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公司探索混改的相关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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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公司探索混改的相关研究

郭广博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北京市 100010


摘要:通过混合所有制助力国有企业杨帆出海,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已经成为海外业务拓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对境外公司探索混改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境外投资、混合所有制、并购、海外国有资产


近年来,中资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在海外进行投资或新设公司,在获取资源、开发权、业绩资质、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以阿联酋为例,Adnoc 和中石油合资成立 Al Yasat 石油作业公司,中石油占股 40%;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50%)与新加坡宏国能源有限公司(38%)、富查伊拉政府(12%)在阿联酋富查伊拉投资建设的石油仓储合资项目—富查伊拉石油仓储公司;中远海运收购阿布扎比哈利法港 2 号码头运营权;中石油和国内某能源公司分别获得阿布扎比陆上石油区块 8% 和 4% 的股份权益;中石油获得阿布扎比海上石油区块中两个区块各 10% 股份权益。通过混合所有制助力国有企业杨帆出海,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已经成为海外业务拓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境外混合所有制主要有以下类别:


一、境外混合所有制的类别

第一类可以归为新设公司

一是形式上的混合所有制:

在海外设立诸如工程类公司,以中东地区为例,沙特、阿联酋等国都需要一个保人( sponsor)作为公司的法人,保人制度是中东国家政府为了照顾本国国民福利的一种强买强卖的制度。通常要求其本国人控股要达到51%,此种模式通常称为“保人”制

二是实际上的混合所有制:即与当地公司合资成立工程类或运营类公司,主要是利用当地合作方迅速切入市场,例如2019年2月20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旗下的子公司ADNOC物流与服务公司签署了成立关于拥有及运营液化石油气(LPG)船只公司的协议,成立的合资公司,能为两方的LPG运输提供更高速、更便捷的服务。


第二类可以归为项目公司或联合体

组建联合体的原因一是满足当地法律的强制规定,二是满足业主的招标要求。联合体可以分为第一类公司型联合体,第二类 合同型联合体。


第三类可归为参股(兼并收购)类

近年来,各大国际承包商通过收并购以扩大市场和获取项目,德国豪赫蒂夫公司(Hochtief AG)控制了澳大利亚CPG承包公司,赢得了价值23亿美元的悉尼地铁隧道工程的一部分。万喜通过收购西摩· 怀特公司(Seymour Whyte Ltd.)在澳大利亚获取了大量市场份额。而中国交建收购John Holland,近年中标墨尔本铁路延长线项目、堪培拉轻轨、悉尼北部CBD项目等。中国铁建向西班牙Grupo Aldesa SA注资约2.5亿欧元,将持有Aldesa的75%股份,以拓展欧洲和南美市场。

同样在化工行业,中国化工斥资430亿美元通过收购先正达一跃成为世界级四大农业化学品和农药巨头之一,和巴斯夫,陶氏-杜邦,拜耳一起成为世界四巨头。通过收购倍耐力一跃成为法拉利,兰博基尼,保时捷等豪车轮胎供应商。通过收购克劳斯玛菲机械公司,成为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制造商。2016年1月15日,中国化工集团通过旗下中国化工油气公司成功完成对瑞士摩科瑞能源贸易公司的战略投资,持股12%;摩科瑞是全球最大的独立一体化能源及大宗商品贸易公司之一。此前,中国化工还先后收购了法国安迪苏、澳大利亚凯诺斯、法国有机硅、挪威埃肯、以色列马克西姆等国际化工产业细分龙头。


第四类可归为融资扩股类

2019年6月5日航新科技公告称,其境外子公司Magnetic MRO AS(Magnetic飞机维修有限公司,简称“MMRO”)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方,公司下属香港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航新”)做为MMRO增资前唯一股东将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第五类可归为海外上市

以阿联酋为例,阿联酋拥有阿布扎比证券市场(Abu Dhabi Securities Market),迪拜金融市场(DFM)以及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NASDAQ Dubai。可以通过境外项目收购打包整合从而形成上市公司资产,进而通借助境内或境外股市混合所有制渠道实现资产套现。

以矿业为例,全球的矿业公司都争相到加拿大上市融资,目前全世界55% 矿业上市公司是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oronto Stock Exchange)上市, 共1434 家矿业公司。

此外光伏新能源企业近年来也在收购海外资产包和安排上市。例如,深圳能源2017年10月12日公告称,拟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深美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Recurrent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LLC持有的RE Mojave Holdings LLC、RE Cantua Holdings LLC、RE Arabian Holdings LLC三家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32亿美元。标的公司分别间接拥有Garland、Tranquillity、Mustang三个太阳能电站项目的100% B类股东权益。

上海电气等公司也在中东区域入股收购光伏发电类项目,拟后期将资产打包上市。


  1. 境外混合所有制及投资的相关程序

第一,国有企业境外参与混合所有制及投资审批备案的办理程序:

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尽职调查包括:(一)税务尽职调查;(二)法律尽职调查;(三)财务尽职调查;(四)风险评估;(五)其他,包括可研报告、目标公司主要资产评估及目标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及该国政策环境报告。

第二,国有企业境外参与混合所有制与投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一)外部审批程序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2、报公司母公司审批; 3、资产评估并办理评估结果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参考负面清单、国资委关于主业的界定。


三、境外混合所有制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风险

近年来,国资委也加强了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关注力度,如2019年12月11日,在阿联酋举行了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和投资管理专项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国资委副主任赵爱明主持,国资委相关司局负责人及相关9家央企代表出席会议。

混合所有制下国有企业权益的维护,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一是慎重选择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合作伙伴,重视对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査;中资企业在选择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合作伙伴时,应先对其资信和能力进行充分调査,特别是分析其所拥有的优势是否能弥补自身的不足。

二是提前约定项目实施阶段的快速争议解决机制,避免出现决策“僵局”;有的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协议会约定, 在出现决策“ 僵局”时,将其提交至项目执行委员会进行裁定,但有时执行委员会也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重视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协议的制定,合理分配各方的权利义务;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协议的重要性贯穿于项目的投标阶段和实施阶段,通常招标人会要求在投标时就提交联合体协议,否则会拒绝投标。

四是投保海外投资保险,合理转移境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投资风险;


四、结语:

境外投资比境内投资面临的风险更大,我国对国有企业监管尚有欠缺、产权不明等一些固有缺点,使得境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给国有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未来业内仍需对海外国有资产如何进行产权交易进行研究,必要时需专门设立海外国资产权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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