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辩证法在机械运动实验中的运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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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辩证法在机械运动实验中的运用

赵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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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机械运动是最简单的物质运动形式,马克思的矛盾辩证法认为,矛盾贯穿于所有机械运动。只有通过揭示机械运动不同过程的对立统一性,分析机械运动过程中的矛盾,作用与反作用,才能进一步理解机械运动的性质,据此本文分析矛盾辩证法在机械运动实验中的运用,包括机械运动状态变化的过程是惯性和运动的对立统一,机械变形过程是抗变形和应变性的对立统一,机械位置变化是自身运动过程的对立统一,机械相互作用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对立统一。

关键词:矛盾辩证法;机械运动;对立统一

一、机械运动状态变化是惯性和运动的对立统一

由于周围物体的作用,物体的力学状态总是在变化,运动状态的变化规律是动力学的主要研究课题。为了显示运动状态变化过程的真实因果关系,需要从通用连接中提取单个对象。在机械发展史上,伽利略等人通过了实验。研究发现,物体本身具有保持机械​​运动状态不变的普遍性。物体总是由于惯性试图确认运动状态,当受到周围物体的动作和形状声音的影响时,会顽固地抵抗和阻碍。恩格斯对运动中的惯性进行了最丰富的科学总结,指出“惯性只是对运动的反应的一种观点”。惯性不仅表现出机械运动的规律性,而且表现出它的质量。它从根本上打破了“连续收入和连续运动”现象的狭隘视野,强烈批评了简单地用“机械运动守恒”来解释惯性。在低速宏观物体的机械运动模型中,惯性程度取决于质量大小和分布形式,包括质量守恒定律、质量、惯性等,足以相信惯性不容易随物体的速度变化。

在改变机械运动状态的过程中,物体可以运动并接受周围物体的运动和形状,促使自身改变运动状态,这就是运动的客观存在。动力学一般表现为物体机械运动状态改变过程中的主动、主动、变化等因素。改变机械运动状态的过程是运动不断传递和变换的过程,运动是机械运动使物体运动和变换的能力。不忽略机动性,就不可能掌握机械运动的变换。运动的变换和守恒定律表明,不同形式的运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变换,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定性守恒的。物体的运动性不仅表现了机械运动的其他变化,也体现了机械运动的传递和转换能力是永不丢失的。因此,机动性是运动的表现。

惯性与运动条件的相对和无条件的绝对冲突相结合,构成了机械运动状态改变的辩证过程。在一定条件下,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依存。没有空闲就没有流动,没有运动就没有空闲。事实上,物体惯性的大小反映在运动状态的变化上。如果身体运动的状态不改变,性就失去了禁忌。同一物体的运动和惯性大小受到严格控制。在力学中,物体的惯性程度主要用物体运动的大小来衡量。惯性和流动性是对立的:一个肯定有运动,而另一个则试图否认它。 矛盾之间的冲突使这个过程表现为运动状态的变化,波动是永久的,而运动状态的变化是由静止的运动状态引起的。 物体的惯性运动在速度(加速度)的变化中起相反的作用。 在相同的外力作用下,不同的普通物体和运动物体会有不同的加速度:加速度惯性小,加速度机动性大。 但身体有多大的惯性、多大的力、多大的加速度并不重要。 因此,加速度不仅反映了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还反映了物体的惯性,即惯性与运动的统一。

改变物体机械运动状态的过程,是运动和惯性不断产生,矛盾同时得到解决的辩证过程。由于矛盾双方的斗争,在一定的条件下,不断地引起主状态和次状态的转换:上一时刻物体没有速度变化,下一时刻变为惯性运动的趋势以新的速度。没有运动,物体就不能产生运动变化;没有惯性,物体就无法保持运动的变化。然后在新的条件下。在新的时刻,身体的运动产生了一种新的冷漠运动倾向,不断克服身体保持惯性运动的倾向。这一矛盾的不断产生和同时化解,使机械运动的变化过程呈现出恒速与变对位的统一,以及惯性运动与非惯性运动的统一。

二、机械位置变化是运动过程对立统一

要了解世界上所有的过程,自我运动、自发运动和动力运动,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过程是对立的统一。无论是惯性运动还是非习惯性多云运动,空间位置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这种立场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恩格斯批评杜林否定矛盾的观点,他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即使是简单的机械位移,也只能因为身体在一个地方又另一个地方,在同一个地方,而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这个矛盾的解决同时是运动,历史上第一次正确的简单机械位移是运动本身,在它的矛盾中,物体的统一性“在同一个地方,而不是在同一个地方”时间的对立,从而深刻揭示了机械位移的辩证过程。一个物体在空间中应该占据一定的位置,同时它不是最固定的,而是离开这个位置,否则运动就会停止。” “在同一位置”是指物体保持一定的倾向性和性质,体现时间和空间的连续性。 “不在同一个地方”是指室内气味离开某一位置的趋势和性质,反映了空间和时间的连续性。在看到物体变化时,斗争的结果却是在相反的方向变化:上一瞬间,“不在同一个位置”的物体在下一刻变成了一个新的位置上的“同一个位置” .这一矛盾同时产生又化解,形成连续的机械位移,使位置变化的过程成为铝与运动的结合,止点与直线的统一,随时间的“恒定”与“可变”,不连续性的统一和不连续性。

三、机械变形过程是抗变形应变性对立统一

用肉眼观察各种机器,在周围物体的作用和形状的作用下,它不仅改变机械运动的状态,而且变形,即改变其形状和大小。畸变是材料力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其本质是不同物体之间的相对机械位移。在任何变形的物体中,都有保持其形状和大小的重复,即抵抗变形或变质。同时还必须主动改变截面的形状和尺寸,这可能是变形或应力。阻力和变形一般表现为变形过程中的新兴和保守因素。应力增强和增强变形,一般表现为变形过程中的主动、主动和可变因素。进一步分析表明,对于物体的微观层面,应变是运动传递和转换能力或结构平面的宏观表现;而抗劣化则是物体之间结合强度和结构抗变形能力的表现。

四、机械之间的作用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对立统一

物体运动状态的过程不能孤立存在,它们总是与周围物体相互作用,机械运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被表示为“力”,力相互作用过程也分为两部分。恩格斯首先指出; “由于力的概念源于人体对外部世界的作用和地球的力学,只有一个是主动的,是作用力,一个是被动的、接受的;它是阻力。这说明力的相互作用过程是作用力。力和反作用力的统一,运动的主动传递和被动阻力的统一。受力物体对受力物体的力和受力物体的反作用力相互关联和依赖(性质相同,价值相等),相互排斥和相反(作用于不同的物体,方向总是相反)。力学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定律就是这种辩证关系的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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