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是否走到了尽头

/ 3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是否走到了尽头

付书颖1 ,李晋2

1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公司   2中交四川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评标方法的发展历程

从1988年推行招投标制度以来,我省公路建设国内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逐步经历了综合评估法有限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该名称修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探索发展逐步完善过程。2000年以前建设市场处于培育发展时期,主要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随着市场秩序的好转,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公路建设项目技术评分权重逐步降低。我省于2001年开始尝试采用有限低价法评标,最先只是涉及材料和附属工程招标;2002年开始在部分公路建设项目试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2003年,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开始全面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19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土建、三大系统等均采用合理低价法,房建、交安、绿化可采用合理低价法,也可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之前四川公路建设招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基本做法

(一)全面公布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于废标条款直接在标书中用醒目方式提醒(如黑体字加深),对人员、财务、设备和商务条件作为前置性条件提前明示。

(二)评标前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接受举报,避免投标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三)公布各合同段的招标人估算价。招标人估算价构成主要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通部交公发[1996]612号)规定的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人的估算价作为合同的最高限价,超过估算价为废标。

(四)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审查、技术评审的投标,直接以最低评标价中标。

(五)履约担保

以估算价的85%为基准价。

高于基准价中标的,履约担保为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低于基准价中标的,除递交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外,还必须按 评标价与0.85倍估算价的差额的数倍递交现金担保,公式如下:

     [85%-评标价/估算价]×(5~10)×估算价

(六)履约现金担保的退还

业主按每期计量支付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同比例退还履约现金担保。当计量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退还现金担保,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的现金担保。

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推行中的优缺点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优点

虽然综合评估法是《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方法之一,但执行起来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评审有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往往受到怀疑;标底保密困难,往往成为投标人公关的主要目标;有可能存在人为的干扰,人为导致评标不公正。最低评标价法则解决了综合评估法存在的问题,具有以下的优越性。

1、能最大限度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尽量用少的指标来评价投标书,使人为干扰因素降至最低,使招标过程更能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项目业主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的投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3、有利于促使承包人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素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招标彻底打破了行业内部保护,真正体现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基本规则。

4、能保护我们的干部,避免工程完工、干部倒下,建设工程优良、干部优秀双优工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的完善,建设市场的逐步规范,特别是2000年11月以来,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基本实现,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初步具备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经过长达数年的建设市场秩序整顿,施工企业素质和业主管理水平已明显提高。在建设市场日趋完善的情况下,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和弊端也就更加突出,因此通过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有效的解决该问题。20012003年,四川公路建设国内招标完成了综合评估法有限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过渡,将配置资源的权力交给了市场。

(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存在的问题

在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初期,出现了压价抢标甚至恶意压价抢标现象。后来我省逐步加大低价中标单位的现金履约担保的幅度,由最初的投标价与基准价差额的1-3倍提高至5-10倍,投标人在提高中标概率和尽可能地减少交纳保证金之间进行理性的平衡后,恶性压价中标的情况得到了缓解,在2019年合理低价法推出前,中标价格逐步理性回升至概算价的80%-85%之间。经分析压价抢标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企业管理体制和资产关系特殊,上级主管部门在经费支出、设备方面给予了较大支持,工程建设直接成本低,敢于降低投标报价。如武警交通部队、水电部队等单位在投标报价方面就具有较强的优势,这种情况对业主的影响较小。

2、部分国有企业竞争意识淡薄,长期躺在计划经济的安乐椅上,靠政府扶持,直面市场时投标报价无所适从,束手无策,要么盲目压价,要么跟风报价。

3、部分企业为保队伍稳定,重任务、轻价格;

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关心的不是如何投标,而是个人政绩,是如何中标,至于工程价格和利润,则摆在了次要的位置

4、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心理,幻想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分包、转包收取高额管理费来转嫁风险,通过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成本,通过变更等方式增加工程量、变相提高单价水平,或者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手段,减少亏损,达到赢利的最终目的。

(三)过低报价带来的风险分析

1经过几年实践,公路项目特别是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并未显著降低,但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难度增加。

2、承包人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策略,干扰业主降低投资的目标。

3、承包人低价中标后非法分包或肢解转包来转嫁自身风险,使工程质量控制困难。

4、承包人交纳的高额现金担保,加大承包成本,有可能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

5、承包人想方设法通过违规变更设计获取非法利益,部分项目变更金额较大,产生了相当的廉洁风险。

(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配套机制建设

1、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评价并公开发布从业单位的履约表现等信用信息,对评为A、AA级信用的进行奖励,对评为C(黄牌警告)、D(黑名单级)进行制裁,从制度上防范不履约行为和转包、分包等转嫁风险的非法行为给项目实施带来的风险,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深入推行。

2、采取分类资格预审,防范串标围标。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后,部分潜在投标人幻想通过串标、围标等非法行为高价中标获得非法高额经济利益。为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推行基本帐户转入保证金、压证施工等措施基础上,实行了分类资审制度,具体做法是:招标人将各合同段分成几个大类进行资审,不将施工单位和合同段 一一对应,业主和其它投标人均无法获知各标段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开标时才知道其它单位所投合同段,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可能。

2、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防范违规增加费用。适时出台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变更是对工程设计的完善。第二,谨慎对待方案性的变更。第三,建设各方必须维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对其修改。第四,严格变更设计的审批。重大变更必须报交通运输厅甚至交通运输部审批把关。

四、合理低价法实施中的优缺点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交通运输部从2017年开始在全国公路建设行业推行该评标办法,省交通运输厅于2019年明确要求公路施工招标、机电工程采购安装招标原则上需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一)经过几年的实践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不断完善,合理低价法这一评标办法在四川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已形成了一套日趋成熟的、便于操作的体系,也逐渐被招标人和投标人所接受。与原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相比,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项目建设造价可控。招标人通过编制合理的最高限价基本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索赔等也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由于报价低者不一定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时也会结合自身施工能力、实际成本等工程相关因素更为理性和客观地报价,报价的出发点也会从确保低价拿项目到中标后能完成项目转变,从而使项目造价可控。

二是降低了围标串标的可能性。由于中标存在较大的随机性,所有投标人理论上中标概率是相同的,导致:想要围标串标的单位或个人除非知道所有或绝大部分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才能精准地完成中标,但基于目前的报名规则几乎是无法实现的;单个投标人是否参与围标串标其中标概率基本相同,也从根本上减少了投标人参与的可能性。所以,近几年特别是在重点公路项目施工招标中所谓的中间人串串现象大幅减少。

三是有效改善了建设市场环境。合理低价法相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中标结果上有更大的随机性,招标人、评标专家等相关人员无法主观地左右中标结果,大大降低了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通过设置信用评分,使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能较大地增加中标概率,即干得越好、越容易中标,促使从业单位在履约过程中更加重视信用情况。

(二)虽然合理低价法已在公路建设招标中广泛运用,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一是部分招标人在设定最高限价时没有具体进行分析测算,仍沿用最低投标价的思维简单在预算上进行下浮,个别项目下浮过多过无法覆盖成本;二是部分招标人过于重视投标人的报价情况,对其施工能力、人员组织、实施工艺等完全不预考虑或仅要求最低限,造成中标人能力与工程实施要求不匹配;三是个别招标人随意增加限制性条件,如设置成本价条款锁定中标价,通过设置信用等级、企业净资产、特殊业绩等其他条件选择中标人,违背了合理低价法的初衷。

总之,今后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都会采用合理低价法,随着电子招标评标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终将被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