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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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

陈晓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广东惠州  516081)

摘要: 随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国乃至全球石油勘探开发、跨海贸易、海洋渔业等生产活动日益繁忙,船舶突发事故引发的重大溢油风险不断加大。本文重点阐述了海洋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危害,分析了我国海洋溢油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该领域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海洋溢油;海洋环境损害;法律制度

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石油在全球能源消费中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地位。从世界范围看,石油产地与消费地相分离的特征非常明显,石油供需格局的这种不均衡的空间分布特征促使跨境石油贸易活跃,而石油海运凭借成本优势和灵活性已然成为跨境石油贸易的主要途径。统计数据表明,世界上近2/3的石油贸易通过海运完成[1]。在海洋石油开采和海运等环节中,管理疏漏、操作不当以及意外碰撞等都会导致溢油事故。除经济损失外,海洋溢油还会造成海洋石油污染。疏水性的石油会在海面快速形成油膜,阻隔太阳辐射及大气与海洋之间的溶解性气体交换,从而严重阻碍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与食物链传递,进而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平衡[3]。因此,关注海洋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危害,严格海洋执法,并通过海洋执法实践经验推动海洋环境保护立法逐步完善,从而形成海洋立法和司法的正向反馈,具有重要意义。

1海洋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危害

海洋溢油的对海洋环境的危害主要包括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

1.1 海洋溢油对海洋生物的危害

受海上溢油影响的海洋生物主要包括浮游生物、鱼类、鸟类和哺乳动物、底栖生物。对于约占海洋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的90%的浮游生物,乔冰[2]等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角度分析了海洋溢油的生物细胞学和毒理学的危害,包括光合作用速率降低、组织坏死或纤维化、后代成活率下降等,而浮游生物坏死的组织腐败变质后又会危害以其为食的其他海洋生物。对于鱼类,溢油污染通常直接损害仔鱼的神经系统[6],而主要通过食物链间接伤害成鱼,另外,在石油污染的后期,大量的溢油残渣等物质依然会吸附于鱼类的鳃部最终导致鱼类患上烂鳃病[7]。当海鸟和哺乳动物在受油膜污染的海面摄食时,其羽毛或被毛将因浸吸油污而失去防水、保温功能,严重时会因为失温而死亡,而摄食被溢油污染过的饵料后,溢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逐渐累积在海鸟和哺乳动物体内,导致其腹泻脱水死亡。大多数底栖生物对海洋环境的变化非常敏感,溢油油膜中大量的石油颗粒在重力作用下沉入海底不断富集,使得底栖生物因生存环境恶化而死亡,甚至在污染事故发生后多年的海域,底栖动物的死亡率仍然保持较高水平[5]

1.2 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危害

海洋溢油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营养盐循环(如氮、磷循环等)、能量传递以及生物多样性三方面[6]。一方面,作为营养盐循环的主体,海洋生态系统中的浮游生物、鱼类、鸟类和哺乳动物、底栖生物等在遭受溢油污染损害后,将无法正常进行生长和繁殖活动,因而海洋生态系统的营养盐循环必将受阻。另一方面,海面溢油所形成的油膜阻隔了太阳辐射及大气与海洋之间的溶解性气体交换,严重影响海洋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阻碍海洋生态系统的能量传递和物质循环。此外,溢油中含有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会直接造成海洋生物死亡,或影响其的正常生长和繁殖,最终导致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丧失。

2 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为应对海洋石油污染防治,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目前该领域的法律体系还在逐步完善,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海洋溢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还存在立法上的局限性,同时,一些法律规定相对于经济社会的速发展仍有明显的滞后性。

2.1 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立法体系主要构成详见表1。

表1  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立法体系主要构成

序号

法律法规或条例

重要意义

类别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专项立法的法律依据

国家相关立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推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包括海洋环境保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保护海洋环境的基本法,对防止因海岸工程建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航行、废物倾倒等而损害海洋环境进行了规定。

4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配合《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5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配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

6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强化了污染处置力度,并确立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明确了事故后果等级划分,规定了应急处置程序和事故的调查处置程序,并就溢油事故损害赔偿相关制度作了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

7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基本形成。

地方性法规

8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9

《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规定了因发生海洋石油污染事故所要承担的责任。

10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对海洋石油污染防治作出了相关规定。

11

《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12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13

《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14

《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首个海洋生态方面的补偿和赔偿办法。

2.2 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短板

2.2.1 缺少专项注律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立法体系中至今尚未出台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相关规定只是零散罗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些法律法规中。对于海洋石油污染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4]立法较为概括,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虽然针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的海洋生态保护以及船舶溢油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缺乏实施细则,其余行政法规、条例不仅适用范围局限,而且效力不如法律。

2.2.2法律法规滞后

在2010年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490万桶原油在短短7天时间内全部倾泻而出[15],依据美国《洁净水资源法》,“每泄露一桶原油涉事公司要承担1100美元的民事罚款,若被认定为严重违规操作,罚金可达到每桶4300美元。”如此看来,天价民事罚款将会倒逼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义务,而不敢轻易违法。相比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低廉的违法成本下,一些企业容易罔顾环保义务,铤而走险。由此可见,我国的一些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形势。

2.2.3 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

由上可知,海洋溢油污染的危害是不可逆的、持久的,因此受污染海域的生态恢复不容忽视。为了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亟需建立长效化、强制性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我国海洋生态补偿体系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9],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都有针对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作出了规定,但这些法规之间不仅缺少协调性,也缺少相配套的实施办法以及技术标准。在溢油事故发生后,海洋生态害索赔依然面临责任主体界定、索赔标准等难题,部分悬而未决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只能由国家来承担。

3 结论和建议

3.1结论

(1) 海洋溢油的对海洋环境的危害主要包括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两方面,对海洋生物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对浮游生物、鱼类、鸟类和哺乳动物以及底栖生物的危害,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危害则主要表现为对营养盐循环和能量传递的阻碍以及减少生物多样性三方面。

(2)近年来,我国海洋溢油污染防治立法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体系,但仍存在明显短板,如缺乏海洋溢油污染防治专项法律、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等。

3.2 建议

3.2.1 制定海洋溢油污染防治专项法律

结合目前我国海洋溢油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大多较为笼统、适用性相对局限的现状,建议出台专门针对海洋溢油污染防治的法律,进一步明确相关术语含义、溢油污染防治责任以及溢油事故发生后油污受害者会遇到索赔困难的各类情形及处置程序等。

3.2.2 完善海洋油污防治法律制度

应当充分认识溢油污染危害大、周期长的特征属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修复”的原则,从严打击海洋溢油肇事企业违法行为。首先要鼓励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追踪溯源、程度判定等技术水平,补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方法、阂值判定、环境损害行政调节及监督机制等方面的短板,精准定位溢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其次要建立海洋溢油污染治理及修复技术标准,出台行业收费指导意见,合理升格海洋溢油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提高海洋石油开采或石油海上运输企业违法成本,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履行相应海洋环境保护义务;再次是鼓励发展海洋溢油保险基金,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倡导社会多元化资金资源参与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中来,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李坚强. 世界石油海上运输七大咽喉要道[J]. 石油知识, 2017(3):2.

[2]  贲道锋. 有机溶剂神经毒的生化机理[J]. 卫生毒理学杂志, 1991, 5(4):3.

[3]  张灏铿. 对海上溢油污染影响的分析[J].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8(12):2.

[4]  王晓伟, 李纯厚, 沈南南. 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的影响[J]. 南方水产科学, 2006, 002(002):76-80.

[5]  周政权. 基于蓬莱19-3溢油事故和莱州现场模拟实验探究溢油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的影响[D].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6]  刘伟峰. 海洋溢油污染生态损害评估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 2010.

[7奚晓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条文理解与适用[M].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4.

[8]  高振会, 杨建强, 崔文林. 海洋溢油对环境与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及应用[M]. 海洋出版社, 2005.

[9]  王逸川. 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