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视角浅淡教育评价本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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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视角浅淡教育评价本质

罗穆亚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650500

摘要:“教育评价”这个概念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引入我国以来,教育评价活动已作为推进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手段。按照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把握教育评价的本质,需要先了解和把握价值的概念,而了解和把握价值和本质的概念,需要先掌握主体和客体这一对关系。

关键词:主体与客体 ;价值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 ;教育评价


  1. 价值

(一)主体与客体

“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体现的是人类一种普遍的基本关系---主客体关系的一个方面,即: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由于主体及其内在尺度的作用,使客体趋向于主体,接近主体,客体为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服务。为了确立这种理解,有必要首先对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相互关系的完整过程加以较系统的考察。

“主体”和“客体”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呢?李德顺在《价值论》中提出“主体是指实践者、认识者,或实践---认识活动的行为者本身,客体是指实践对象、认识对象,或主体行为的对象本身。简言之,主体是指某一关系中的行为者,客体是指这一关系中的行为对象。” 可以看出李德顺老师是在实践认识活动中,对主体和客体概念做出界定。同时,王汉澜在《教育评价学》一书中指出“从哲学上看,主体和客体是指在一定实践认识活动中的主导者和对象。通常,主体是指具有意识的人,是实践者和认识者。客体是主体以外的客观世界,是主体实践和认识的对象。”[2] 李德顺和王汉澜在对主体和客体做出概念的解释时,都把这两者放在实践活动的中去分析。而且很明确的一点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主体与客体不是对立的关系,主体之所以作为主体和客体之所以作为客体,是它们在实践活动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决定的。

(二)价值的本质

价值是反映价值关系实质的哲学概念,在上文分析了主客体之间的概念及其关系之后,我们可以得出价值就是在实践认识活动中,客体能否按照主体的需要来满足主体,这样的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就被称之为价值。因此,“‘价值’是对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它代表着客体主体化过程的性质和程度。”[5]而这种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一种客观社会关系”。[6] 因为在价值关系中,客体是自然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客观存在的事物或者是一些精神产品,它们都是客观的;并且主体的需要,包括精神的需要,也是被社会历史客观的决定了的,所以自然而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必定是客观的。

二、马克思主义价值论

“实践唯物主义的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根本特征,是以科学的、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及其思维方式来考察价值问题。从而形成了实践唯物主义的价值理论。”[8]

(1)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方法。

它首先是把价值现象置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实践中来考察,指出价值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活动中的普遍内容,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

(2)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立足于对人类---对象性活动、主客体关系中的“ 两个尺度 ”的理解。

它指出,价值的本质是客体属性同主体需要和能力之间的一种统一, 是世界的存在对人的意义;价值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之中。这样,它对价值的本质和来源的理解,就同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实际过程相联系,同确认人在改造世界方面的权利和责任相联系,而不是象主观主义和唯意志主义那样,把价值看作人的主观精神绝对自由的表现,也不是象庸俗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那样,把价值看作是与主体的创造活动无关的自然本性。

(3)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坚持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坚持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的观点,并用它去分析价值的客观形态和主观形态。它指出,人们的社会存在,包括人们的社会关系、客观利益和需要、现实能力等及其历史条件在内,是客观的。这种客观性决定了价值的客观性;而人们的社会意识,包括人们的愿望、兴趣、态度等等在内,是主观的,这种主观性表现为对价值认识和评价的主观性。对价值的客观形态和主观形态,必须按照唯物主义的方式加以考察,才能够奠定价值论研究的科学性基础。

(4)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依据生活实践本身的丰富和历史进步性,来说明价值的无限多样性及其发展趋势。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认为,由于人的本质的丰富性、现实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实践内容和条件的具体性等原因,决定了现实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必然是一个在结构、层次和方向上都极其多样化的、充满了矛盾甚至对抗的多元体系;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现实的多元化同时又表现出历史一元化的必然性。

关于价值的本质,马克思持的是“关系—实践说”立场,否定价值的“属性说”。这一学说首先把价值现象置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实践之中,用人类对象性活动的客观过程和结果说明价值,指出“价值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中普遍必然的现象,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

[9] 价值主体是在实践中产生需要的,人是要通过自觉能动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来改造自然界,以此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外界物具有可能满足人的需要的多种属性,但要将这些属性转化为现实的价值属性,要靠实践的改造。在理解价值的本质时,它主张要始终同人的存在方式和客观本性相联系,同人的需要和能力的历史发展相联系;它以对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前提,充分理解人的客观现实性(人的社会存在、社会关系、人的需要和能力、人类活动中的“两个尺度”等),并以此来说明价值的本质及其客观性。

三、教育评价的本质是: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

通过对价值、评价和教育价值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评价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是对客体是否能够满足主体需求的一种判断活动,因此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的活动,是对教育活动现实的(已经取得的)或潜在的(还未取得,但可能取得的)价值作出判断,以期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19]但是要进行评价,特别是在教育领域,需要一定的评价标准作为前提,因此王汉澜认为“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采取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教育工作中的活动、人员、管理和条件的状态与绩效,进行质和量的价值判断。”[20]并且教育评价是为了促进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从这一目的分析,可以认为“教育评价是在系统地、科学地和全面地搜集、整理、处理教育信息的基础上,对教育的价值作出判断的过程,目的在于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21]朱丽和赵汉华把教育评价与价值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就功能而言,教育评价是对评价对象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人们的需求作出判断,即揭示评价对象的价值;二是就属性而言,教育评价作为一个客体应满足人们的需求,价值主体需要是价值判断形成的前提条件,因而教育评价本身即具有价值。”[22]

结合上述分析,从价值论角度出发,教育评价的本质是:对评价对象作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过程。将教育评价界定为:教育评价主体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或教育标准,运用一切可行的科学评价技术和方法,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和整理相关信息,对教育活动要素、过程及其效果等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改进教育质量提供决策依据的过程。

教育评价是教育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对教育评价进行改革,不仅要关注评价的内容、手段等的完善与改进,还需要对教育评价的本体价值进行思考---什么样的教育评价是我们所需要的?


 李德顺. 价值论.第2版[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2][2] 王汉澜. 教育评价学[M]. 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5.

[5][5]李德顺. 价值论.第2版[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6][6]李连科. 哲学价值论[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1.

[8][8]李德顺.马克思主义价值论[J].江淮论坛,1992(05):8-11.

[9][9]李德顺,孙美堂.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发展探析[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06):5-11.

[19][19]陈玉琨.教育评价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7~8.

[20][20]王汉澜. 教育评价学[M]. 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5.

[21][21]吴 钢. 现代教育评价基础[M]. 学林出版社, 2004.

[22][22]朱丽,赵汉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评价?——教育评价价值的元反思[J].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15(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