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决定筹建电镀集中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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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7月27日颁布了《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04]153号)。该文件决定"筹建市电镀集中区,加快电镀企业向电镀集中区搬迁。2007年前,除特殊工艺电镀以外,全市现有电镀企业或企业电镀车间完成向电镀集中区搬迁,其他地区不得保留和新建电镀生产线。"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市工业产业布局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发展及布局调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设办公室,由市经济委员会承担办公室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