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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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随着《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施行,对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提高管理水平,改善窗口服务,我们对2002年发布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建住房[2002]25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标准》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一般标准》和《先进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