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节地评价研究——以合肥市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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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节地评价研究——以合肥市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为例

李笑石 ,陈红霞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八一五地质队  安徽省合肥市  230000

摘 要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道路工程属于新建城市道路项目,因城市公共交通、步行与非机动车以及工程管线、景观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红线宽度,因此开展节地评价研究。

关键词:节地评价;道路红线;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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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背景

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工程位于合肥东部新中心内,泾县路向西接现状泾县路,向东至郎溪路,郎溪路为城市快速路,泾县路至郎溪路方向尚未畅通,此次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道路工程向东连接郎溪路匝道,对于缓解周边道路通行压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城市组团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项目概况

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道路工程属于新建城市道路项目,规划设计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主要作为一条服务于周边地块的区域路网道路。由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编)规定了“对城市公共交通、步行与非机动车以及工程管线、景观等无特殊要求的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取值范围是14-20米”,本项目因考虑与现状泾县路(道路红线24米)衔接、城市公共交通、步行与非机动车以及工程管线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确定的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上限,因此对该项目开展节地评价研究。

3、项目建设用地节地评价分析

3.1 拟用地总规模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区勘测定界成果,本项目拟用地总规模0.329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635公顷,建设用地0.1948公顷,未利用地0.0713公顷。本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符合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周边地块土地规划用途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

3.2 节地评价

3.2.1建设项目合规性分析

(1)建设项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城市快速路、轨道交通、主次干道、支路等建设。加快弥补城区路网密度短板,畅通城市组团联系,打通断头路和交通堵点。健全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改善非机动车、步行及残障人士的通行环境,倡导绿色出行。”

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道路工程是合肥东部新中心路网中的重要道路之一,是基础设施工程的一部分,已列入《合肥市2021-2023年大建设计划》。泾县路的建设对完善区域内路网尤为重要,为后期周边小区提供了便捷的交通环境,可以满足周边地块出行需求,形成区域内交通网络,提升东部新中心区域路网的道路功能。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建设项目与行业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合肥市域综合交通规划(2015-2030年)》的路网规划,泾县路规划为城市支路,沿线分别与幸福路、郎溪路相交。泾县路在城市路网中的交通功能并不突出,是解决局部区域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行业规划。

(3)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城镇基础设施”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项目。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属于城镇基础设施的一个子项。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工程属于新建城市道路工程,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项目。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建设项目与供地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规定,城市道路建设工程不在上述目录之列。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工程属于新建城市道路工程,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供地范畴,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5)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目前正处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期,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的一个过渡期,本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利用的是《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

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套合的结果,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工程拟用地规划用途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区(0.2741公顷)和其他用地区(交通用地)0.0003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区类型为允许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经批准的《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2.2

建设项目节地程度评价

(1)评价指标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DB 34/T 3103-2018)(以下简称《规程》),结合本项目特点,采用单位用地面积、路基单位用地面积指标来定量测算整个项目的节地程度,如下表3.2.2-1所示:

3.2.2-1 项目节地分析指标体系

目标

指标

指标说明

单位

属性

用地规模

单位用地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线路总长度

公顷/公里

负向

路基单位用地面积

路基用地面积/路基总长度

公顷/公里

负向

(2)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权重应根据评价的目标和指标对建设项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影响程度确定。目标、指标的权重值在 0-1 之间,目标权重之和、同一目标下的各指标权重之和都为1。

目标、指标的权重可采用特尔斐法确定,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Wi ——第 i 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权重;

 Eij ——专家 j 对于第 i 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打分;

 n ——专家总数;

 S ——标准差,反映专家意见的离散程度。

具体做法:

1)邀请安徽华冶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我公司熟悉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及土地管理的10名专家,采取网络打分的方式对评价目标、指标的权重进行打分;

2)打分在互不协商的情况下独立进行,第二轮打分参照一轮打分结果进行,至分数均值方差小于0.01。

本次评价目标、指标的权重值详见下表3.2.2-2:

3.2.2-2 评价目标、指标的权重值

目标

权重值

方差

指标

权重值

方差

用地规模

1

0.0000

单位用地面积

0.58

0.0001

路基单位用地面积

0.42

0.0001

(3)指标权重体系确立

依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经验借鉴法综合确定指标标准值。采用国家和地方制定的规范标准值,正向相关的指标以国家或地区标准的最大值为标准值,负向相关指标以国家或地区标准的最小值为标准值,本节地评价项目中单位用地面积、路基单位用地面积主要采用这种方法确定标准值。具体如表3.2.2-3所示。

二级公路定义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又按地形类别细分为平原、丘陵、山区。这里将本项目泾县路按照车流量和地形,与平原地区的二级公路进行经验借鉴。《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规定平原地区的二级公路10米宽时,单位用地面积标准为用地2.5916公顷/公里,每超过1米,调整指标为0.1049公顷/公里。但由于二级公路和城市道路标准有所区别,因此综合衡量后,这里选取的单位用地面积参考准值为2.6072公顷/公里。

《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规定平原地区的二级公路10米宽时,路基单位用地面积标准为用地2.3716公顷/公里,每超过1米,调整指标为0.1060公顷/公里。但由于二级公路和城市道路标准有所区别,因此综合衡量后,这里选取的单位用地面积参考准值为2.5214公顷/公里。

3.2.2-3 本项目评价指标参考标准值

目标

指标

单位

标准值

依据

用地结构

单位用地面积

公顷/公里

2.6072

经验借鉴法《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

路基单位用地面积

公顷/公里

2.5214

经验借鉴法《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

(4)指标实际值计算

指标实际值计算只要通过结合用地调查和评价指标的确定来进行。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用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线路总长度=0.3296/0.108=3.0519公顷/公里;

路基单位用地面积=路基用地面积/路基总长度=0.3024/0.108=2.8公顷/公里;

(5)指标标准化方法

评价指标标准应采用标准化比例推算法,以指标实现度分值进行度量,按照公式(2)计算:

…………………………………………2

式中:

——i 目标 j 指标的实现度初始值,且应在 0~1 之间,当大于 1 时记为 1;

——i 目标 j 指标的实际值;

——i 目标 j 指标的标准值。

根据有关指标或对应理想值的特征差异,需要对指标标准化值的初始值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确定各项指标标准化值Si ,Si值越大,用地状况越集约。

具体原则如下:

1)对于正相关指标,Si =Si j;对于反相关指标,Si =1/Si j

2)Si 应在0-1之间,当Si j大于1是记为1。

根据以上指标标准化计算方法,计算结果见表3.2.2-4。

3.2.2-4 本项目指标标准化结果

目标

指标

指标标准值

实际值

实现度分值

用地规模

单位用地面积

2.6072

3.0519

0.8543

路基单位用地面积

2.5214

2.8

0.9005

(6)节地程度分值计算

1) 目标分值计算

建设用地项目节地程度各目标分值按照公式(3)计算:

……………………………………(3)

式中:

Fi—— i 目标的节地程度分值;

Si j—— i 目标 j 指标的实现度分值;

Wi j—— i 目标 j 指标相对 i 目标的权重值;

n —— 指标个数。

计算结果如表3.2.2-5。

3.2.2-5 本项目目标分值计算表

目标

权重

指标分值

指标

实现度分值

权重值

实际值

标准值

用地规模

1

87.37

单位用地面积

0.8543

0.58

3.0519

2.6072

路基单位用地面积

0.9005

0.42

2.8

2.5214

2)节地程度分值计算

建设用地项目节地程度分值按照公式(4)计算:

……………………………………(4)

式中:

F —— 节地程度分值;

Fi—— i 目标的节地程度分值;

Wi—— i 目标相对总目标的权重值;

n —— 指标个数。

即:本项目节地程度分值为:0.8543*0.58+0.9005*0.42*100 =87.37

(7)节地程度划分和综合分析

根据《规程》要求。节地程度可分为三类:高度节地、中度节地和不节地。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专家家咨询等方式节地程度划分如下表所示:

3.2.2-6 节地程度划分表

节地程度

分值

高度节地

≥90

中度节地

70-89

不节地

<70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节地程度分值为87.37,为中度节地。市政道路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土地法规,依据道路横断面设计的要求,必须要保证其修建、养护所必须的用地,城市道路的红线规划考虑道路的功能与性质、横断面形式及其各组成部分的合理宽度以及今后发展的需要,最终其由城市规划部门确定。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已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3.2.3节地评价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知,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道路工程符合合肥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规划、符合行业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项目道路红线宽度、路幅分配的设计等,在满足道路设计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与泾县路现状道路的衔接、周边地块后期规划及出行安全的需要,利用绿化将行车道与人行道进行隔离,项目设计的道路红线宽度、道路路幅分配是合理可行的。

泾县路(现状泾县路—郎溪路)道路工程的道路红线宽度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规范并结合现状需求等条件,合理确定的。符合节地原则和要求,节地程度为中度节地,用地规模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具有一定的节约性。

 


4、建 议

本项目通过节地评价,各项用地指标基本达到或超过同类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平均水平,为保证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

4.1严格落实节地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节地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施工。

4.2减少项目施工对土地的破坏

施工期间对施工工地进行有效隔挡;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及时清运。对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比如工程弃土的处理,应采用严格管理手段,减少建筑垃圾的生成量,控制建筑垃圾的不合理流向,以便控制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3加强项目用地跟踪管理

项目建成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用地规模、用地结构、用地强度及用地效益等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并制定相应约束措施,完成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参考文献

[1]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技术规程(试行)》[Z].2018-05-16.

个人简介:李笑石,1992年11月,女,汉,安徽省淮北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土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