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防范“微权腐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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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防范“微权腐败”

陈尚明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719300

摘要为了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微权腐败等问题,各个地区政府需要积极引进有效的应对措施,本文详细分析微权腐败主要表现形式,并且结合微权腐败产生因素,总结出微权腐败防范治理机制。

关键词微权腐败;表现形式;主观因素;治理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腐败问题犹如悬挂在党和国家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刻提醒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来根治腐败,否则其必然会成为党执政兴国、实现中国梦的阿喀琉斯之踵。

、微权腐败主要表现形式

(一)层层剥削

在管理部门工作过程中,虽然基层工作人员自身的管理权力不大,但是无论是地方管理政策还是中央下达指令,都需要经过基层岗位经手,长期以往,小部分岗位职员使用自己的权利和系统监管漏洞谋取私利,比如:粮食补贴、地区扶贫开发、政府征地拆迁等。

(二)欺压群众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小部分干部以及岗位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岗位优势,向服务目标吃拿卡要,当群众支付一定经济利益时,所办事件则效率较高,反之拖沓,严重甚至恶意为难人民群众。比如:近几年,沈阳市通报了政府基层员工吃拿卡要的相关案件,分别为:房产政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向私营企业所要价值19万左右的车辆,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人员接受企业以及个人贿赂的“人情费”4000多元,区域公安分局民警由于日常工作的关系,接受企业以及个人费用4500元[1]

(三)疯狂敛财

社会快速发展,政府作为职能部门,应该以身作则,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核心理念,但是随着经济时代的来临,部门基层岗位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工作便利,帮助不法分子违规操作,为不法分子提供保护,从中收取费用。比如:长乐市金峰镇某村委会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和工作中,针对村中违章建筑问题不仅不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反而以此作为收取经济费用的条件。

、微权腐败产生因素

(一)主观因素

我国历史悠久,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都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而政府职能部门同样受到根深蒂固的官员文化,大多数岗位职工和管理部门仍然坚持以官为本核心价值理念。此种现状致使社会大众对于官员产生了盲目的崇拜和推崇心理,一旦其中小部分人员利用自身的岗位优势谋取私利,则会严重歪曲现代化社会的价值观念,让许多立场并不明确的干部为了金钱放弃应有的岗位责任心,最终导致微权腐败问题。

2.法律意识淡薄

在基层官员以及职能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管理时,随着岗位招聘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甚至小部分员工认为在岗位以及工作中获得小数值费用、虚报经济发票等都属于小问题,并不属于违法乱纪,孰不知微权腐败看似较小,却是洪水猛兽,由小及大,渐成虎蝇,由点及面,渐成溃堤之势[2]

(二)客观因素

1.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性时期,许多陈旧管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全新形式的核心需求,全新制度同样未经过实践操作就投入使用,长期以往新、旧制度在转换期间产生了监督与管理的空白环节,所以不法分子趁机钻政府管理以及发展政策的空白和漏洞,赚取不义之财,深究其主要原因则是由于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大众对于政府权力监督的负面情感。第二,政府涉及到民生重大决策以及发展策略时,往往不重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

2.薪酬问题

现阶段,许多基层干部岗位薪酬过低成为了微权腐败主要原因之一,随着现代化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高水平的物质需求导致薪酬问题成为基层员工接受腐败的必然途径。我国不断发展过程中,经济需求是群众日常生活基础条件,因此只有满足最基础的经济需求,才能将人格尊重以及自我完成作为主要导向。

、微权腐败防范治理机制

各个级别政府管理和建设环节上,基层岗位一旦产生微权腐败问题,会严重损坏干部与群众之间和谐关系,剥夺基层群众正常生活与生产,严重侵蚀我党执政兴国、民族复兴。所以,各个地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基层岗位所产生的微权腐败现状和问题,并且将其作为政府党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思想教育

想要有效方案微权腐败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舆论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广泛的认知基层岗位微权腐败问题的具体性质、具体行为以及所产生的危害性。从本质上来说,微权腐败同样是腐败,为此要通过我国现有的实际案例,为广大职能部门提供警示,让各个管理部门以及基层岗位了解到我党对于基层微权腐败的坚决态度,让岗位上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望而生畏。

除此之外,各个地区政府还需要不断强化党性知识教育,全面学习马克思主义,最大程度夯实政治基础条件,牢牢把握理想信念的标准。想要从根本上防治微权腐败,基层岗位员工需要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所发挥的宝贵精神,不断反省自身、激励自身,始终保持党员心态[3]

(二)建立制约机制

要保证微权腐败防范治理机制能够正常开展,应优化政府各个岗位的职能,积极转变工作态度,完善工作流程,从根本上清除漏洞。同时还需不断放宽政治改革需求,倾听基层声音,化解人民群众的困难,以此增加民众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信任感。

在构建制约机制时,还需积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社会大众提供优秀的公共产品以及服务,完善经济利益和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冲突,为此各个级别管理部门以及岗位员工开展日常工作时,一旦经济与社会服务产生冲突和矛盾时,如果缺少合理的管理制度、有效监督模式,则极易产生腐败问题。针对此种现状,党中央相继颁布了党员干部廉洁工作基础标准,针对官员防范利益以及冲突事件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实际实施过程中,许多问题和弊端仍然存在,经济利益冲突管理制度执行并不完整,所以需要通过防范利益冲突有效抑制基层岗位微权腐败等现状出现。

第一,需要不断创新基层干部责任心教育模式,并且通过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基层岗位员工认识利益与责任之间的矛盾本质。第二,在日常管理和工作中,需要形成经济利益声明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只要政府管理活动与个人经济利益产生明显冲突之后,需要提前回避处理,并且在利益划分中对虚假活动进行严格惩治。

(三)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在微权腐败治理环节上,需要将民主以及依法治国相互结合,一方面需不断强化舆论宣传,让社会大众了解自身所具有的监督权力与监督内容,以此不断增加民众的民主观念、法律思维等,致使社会大众在发现领导干部产生违法乱纪行为时,可以使用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监督权力。另一方面,想要从根本上提高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和思维,应建立民意表达渠道,保证民众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严格打击岗位不法行为。让社会大众充分感受到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通过反腐倡廉达到塑造良性政治管理环境的核心目标。

结束语

由此可见,腐败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是格格不入的。当前基层微权腐败现象的高发虽是社会转型期的暂时现象,但其存量之大、危害之深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基层微权腐败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列入国家重大发展规划;必须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放在阳光下,让基层微权腐败无处遁形。

参考文献

[1]林洋,彭凤莲.断裂与弥合:村务监督视阈下的微权腐败治理——基于浙江省的经验探讨[J].中国发展,2020,20(02):40-46.

[2]欧瑞.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基层微权腐败治理及启示[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6(01):63-70.

[3]杨智淋,石青华.涪城区:1233微权e监督 探索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J].廉政瞭望,2021(22):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