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患纠纷调查及行政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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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患纠纷调查及行政管理研究

骆陈思

南京市雨花医院,江苏省,210039

摘要:近年来,医患纠纷频发,不仅使医院无法正常工作,也给患者造成身心伤害。医患纠纷已经不仅仅是医院、患者、卫生行政部门等方面的问题,俨然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通过对南京某医院的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分析探讨了医患纠纷产生的医方、患方和政府层面的原因及卫生机关干预的不足之处,从而提出医患纠纷行政管理方面的建议,如明确“医闹”的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设立医患纠纷预防处理机制加强防范;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加强舆论正面积极引导等,为妥善解决医患纠纷提供参考。

关键词:医患纠纷;行政管理;对策

1绪论

1.1研究背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双方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若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对其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进行了相关规定[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包括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2]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在医患关系变得更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通过卫生行政机关、医院、患者等共同努力,平衡医患双方的权益,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从而减少医患纠纷的数量,对于有效预防、控制和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各自合法权益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1.3 研究内容

全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阐述了行政管理医患纠纷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和研究内容等。第二章是医患纠纷行政管理概述部分。第三章对医患双方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医患对卫生行政机关干预的认知度等。第四章南京处理医患纠纷的经验和案例。第五章从政府、医方、患方层面进行分析医患纠纷原因。第六章提出医患纠纷有效行政管理的对策。

1.4 方法

(1)文献分析:本研究通过查阅网络数据库,整理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文献。

(2)比较研究:比较分析问卷调查内容。

(3)实证分析:问卷调查法。

(4)案例分析:通过南京某具体医患纠纷说明医患纠纷行政管理的具体实践。

2医患纠纷的理论研究

2.1 医患纠纷的概念

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由于医疗过错引起争议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这类纠纷往往因为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存在不满而引起[3]

2.2 行政管理干预的概念及方式

2.2.1概念

行政管理干预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而制定的公共政策和行政法律制度,是行政机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行为。本文讨论的行政干预主要从卫生行政机关来管理干预医患纠纷[4]

2.2.2方式

刚性干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权对医患纠纷采取具有强制性的行为。柔性干预是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劝告、调解等非强制性的形式对医患纠纷中的双方进行干预,缓和医患矛盾[5]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调查对象对医患纠纷的认知情况

3.1.1 对医患关系的看法

(1)医方对医患纠纷现状的看法

收回的104份调查问卷中,34名(占32.7%)医务人员认为医患关系和谐,其中4人(占28.85%)认为关系很和谐; 70名(占67.3%)医务人员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其中20人(占19.23%)认为关系十分紧张,说明只有少数医务工作者对医患关系存在极端化的态度。

(2)患者对医患关系现状的看法

有40.74%的患者认为医患关系和谐,其中仅4.35%认为很和谐,59.26%的患者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其中13.04%认为很紧张,说明大多数患者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具体见表3.2 。

3.1.2 引起医患纠纷的因素调查

(1)医务人员对于引起医患纠纷的因素调查

引起医患纠纷的医方因素

调查发现认为服务态度不好的有45人(占42.27%),医疗技术水平落后的有29人 (占27.88%),医德医风不良的有24人(占23.08%),选择其他的有6人(占5.77%),认为因服务态度沟通不足导致医患纠纷的占多数。

引起医患纠纷的患方因素

调查发现认为患者相关知识欠缺的有27人(占25.96%),受不良诱导过多的有23人(占22.12%),道德素质不高的有30人(占28.85%),对医生期望过高的有20人(占19.23%),选择其他的有4人(占3.85%),比例都很接近。

引起医患纠纷的政府因素调查

调查发现认为政府缺乏管理和法律措施的有36人(占34.62%) ,对大众医疗支出不够,导致医疗成本高的有47人( 占45.19% ),医务人员待遇不佳,工作热情低下的有18人(占17.73% ),其他的有3人(占2.88%),说明大多数医务人员认为政府投入不足导致纠纷。

(2)患者对于引起医患纠纷的因素调查

引起医患纠纷的医方因素

调查发现认为是服务态度问题占33.04%,认为是医疗技术落后的占38.24%,还有 25.22%的患者选择是医风医德,3.84%选择其他。

引起医患纠纷的患方因素

调查发现认为患者相关知识欠缺的有30人(占26.09% ),受不良诱导过多的有26人(占22.61%),道德素质不高的有28人(占24.35%),对医生期望值过高的有24人(占20.87%),选择其他的有7人(占6.09%)。

引起医患纠纷的政府因素调查

调查发现认为政府缺乏管理和法律措施的有36人(占31.3%),对大众医疗支出不够,导致医疗成本高的有63人(占54.78%),医务人员待遇不佳,工作热情低下的有14人(占12.17%),其他的有2人(占1.74%),超出一半的患者认为政府投入不足导致。

4 江苏省南京市某医院医患纠纷处理案例分析

4.1 南京市某医院一例医患纠纷处理

2022年,南京市某医院遭到百余人堵在医院门口,起因是其家属在该医院因大出血导致母子双亡。南京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了解情况后,听取各方意见,在第一次调解患方对赔偿数额存在异议情况下,调解人员对纠纷进入认定程序,进行责任认定 ,最终医患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和后续处理达成一致,从而化解了这起医患纠纷。

5 讨论

5.1 医患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多数人认为目前的医患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医患关系总体上不容乐观。

5.2 卫生行政管理的调解机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行政部门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并不发生既定的法律效力,仅代表双方当事人有协议内容来解决医患纠纷的意向,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若对调解存有异议依然可以对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调解纠纷的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医学法学知识,调解队伍也不应只有卫生行政专家,也应加入医学专家及对法学专家等相关人员参加,共同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

6医患纠纷有效行政干预的对策

6.1事前需预防性干预

事前干预的重点在预防,对法律规范、相应机制方面不断完善,做到从制度上有效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也从机制上为妥善解决医患纠纷做好充分准备。

6.2事中需及时性干预

卫生行政机关通过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及时发现医患纠纷的苗头,立刻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必要时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商量对策。

6.3事后需人性化干预

医患纠纷的处理结束后,当事人可能不满结果而采取诉讼等手段。为了避免此情况发生减少对社会的影响,卫生行政机关也应在事后进行管理干预。

结束语

由于医患矛盾的长期存在,使得医患关系不断恶化,导致医患纠纷频发。医患纠纷的影响范围涉及到社会各方面,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医患纠纷卫生行政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对医务人员和患者调查,概括医患纠纷政府、医方、患层面方的原因,找出卫生行政机关干预医患纠纷的不足,为妥善解决医患纠纷提出行政干预的对策,但研究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不足,关于医患纠纷行政管理研究方面今后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J].中国医刊.2012,53-55

[2]王伟杰.论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机制的构建[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9,5:337-339

[3]王焱. 当代医患纠纷小议[J].学理论,2016,33:134-135

[4]李蓬宾.行政干预对校长执行力影响的研究[D]广西:广西师范大学.2017.

[5]禹竹蕊.医患纠纷的行政干预研究[J].前沿.20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