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国务院国资委发出通知,2008年5~10月对央企改制重组,兼并、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证券市场导报
2008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