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加快部门职能深度融合探析---临沂市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工作“多验合一”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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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加快部门职能深度融合探析---临沂市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工作“多验合一”改革

孙一丹1,李锦,2王秋菊3

1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276624

2、3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6000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应成为政府职能转变与服务进一步提升的契机。在完成职能机构形式上的整合改革后,将“各自为政”的审批及管理事项进行深度融合,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深度优化营商环境,才是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设计的初心和最终目的。

    2019年,随着党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入开展,在临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与原临沂市规划局进行了机构与职能合并,成立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的机构,集土地供应保障、开发利用监管、城镇建设规划设计、规划方案实施监管等职能于一身,肩负着保障一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对于工作机制、作业流程、职责分工及职能融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机构改革4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还存在许多急需进一步已供土地开发利用监管和规划实施批后监管所形成的“各自为政”的工作机制亟待整合理顺。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简化监管工作环节,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9月下发《临沂市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多验合一”实施细则》,初步将建设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竣工核验合二为一。但是,在实现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土地竣工核验 “事项联办”和“一键办理”的同时,纵观规划审批监管与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从工作全局考虑,必须将两项工作从始至终完全融合、无缝衔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管理队伍分散、企业办事环节繁杂、提交材料名目繁多、项目核实周期过长等等现实问题,力争实现“规划开发并联监管  职能整合提质增速”的多赢局面,鉴于此,2022年8月1日下发了《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公告公示办法》。下面针对“五个一”监管模式即:一块牌子、一套材料、一支队伍、一个标准、一个平台、一键办结,对“多验合一”进行探讨。

(一)“一块牌子”。 “多验合一”、“事项联办”必须从源头做起。以往土地开发利用公示和规划条件批后公示分属两个部门管理时,两块牌子分头制作,两部门“各扫门前雪” 互不相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既要按照开发利用部门的监管要求制作悬挂开发利用公示牌,又要按照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制作悬挂规划批前公告牌和批后公示牌,无形当中即增加了企业负担又增加了行政管理环节,造成资源浪费。如果从源头上实现“多验合一”,将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公示与工程规划批后公示合二为一,将开发利用监管信息与工程规划信息一并公示,做到“一块牌子  一目了然”。

(二)“一套材料”。(1)开工。企业在申请规划验线时,同时将开发利用开工备案核验所需材料一并提交,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1]1149号)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在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内完成每一个阶段建设。

(三)“一支队伍”。由于历史原因,规划管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原分属不同部门,各自建设一支监管队伍。在机构改革后的今天,可以从精简工作队伍出发,将两支人马合二为一,理顺管理队伍,合并管理职责,确定管理流程,使监管事项变得更加简便.

(四)“一个标准”。(1)土地开发利用开工标准。按照《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在项目建设初期需要进行验线管理。对项目进行正负零核验后,将核验信息即《验线合格确认书》上传“多验合一”平台。交地后2年内任意时间点,当正负零验收合格项目达到土地开发利用开工备案要求时,开发企业可以在核验平台上传开工备案表,自然资源土地核验部门给予开工备案;未达到备案标准按违约处置。(2)土地开发利用竣工标准。企业在申请规划核实时,一并提交开发利用竣工核验所需材料,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取得项目《规划核实测绘报告书》后,提交土地开发利用竣工核验申请,进行土地竣工核验备案。在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的竣工期限内,未达到竣工备案标准按违约处置。

(五)“一个平台”。“多验合一”实施后,实行一个平台闭环管理,工程项目从公示至竣工各个节点,规划及开发利用核验数据均存储于同一平台数据库,

(六)“一键办结”在项目完成规划核实及开发利用竣工备案后,统一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及竣工备案合格证》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有效文书,实现一键办结。

二、“多验合一”效果展望

1、工期利好。土地开发利用重视工期节点,要求使用权人严格履行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3年至5年竣工的约定,而竣工规划核实以往无时间限制,依申请办理有可能滞后很久。“多验合一”后,要求两个核验尽量“合拍”,做到“步调一致”。由于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均明确约定了工程建设期限,企业必须重视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及时进行规划核验,完成开发建设开、竣工核验备案,避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由此看来,“多验合一”有助于推动项目早日达到规划核实条件,促进项目早日竣工。

2、行政成本利好。原有的核验人员可以整合为一支综合验收队伍,精简工作人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营商环境利好。开发利用核验与规划核实两件事合二为一,同时删减非主要节点,可以减少二分之一以上的巡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的打扰,降低双方时间成本,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干实业。

三、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一)实施效果:1、临沂市“多验合一”工作链条中,公示环节已经实现土地与规划公示合一,具体实施项目已达数十个;2、临沂市规划核实一直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而土地核验属于并改事项。目前,临沂市“一张蓝图与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已完成土地竣工核验试运行,土地核验部门已顺利完成项目竣工核验网上备案;3、服务终端登录方式多样化方便用户操作。申报企业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临沂市”后,按照个人申报事项需求和操作引导网上提交材料进行申报;也可以登录临沂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临沂市”→“财产登记前一件事”进行申报,还可以在登陆后通过“我要办”→“我要申报”上传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目前,临沂市土地竣工核验与规划核实“多验合一”工作已在市辖区范围内推广实施,并受到普遍欢迎和一直好评。

(二)存在问题:目前看来,规划核实工作为依申请办理,对企业申报节点无硬性要求,而土地开发利用有明确的开发期限规定,往往造成验收时间节点存在很大差异,需要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时加以考虑,进行双向调整。 

    总结临沂市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多验合一”改革工作不难看出,政府机构改革只有不断的推向深入,深挖改革潜力,才能真正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在监管与服务两手齐抓共管的同时,建立一支精简高效的管理队伍和实用规范的工作流程,以推动地方经济健康有序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1]1149号);

2、《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

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4、《临沂市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多验合一”实施细则》

5、《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公告公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