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是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法律发展演进中,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不管主动还是被动,法律后进国家在移植发达国家法律时,不可能不同时进行法的本土化工作。中国近代在移植法律的同时,也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了法律的本土化:保存一些传统的法律理念、制度和原则;改造传统法律并与西方法律相融合;用西方的法治理念和原则指导中国的社会实践并将其纳入法律规范之中。
中国法学
201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