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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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研究

郑群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0级 MPA研究生,上海 200000


摘要: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安置保障工作不仅关乎他们个人的未来发展、关乎社会稳定,更是反映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影响着国防、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检验。本文意在研究安置政策的变迁发展,试图找出目前政策仍旧不够完善之处,主要包括政策体系不健全、地方保障缺失、新政带来消极效应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完善安置政策的部分猜想,如健全法律体系、确保地方保障、完善监督制度等。

关键词: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变迁;国家治理能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的演变,主要受社会历史背景影响,发展轨迹具有中国特色1。我国学者对退役军官计划分配安置政策的变迁进行了很多研究,将其梳理为:初步正规阶段、混乱停滞阶段、渐进完善阶段。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通过,这在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发展史上更是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当然,法律出台并不意味着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就能畅通无阻,更不意味着安置保障制度已尽善尽美。

一、退役军官安置政策的历史变迁

1.政策均衡期:初步正规阶段(1949—1965 年)

解放战争初期,为贯彻“兵贵精不贵多”的建军原则,中央颁发了《关

于复员工作的指示》,指出官兵复员工作“必须妥善安置,各得其所”。1965年 9月,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暂行办法》,当时规定的安置内容为:家在农村的应在退伍后以回乡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家在城市的应回原籍恢复原有职业或从事其他生产。2原籍城市或无家可归以及有专门技术的农村籍复员军人可按照“归口包干、统一安排”的办法安置在城市。3复员后发给补助粮和补助,准予复员军人复工、复职、复学。

在此阶段,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已初见雏形。

2.政策突变期:混乱停滞阶段(1966—1977 年)

1966 年起,主管安置的内务部被撤销,相关政策的执行遭到冲击,安置工作杂乱无章。1967年,国家做出如下规定:没有分配工作或在地方工作有困难的转业干部,可以收回部队,恢复军籍。确需转业地方的,留待文化大革命后,再作统一处理。1969后,干部退役工作被简化为复员后回乡参加生产,只一次性发给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费。4

由于“文革”的时代特色,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停滞不前。

3.政策均衡期:渐进发展阶段(1978年至今)

1975 年,邓小平针对部队严重臃肿的状况提出“精简整编”。同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规定了退役军官采取退休、转业和复员三种方式安置5。1980 年,“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成立,安置工作开始走向正轨。这一时期安置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采取指令性分配的方式完成退役军人安置。

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统筹指导退役军人的安置保障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体系,2020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制度日益成熟,安置方式更加多样,执行力度更有力。

二、安置政策现存问题

1. 政策体系仍旧不健全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提供了一定保障,但总体而言此项工作仍缺乏系统性,落实细则往往是地方政府把握大原则,地区参照自身情况抓好具体落实,缺乏刚性执行的约束机制。以W市为例,退役军官安置选岗时以考试排名方式决定选择先后顺序,以应试能力“一决雌雄”。而同省份的J市可以凭借积分高低直接进行选岗,相关部门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落实细则缺乏成文的规范,各地自行执行方式不一,难免无法保障安置规范性、公平性。

2.地方保障不配套

军官安置大部分达到转业条件后会被安置在各地行政或事业编部门。对于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军官而言,退役安置往往只能降级安置非领导职务以解决安置待遇问题。2018年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机关均在进行缩减编制,机关人员编配困难,W市通常采用超配非领导职位的方式完成安置。同时,对于安置接收单位的原工作人员而言,军转干部的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级别都比较高,在“比例晋升”的前提下,军转干部占用单位晋升比例,年轻人想要晋升还得死守苦熬,这较大程度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无论是部队人员还是地方行政人员,都迫切的需要地方作出相应配套完善,以保证政策的合理与有效落实。

3.军改后新政的消极影响

军改后,自主择业最低年限放宽,导致了现役军人产生了一些心理的变化。部分人员一方面 “保底”思想严重,另一方面又害怕自主择业政策取消。至于转任文职的方式,会让一些军官产生经济损失,因此不少人还是较为犹豫6。且文职转任的方式在很多地区仅在18年改革攻坚期出现,如S市P单位目前已不存在转任政策,错过“窗口期”的部门干部也在盼望该政策的再次实行。

三、优化退役安置政策的未来构想

1.健全现行安置的法律法规体系

各级地方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坚持“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探索构建政策执行体系完整、连贯稳定、具体可行的操作规范,最大限度满足地区建设、接收单位、退役军官三者需要,提高退役军官计划分配安置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2. 完善多渠道安置方式及后续保障

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终极目标也是为了提高退役军人群体的社会福利,关照退役军人的丰富性权利7。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优化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和社会治理理念,从充分考虑退役军人自身需求的角度进行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自身的能动性。8

例如,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就业创业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在金融、税收、场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搭建就业创业的服务平台;要确保退役金发放、管理服务经费得到保障,财政为自主择业障做好兜底性措施;对干部提供转文职的长期政策,完善后续待遇保障。

3.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全方位监督格局

退役军人的安置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比较敏感,必须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监督制度,做到每一项措施、每一个环节都能切实实施监督。可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主体责任、业务部门负直接责任的追究问责体系,与单位和个人绩效考评挂钩。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健全信息阳光公开渠道,对可公开内容实时公开,将权力置于阳光下,确保退安置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1参考文献

[?]张伟佳.新中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之历史演变[J].军事历史研究,2009(02):51-57.

2[?]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四年复员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3[?]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内务部、劳动部关于1957年复员军人安置工作的报告(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编.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工作文件汇编[M].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83.

4[?]中央军委《关于处理文化大革命期间转业干部问题的通知》(1967 年3月3日)

5[?]罗平飞: 《当代中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研究》,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 年

6[?]张梓麟. 军改背景下边疆团职军官退役安置问题研究[D].国防科技大学,2019

7[?]蒲新微: 《社会福利的时代图景变迁与中国未来走向》,《社会科学辑刊》2020 年第 3 期

8[?]衡元元.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建设历程及其检验优化[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21(04):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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