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文化传承中的实践观-基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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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文化传承中的实践观-基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

纪苗苗,王成君

潍坊科技学院

摘要:作为马克思重要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早期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最早论著,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历史观和辩证观。中华民族传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世界文明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传统木构建筑及蕴含的传统哲学、美学、工学等民族文化是华夏精神的主要精神和载体。历经千年,传统木构建筑遗产面临很多问题。新形式下,面临传统文化自信的重大社会命题,如何通过人类实践活动,通过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探索人、文化环境及其之间的互动关系,是我们当下应该思考的问题。

关键字词:木构建筑;文化;环境;传承

1.《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实践观与建筑文化的概述

1.1 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概述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批判而撰写的十一条提纲,核心是讨论实践问题,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开山之作。它将实践的观点初次引入到认识论领域,是旧唯物主义世界观与马克思唯物主义异同的主要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论点。社会的本质是实践,实践是社会存在的过程基础和动态表现,社会的存在性又为社会实践提供历史前提和物质基础并反映为社会意识。实践是确认真理是否正确的标准,它并不仅仅是时间和空间上的断裂和孤立,而是随着时间和主体的变迁而改变,并通过“人”这一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提升自身能力和表达,人的本质力量就可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环境也受到主体的影响并赋予环境以主体的性质并发生改变,实践观指导下的环境改变和人的主体改变是同一事物发展过程的“一体两面”

1.2 对建筑文化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虽未有名目清晰的对文化进行哲学性解释,但是字里行间也体现出文化观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是实践观、批判精神、世界性趋势以及实现人类解放和发展。建筑文化的概念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和差异,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于“文化”这一定义的模糊性。在现有对于“文化”定义的认知中,对于文化的时间概念、主体形制、地域范围。本质与过程、保持与创造等内涵与定义皆不明细,且行业专家大部分是从不同学科、专业和行业之间依特别是从各自知识的角度出发进行理解和阐释,偏重于专业性知识,是割裂的、静止的甚至矛盾的,不具有普适性。建筑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历史发展的血脉和支撑。当传统建筑在新时代遇上新理念新技术,如何加强对传统建筑的传承与保护?首先我们要明白何谓建筑文化。建筑文化的定义基于“文化”的定义稍显具体一些,聚焦于建筑的“文化”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特性。传统建筑形式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建筑文化即包括看得见的建筑实物、组成建筑的各个建造构件、彩绘、家具等实体物件,还包括建造过程中蕴含的工匠精神、礼制文化、等级制度等等传统民族精神。

  1. 建筑文化的传承实践是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辩证实践过程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层从遗传性的角度对文化进行定义,认为文化是“人类生产或创造的,而后传给其他人,特别是传给下一代人的每一件物品、习惯、观念、制度、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马克思主义将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哲学称为“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现象、现实和感性”,而没有从主体(包括与人有关的所有感受、思想和行为等)去理解。

凡是与人有关联的活动,都要烙上主体“人”的印记,从实践主体的角度去理解。“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能简单认定人与环境到底谁决定,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基于此,从人与环境和谐共生角度阐释建筑文化的传承活动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辩证统一分析:一方面,环境各要素互相作用创造了人,产生文明的主体“人”通过实践活动使得自然环境这一客体内化为主体自我;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环境改变和改造的主体,主体通过实践使得主体客观化并显示出主体的意志。在这一体两面、和谐共存的主体与客体的交互过程中,人与环境是共同改进和改变的。“环境改变”和“建筑文化的传承”这两个过程统一于建筑文化的保护与研究实践。

  1. 建筑文化的传承实践是人与环境良性共生的媒介

对于文化的差异定义概念,部分哲学家强调区域内的纵向、非开放性、直线的“遗传”,例如泰勒的“通过任何学习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和习惯”就是封闭性理解的典型主张。其实,站在历史的角度上我们发现,过分忽视交流性的、互动性的、发散性的、穿插性的文化的“传播”、“创造”和“影响”是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不论是在哪个区域范围内(东亚亦或者西欧、中国或者美国)还是世界范围内,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才是文化传承的主流。从中国的“洋为中用”到日本的“东洋道德,西洋技术”,从“洋务运动”到“明治维新”,再到现在我们提出的“一带一路”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命题的提出,强调的都是在本民族文化基础上的交流与共融。

此外,在进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人是沟通实践和文化的主体,保护建筑文化的实践活动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媒介,文化传承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目的与动力。在马克思的《提纲》中提到:“实践是社会生活与活动的本质”、“文化是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就生物学角度来看,个体“人”同时也因为独特的创造性而称为“社会人”,它同时具有了文化层面的“人性”和社会群体层面的“社会性”。在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再造自身的过程中,文化作为人类特有的生命表现形式,它不仅映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最大规模和最高水准的物质文明和精神力量,更超越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以超时空的形态、站在人类发展历史长河的高度来观察生命。

  1. 建筑文化的传承是文化自信的基本理论

文化是全人类社会全部实践活动,包括物质的、精神的和社会的三个方面。它是民族、地域和国家等“政治团体”之所以成为“政治团体”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别于其他“政治团体”的重要差异承载体。一个地区的文化体系是我们了解该对象的历史、传承的重要媒介和途径,同样也是该民族魅力所在和闪光点。持续传承、发扬本民族文化,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持续进行文化形式的创新是坚守本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重要支撑。

文化自信是民族、国家甚至政党范围内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坚定认同,历史越悠久且无中断的民族和国家其文化必定是强大的且有坚强的信念根源的。中华民族悠久优越的传统文化、艰苦卓绝的民族抗争、激情奋进的改革开放与中国梦等等共同孕育和诞生了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筑文化在其中无疑是浓墨重彩、着重渲染的部分。土木为本、席瓦为盖、彩绘为衣的传统木构形式、蕴含的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艺术性与科学性融为一体,创造了别具一格。独具匠心的东方建筑体系。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尤其是建筑文化的学习有利于鉴定我们的民族信仰,锻造我们的脊梁筋骨,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提升民族文化认同感,鉴定理想信念,延续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1. 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传统自信是对我国悠久文明历史的认同和尊崇,也是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背景下建筑文化保护与文化传承的积极践行。落地践行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实践,建立社会性、全民性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普及建筑文化,才能延续历史的文化脉络,实现全民族对传统民族文化的自觉和自信。

参考文献:

[1]王雅君.结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试析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J]经济探索.2016.04

[2]刘雪纯.马克思主义文化视域下的文化自信研究[J].吉林教育(党建与思政版).2021.1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李海春:实践、文化与全球化—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共产党宣言》[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7.01

张建坤,潍坊科技学院,副教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