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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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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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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2-22
作者:
经济管理
>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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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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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同系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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