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典型材料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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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典型材料

张丽娟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农村合作经济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邮编  723000

近年来,汉台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方针和各项工作要求,以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为主导,大力引导农户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实施规范提升行动,较好的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健康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区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52家、家庭农场430家,其中,评定各级示范合作社55家、示范农场103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4.5万亩,年经营收入达38960万元,已成为汉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培育体系,加强服务引导。一是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汉台区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规范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管理和示范评定。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协调联动,优化认定条件、免收服务费用,推行一窗通办、即来即办,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建立区镇两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服务体系,依托农业3+X产业格局,主动上门服务、强化宣传动员,积极动员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三是加强对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实地检查、示范监测、审验年度报告及新农直报系统、汉台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等对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强化培训指导,规范健康发展。一是专门成立新型经营主体管理科室,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范畴,录入信息资料,建立管理档案,根据主体规模、类型,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有目的、分步骤进行指导。二是大力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每年举办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班,重点就制度建设、法律、财会、产品认证、商标注册、项目申报等内容进行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管理人员1000余人次,较好的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务管理。从加强财务管理原始资料入手,统一印发了汉台区新型经营主体统一收据家庭农场台账,对全区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统一聘请了代理会计,进行了代理记账,并通过不定期的督促和检查,确保了新型经营主体财务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政策扶持,激发主体活力。一是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扶持,并在项目方案的编写、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主动给予指导和服务。通过项目带动,使新型经营主体在内部管理,生产销售,尤其是社会化服务及带动能力方面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较好的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的提质增效。二是强化金融扶持,多次邀请金融部门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贷款业务宣传及新农直报系统培训,搭建面对面交流的平台,促进银企建立更好地合作,为新型经营主体获得融资提供信息支持和帮助。

四、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一方面,加强名录管理。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培育认定和名录建设的要求,将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全部纳入了农业农村部名录库系统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另一方面实现信息化管理。聘请软件公司开发并创建了汉台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集政策宣传、生产管理知识普及、供求信息发布、新品种推介等服务于一体,通过手机APP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实现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网络化管理,为经营主体的生产资料采购、农产品宣传、销售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信息化。

五、突出典型培育,示范引领带动。积极开展各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省、市、区示范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全区共评定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55家、示范家庭农场103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汉台区铺镇富俊家庭农场流转150多亩土地,率先引进了香型优质水稻新品川优6203进行试种,当年收获100多吨优质稻谷全部以高于市场价15%的价格被汉中大米加工企业收购,取得成功后采取以家庭农场+农户+米业公司的模式,用统一低价供种、统一免费技术培训指导、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销售的方式,带动引领周边200多户农户种植优质水稻,每年统一销售稻谷300多吨,平均每亩为农户及贫困户节本增收150多元。

六、强化合作意识,促进提质增效。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之间、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树立合作意识,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信息共享。对成功的合作范例及经验进行推介和交流,不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营利能力和合作质量,也为小农户对接大市场进行有益的探索。如汉台区建军家庭农场和七彩家庭农场充分利用自身农场季节性的生产特点,合作经营,租用中远现代农业园区温室5亩,采用钢管搭建7-8层食用菌种殖层,建成了5亩立体密殖食用菌温室,用于赤松茸(大球盖菌)的温室栽培,较好的解决了冬季普通菇棚因低温而产量低的问题。同时采用立体密殖栽培技术,使5亩立体密殖温室相当于43亩普通温室的产出效益,效益提升8倍多,产量可达1100余吨。目前该农场日均出菇3000多斤,采用飞机空运,赤松茸远销上海、深圳等地,较本地价格提升一倍以上。

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成效凸显

1.农业结构调优、产业效能提升。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进一步优化了我区产业基本结构,带动了一大批劳动能手参与到产业扶贫中来,生产的农产品标准更高、品质更好,能够较好的融入到味见汉中的公共区域品牌的圈子中来。合作社共有注册商标23个,家庭农场已注册农产品品牌3个,通过两品一标认证2个。

2.产业融合度提升、实现收入多元化。积极拓展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观光、采摘体验功能,通过旅游资源与新型经营主体的良性互动,更多游客能参与到合作社和农场采摘、亲子互动、研学等活动中来,使产业融合度提升、实现收入多元化。

3、助力脱贫攻坚、提高农民收入。全区400多个家庭农场及400多家合作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他们一头连接广大的消费市场,一头心系贫困群众,帮扶贫困群众解决产品销路,带他们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如:汉台区犇祥农业家庭农场,积极主动承担扶贫攻坚任务,通过入股分红,同等待遇下优先使用贫困户入园务工,为有养殖蛋鸡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种苗、疫苗以及技术帮助,定期回收贫困户蛋品,流转土地等多种形式,提高贫困户收益,共带动本村贫困户109户。贫困户入园年均务工收入及入股分红两项,增收达8000元以上。汉台区铺镇国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62户,长期固定聘用16人(其中贫困户残疾人3人),全年定期或不定期用工优先使用贫困户劳动力,每户年均务工收入2万余元。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汉台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实现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好局面,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全区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力军。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财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汉台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应用,积极促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相互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精细化生产和整体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联营或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等方式,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综合实力,不断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向高质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