内心深处和思想意识逐渐自觉生成为乡村建设的践行者。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重视和加强农民主体性培育,这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农民主体性理论的重要体现。但是,农民主体性培育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协同合作才能逐步培养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自主性、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刘碧,王国敏.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J].探索,2019.

[2]李卫朝,王维.依托农民主体性建设,切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傅佳庆,张晓艳.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民主体性培育[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