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政府监管的手段,是与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化"这一背景紧密相关的。但至今,对为何要施行政府特许经营,中国法学界和实务界仅从其优于原有公有制企业垄断经营的作法来解释,很少进一步分析政府特许经营是否也优于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以及发挥该优越性所需的条件。本文采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我国现行的关于政府特许经营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评析。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