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加压钢板治疗四肢骨折的临床疗效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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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加压钢板治疗四肢骨折的临床疗效分析

崔立恒  孙领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医院,内蒙古 鄂尔多斯,017400

【摘要】目的:观察锁定加压钢板治疗四肢骨折的临床疗效。方法:我院2021年6月-2022年6月收治的68例四肢骨折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按照是否开展锁定加压钢板治疗将患者分为对照组(34例:未开展锁定加压钢板治疗而应用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与实验组(34例:锁定加压钢板治疗),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结果:随访3个月,实验组患者治疗优良率(97.06%)显著高于对照组,此外,实验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2.94%)明显低于对照组,数据差异明显(P<0.05)。结论:四肢骨折患者锁定加压钢板治疗效果显著优于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

【关键词】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锁定加压钢板治疗;四肢骨折

四肢骨折伴随我国工业、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近些年该病发病率逐年攀升,患者四肢骨连续性被中断的同时,骨折处相邻血管、组织以及神经组织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及时开展手法复位落实有效内固定对提升患者治疗效果十分重要,目前临床常用内固定方式为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1]。本次研究比较我院2021年6月-2022年6月68例切开复位后分别应用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以及锁定加压钢板治疗四肢骨折患者治疗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实验组34例锁定加压钢板治疗的四肢骨折患者中男(n=17)、女(n=17),年龄区间为:23岁~76岁、平均(43.62±1.62)岁,骨折部位:胫腓骨、股骨、肱骨、尺桡骨分别14例、9例、7例、4例。对照组34例未开展锁定加压钢板治疗而应用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的四肢骨折患者中男(n=18)、女(n=16),年龄区间为:23岁~74岁、平均(43.61±1.66)岁,骨折部位:胫腓骨、股骨、肱骨、尺桡骨分别15例、9例、6例、4例。两组患者男女比例、平均年龄以及骨折部位等基础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

1.2病例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本次研究对象均四肢骨连续性中断且局部疼痛、肿胀,邻近关节活动障碍,结合患者X线检查、CT检查,患者均确诊四肢骨折。此外,本次研究对象获知本次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后均自愿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排除标准:(1)排除近六个月非首次四肢骨折入院手术切开内固定治疗的患者。(2)排除合并精神、认知、神志以及心理异常患者。

1.3方法

1.2.1对照组患者四肢骨折部位切开复位后实施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在充分包括骨折断端后根据骨折大小,选择大小、型号合适的普通钢板,同时借助借助双皮质螺钉对骨折断端进行充分固定,对手术切口逐层缝合包扎固定后行常规抗感染治疗,同时护理人员结合患者患肢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开展康复锻炼。

1.2.2观察组患者四肢骨折部位切开复位后实施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在对骨折部位完成复位后选择大小、型号合适的锁定加压钢板,将锁定加压钢板置于骨干外侧,分别于锁定加压钢板两端置入1枚双皮质螺钉对钢板进行固定,应用C型臂X线透视骨折部位加压情况,在确定骨折部位有效固定的情况下置入螺钉完成锁定加压钢板加压固定,最后参考对照组逐层缝合手术切口,并在术后开展抗感染治疗,结合患者预后情况指导患者开展康复锻炼。

1.4观察指标

随访3个月,比较两组患者治疗优良率以及两组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若患者骨折线消失,骨折断端完全愈合且患肢功能恢复正常为治愈。若患者骨折线较模糊,骨折断端基本愈合且患肢功能基本恢复正常为良好。若患者骨折线模糊,骨折断端愈合良好,患肢功能明显改善为一般。若患者骨折线清晰,骨折断端愈合较差、患肢功能未显著改善为差。总有效率等于治愈例数、治疗效果良好例数以及治疗效果一般例数相加所得和占总受检例数百分率。

1.5统计学处理

SPSS21.0版本软件处理结果中相关数据,“(`x±s)”用“t”验证,“(%)”用“X2”验证,P<0.05表示数据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实验组患者治疗优良率显著高于对照组,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优良率 [n/%]

组别

n

治愈

显效

有效

无效

优良率

实验组

34

16(47.06%)

11(32.35%)

6(17.65%)

1(2.94%)

97.06%

对照组

34

10(29.41%)

8(23.53%)

8(23.53%)

8(23.53%)

70.59%

X2值

5.709

P值

<0.05

2.2实验组术后有1例骨延迟愈合,有0例术后感染,有0例内固定松动,有0例关节僵硬,对照组术后有3例静脉栓塞,有2例术后感染,有3例内固定松动,有2例关节僵硬,实验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2.94%)低于对照组(29.41%),X2=5.921,P<0.05。

3讨论

四肢骨折主要采取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其中常用内固定方式为钢板螺钉内固定,钢板螺钉内固定实施过程中需剥离骨折部位骨膜,与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相比,对骨折部位组织造成的损伤大、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高[2]。四肢骨折切开复位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实施过程中无需剥离骨膜,对骨折部位骨膜在内邻近组织、血管造成的损伤小,有利于患者术后骨折断端血运的恢复,此外,四肢骨折切开复位患者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后锁定加压钢板对骨折断端造成的摩擦小,满足了骨组织修复所需生物学要求,在提升骨折断端骨质稳定性的同时,可为骨折端骨骼再生与愈合创造良好的生物学环境[3,4]。

本次研究显示实验组患者术后随访3个月治疗效果优良率高,并发症发生率低,综上所述,四肢骨折患者经皮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效果好,有较高的临床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 常韬,宋晶晶,祁同宁. 微创经皮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四肢骨折对患者骨密度和骨代谢水平的影响[J]. 中国临床医生杂志,2020,48(11):1346-1348.

[2] 冯飞,骆玲丽. 微创经皮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四肢骨折的效果[J].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20,12(11):132-134.

[3] 杨本伍,李杨,张子斌. 微创经皮钢板内固定术结合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术治疗四肢骨折的效果探究[J]. 当代医药论丛,2020,18(1):72-74.

[4] 李瑞林. 锁定加压钢板与单纯钢板螺钉内固定治疗四肢骨折的临床疗效观察[J]. 中国保健营养,2020,30(9):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