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支持逻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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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支持逻辑

包青山,吴海斌,额尔得莫吐,乌兰其其格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028000

摘要:“三变”改革,是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即:一是农民把闲置资源(如不耕种的土地、闲置的房产、暂时不用的农机具等资源)以资产方式入股到集体经营的公司中,使资源变资产;二是农民将暂时不用的钱以股金方式投入到集体公司,以获取股金分红,使资金变股金;三是农民以资产、资金入股后,使自己变成了产业和市场经济组织的股民。统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对推动乡村振兴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能“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农民增收的渠道多起来”,使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三变”改革;制度

结合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要求在不改变资源性质、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确权、核实农村社会分散、闲置的自然资源性资产、可经营性资产、财政支农资金以及村集体、农民自持资金,再经村集体全体成员同意,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将资源、资金的使用权、经营权折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主体按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红,以此转变农民身份,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激发资源、资金的规模效益,为农村社会的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具有解决农村经济性贫困、发展性贫困、制度性贫困问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制度价值。

一、三变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实践中面临的难题

随着“三变”改革试点的深入发展,发现县乡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不到位,阻碍了农村土地依法规范和有序流转,影响了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导致乡村振兴的深层次问题和改革发展难点逐步凸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大计的有效推进。

1、乡村振兴政策配套、跟进滞后,法律法规纷繁约束。“三变”改革事关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推进“三变”改革,离不开规范运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调查了解,多数试点村所在的县(区)没有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而建立交易市场的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还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市场覆盖面较窄、进场交易不足、市场延伸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无法为“三变”改革提供有效服务,一些依托原农村经营管理站(所)和土地流转中心为基础升级建成的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由于受场地及人、财、物等诸多因素限制,平台功能、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信息发布渠道狭窄,交易品种单一,交易量较少,缺少市场引导和专业支撑,与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特色缺失、跟风严重、建管失衡,制约文化振兴。虽然小田块整成了大田块,但村经济组织领路人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规划重要性缺乏认识,跟风大建设、大发展,甚至破坏自然风貌、古民居、古遗址等,导致了现在乡村发展“头重脚轻”、根基不稳,后发力量不足,极大程度上限制了整体乡村振兴的水平和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以文化促进“乡村振兴”理念已逐渐得到理解,但文化设施“建”“管”“用”失衡,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如村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文化中心等场地无人监管,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挪用、挤占现象。部分偏远地区由于人口稀少、文化设施缺乏等原因,文化活动“全靠送”,且缺乏自主选择文化活动的条件和平台,制约文化血液流动,文化被当成是“盛事”,而不是“常态”。

二、 优化“三变”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

经过多年发展,“三变”改革凸显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价值,同时也暴露出政策体系不完善、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不强等亟须解决的功能性和结构性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三变”改革振兴乡村的制度价值,需要有针对性地化解实践路径融合的嵌入性问题,以此寻求破解“三变”发展瓶颈的新理念、新思路。

1、立足“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三变”改革的推进与完善,同样需要把“问题意识”作为助力,着重分析改革参与主体如何参与、共谋改革行为,以便于彻底地分析和解决“三变”改革累积的问题。“三变”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产业选择不合理、项目效益低、财政资金未折股量化、入股增速放缓、收益分红比例低、风险防控不到位等具体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三变”改革融入新发展格局,各级政府部门要以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勇气,高质量推进“三变”改革。为了进一步推动“三变”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需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总要求”为目标导向,依据改革助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际功效及其存在的客观问题,科学谋划、重点突破,“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一个维度,就是一种类型的“三变”改革示范村,以点带面,逐步实现“三变”改革和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

2、健全“三变”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和职能联动机制,为高质量推进改革工作提供强制性制度支持。近些年,中央至县区的各级政府部门为了深入推进“三变”改革,聚合农村资源、资金,发挥规模效益,激活参与主体积极性,制定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但是,一直未对“三变”改革作出整体性发展规划,各项改革工作难以统筹兼顾,政策执行出现极大的“可操作空间”,以至于各地方的工作步调不协调,影响“三变”改革获益面,拉大农村、农民群体间的发展差距,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政府部门应当制定区域性“三变”改革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阐明“三变”改革的社会背景、总体要求以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操作化和改革成效等内容。其中,目标任务的制定极为关键,起着统领全局的作用。制度设计者要清晰地阐明“三变”改革的阶段性目标,细化政策措施,落实各方责任要求。

3、强化“三变”改革的文化、社会和生态价值。“三变”是一项“三生共赢”的制度探索,相关宣传要转变经济功能显性,社会、生态功能隐性的局面,亟须凸显其振兴农村人才、文化、组织和生态的制度功效。在宣传“三变”改革成效的过程中,经济效益方面的指标性数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能够让社会大众对改革成效产生直观感受,留下深刻印象。基于此,“三变”改革的宣传和培训,在保留用经济数据“说话”的基础上,添加一个中间环节,经阐明资源、资金聚集,农民角色转变对生活质量、乡风文明、基层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的影响,再过渡到经济效益的说明。“乡村振兴战略”的目的在于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振兴,而“三变”改革同样关注其“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相关宣传应当顾及各个方面,树立不同发展类型的村庄共同体作为“三变”改革的宣传样板。

4、深入挖掘地方性文化的社会功能,振兴农村文化及相关产业。优秀的“地方性知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社会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奠定文化底蕴,同时也为振兴农村文化产业,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提供潜在的可能性。在推进“三变”改革过程中,地方性文化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有待深入挖掘。从地方文化传承与延续的角度看,地方性文化内嵌于农村经济发展是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必然要求。综合多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发展经验,“三变+旅游”要想打破低收益状态,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就必须要围绕地方性文化资源,发展极具民族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特色乡村旅游将保护地方性文化内嵌于农村经济发展之中,深入挖掘农村文物古迹、民族村寨、传统习俗等地方文化的“闪光点”,推动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变,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产业增收致富的效用。

   基于更宏观的视角而言,“三变”改革文化及其精神动力,不仅有利于高质量推进“三变”改革和乡村振兴,同时还会成为构筑区域“精神高地”的重要文化支点。

参考文献:

[1]谢治菊. “三变”改革助推精准扶贫的机理、模式及调适[J]. 甘肃社会科学, 2018(4): 48. 10.

[2]徐亚东, 张应良.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供给研究: 以乡农村“三变”改革为例[J].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1,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