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功能训练联合家庭传统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临床疗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2
/ 2

调节功能训练联合家庭传统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临床疗效

姜迪 ,刘敏,易国武,黄磊,胡杨

(湖北省武汉市空降兵部队医院 眼科;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目的:探讨调节功能训练联合家庭传统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疗效。方法:选取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102例,随机分组后,对照组51例接受家庭传统疗法训练,观察组51例加用调节功能训练,比较两组疗效及治疗前后屈光度。结果: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后屈光度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调节功能训练联合家庭传统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效果确切,可使患儿屈光度提升。

关键词:屈光不正性弱视;调节功能训练;家庭传统疗法;疗效;屈光度

弱视为影响儿童视力的主要疾病,其不会导致患儿的视力水平降低,同时也会影响患儿的身心健康。有资料报道称,儿童群体的弱视发病率为2%~4%,其中屈光不正性弱视为主要病变类型[1]。家庭传统疗法为治疗弱视的常用方法,其是通过采用矫正镜进行佩戴,同时对视力良好眼开展遮挡,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但该方法无法开展调解训练,因此难以使患儿的眼部功调解功能得到增强。调解功能训练的实施,可使患儿屈光不正得到尽可能恢复,使晶状体对角膜光学具备的补偿作用得到强化。本次研究就选取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102例,探讨调节功能训练联合家庭传统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疗效。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我院收治的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102例,随机数字表法分组,对照组51例中男30例,女21例,年龄3~12(6.08±1.55)岁;观察组51例中男28例,女23例,年龄3~12(6.15±1.62)岁。两组基线资料具可比性(P>0.05)。

纳入标准:符合疾病诊断标准[2];监护人知情同意研究。

排除标准:合并器质性眼病;形觉剥夺性弱视;配合度差的患儿。

1.2 研究方法

全部患儿均完善检查后,采用合适的屈光矫正眼镜佩戴,对照组行家庭传统治疗训练,将视力好的一只眼遮盖,逼迫弱视眼提供信息,独立应用弱视眼,从而逐渐提升弱视眼的视力水平。每日为患儿应用益视软件来开展视觉刺激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为15min,并依据患儿的视力水平,来开展针对性训练,如临摹图画、穿针等。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调节功能训练,首先为患儿实施单眼调节功能训练,如镜片阅读以及单眼翻转拍,单眼具备相似的调节功能后,再实施双眼训练,通过多功能弱视矫治协调器开展治疗,治疗方法为红光闪烁以及合海丁格光刷,每次15min,每天2次。同时为患儿应用大小子母卡、聚散球以及BO立体镜开展训练,每次10min,共治疗6个月。

1.3 观察指标

(1)两组治疗效果,判定标准:治疗后视力水平≧0.9,随访3月未出现视力水平降低,则为痊愈;治疗后视力表测量较治疗前提升2行,则为有效;治疗后视力表测量较治疗前提升不足2行,则为无效[3];(2)两组治疗前后屈光度,以阿托品散瞳后验光。

1.4 统计学处理

统计学软件为SPSS23.0。计量数据()行t检验;计数资料[n,(%)]行2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如表1。

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n,(%)]

组别

治愈

有效

无效

总有效率

对照组(n=51)

20(39.21)

21(41.18)

10(19.61)

41(80.39)

观察组(n=51)

34(66.67)

15(29.41)

2(3.92)

49(96.08)

2

6.044

P

0.014

2.2 两组治疗前后屈光度比较

观察组治疗后屈光度低于对照组(P<0.05),如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屈光度比较(,D)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

对照组(n=51)

1.85±0.42

1.12±0.20

观察组(n=51)

1.88±0.38

0.78±0.16

t

0.378

9.480

P

0.706

0.001

3 讨论

   弱视在临床眼科属常见病与多发病,是指在未发生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矫正视力较标准值明显更低。临床标准认为矫正视力不足0.8,或两眼视力表差距达到2行,则诊断为弱视。弱视会对患儿的视力功能产生影响,甚至可能导致视力丧失。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自身的视力调节精准性会受到影响,视力镜调节效果差,无法保障患儿获取清晰视觉体验。

传统家庭治疗是实施遮挡以及近距离训练治疗,其虽可使弱视患儿的视力水平得到改善,但对于屈光度和眼轴增长无明显积极影响。同时长期近距离训练会导致屈光度过度增长,对治疗效果产生影响。本次研究中,观察组具备更高治疗效果,屈光度改善更为明显,表明在家庭传统治疗基础上,加用调节功能训练,可使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的视力水平得到改善,也可使患儿的眼部屈光度得到调节。调节功能训练的实施可更为有效的提升患儿的视力水平,人眼在看不同距离的物体时,睫状肌和晶状体均会发生形态改变,从而使物像能够聚焦于视网膜,从而取得清晰物像,睫状肌和晶状体发生变化的过程称之为调节,其为视功能训练提供了良好基础

[4]。在开展调节功能训练时,可使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的睫状肌和晶状体功能得到调节,从而取得更好的视力提升效果。同时调节功能训练的应用虽将训练时间延长,但通过使训练的趣味性得到保障,可使患儿坚持完成训练,取得预期效果。

综上所述,调节功能训练联合家庭传统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效果确切,可使患儿屈光度提升。

参考文献:

[1] 薛宪华,魏静. 弱视治疗结合调节功能训练效果分析[J]. 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2021,29(2):35-36.

[2] 房鑫鑫. 多媒体视觉功能训练对小儿弱视的治疗价值探究[J]. 中国中医眼科杂志,2019,29(6):438-441.

[3] 杨莹莹,向剑波,吴九菊,等. 屈光不正性弱视治疗后期行视功能训练的临床疗效[J]. 国际眼科杂志,2018,18(12):2301-2304.

[4] 陈琰. 屈光矫正联合注视训练改善儿童弱视视力水平的效果分析[J]. 中国妇幼保健,2019,34(1):97-99.

作者简介:姜迪(1986.12——),女,湖北武汉人,汉,就职于湖北省武汉市空降兵部队医院 眼科,本科,主治医师,研究方向:眼前段 近视屈光手术等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