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同科学的社会建构一样,对科学的常人方法论研究秉承着建构论的科学主张,但取代把科学作为社会建构的结果,视科学为一种情境性内在生成的地方性成就。基于"方法的唯一适用要求",用作为生成的建构超越作为构造的建构,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科学的理性和客观性的回归。
简介:古希腊哲学是西方哲学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受到我国哲学工作者的关注。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内从事古希腊哲学研究的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古希腊罗马哲学大会,此后每两年举办一次。2014年,在浙江大学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古希腊罗马哲学大会上,隶属于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的古希腊罗马哲学学会成立。伴随着这一过程,国内学者研究古希腊罗马哲学新的论文、专著、译著不断出现,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云南大学哲学系曹青云副教授的《流变与持存:亚里士多德质料学说研究》一书自2014年11月出版以来,受到国内古希腊哲学界的关注,并引发了相关学术讨论。笔者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对当代中国学者进行古希腊哲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产生了一些思考,希望在此和大家分享和讨论。
简介:张祥龙以现象学方法对儒家思想的重新解读已构成当代儒学的一种新形态——现象学儒学。这一现象学儒学的核心是“亲亲现象学”,即对于亲子关系的现象学研究。“亲亲现象学”之首要特色是从时间性出发来阐明亲亲之爱的深层人性根据。时间性的思想是现象学的基本内容之一,而亲子关系或亲亲又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与根本,因此,当张祥龙以现象学的时间性构成思想为视野重新阐发亲亲之爱时,他就从根本上与核心处实现了现象学与儒学的会通。由此,张祥龙的现象学儒学就具有双重的思想史意义:一方面,它为现象学的中国化或汉语现象学的建立开辟了一条可能之路;另一方面,它也为传统儒学的当代转换打开了一种新的可能。但同时,究竟是“亲亲为大”还是“时间为大”,也将构成现象学儒学或亲亲现象学内部的可能张力。
简介:晚期狄尔泰的哲学主题乃是对精神科学的诠释学奠基,这一规划尤其体现在狄尔泰1900年的《诠释学的诞生》和1910年的《历史世界在精神科学中的建构》之中.在《诠释学的诞生》的导论和补充部分,业已出现了将诠释学从某种技术手段转换为某种哲学规划的尝试,亦即探讨对生活表达之理解的结构与特征,但诠释学在此仍然是对持久固定的文本的解释和阐释.这一诠释学奠基方案在1910年达到了高峰.在《历史世界在精神科学中的建构》中,狄尔泰详尽阐释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别,阐发了精神科学的独特结构,亦即生活、表达与理解之关联,最终落脚于客观精神和效果关联.客观精神是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超个体的文化世界,使人们对他人的理解得以可能,保证了理解的客观性;效果关联则刻画出精神世界的根本特征,它塑造了客观精神,使其成为精神科学的对象.只有在此基础上,对精神科学的诠释学奠基才是可能的.
简介:儒学在当代中国近30年来有充足的发展,就儒学历史发展的长河来看,显然有贞下起元的趋势。但当前儒学能否面对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同时挑战,既克制现代性的工具理性而又基于理性建立整体的价值观点,既超越个体化的自由任性而又能在群体性中激励个体的创新,应是儒学当今追求的方向。事实上,儒学也面临着存在与发展的困境,这显然是儒学对自身的发展的历史不能有效地掌握,对儒学的反思精神以及本体与宇宙的基础性不能有深切的认识所致。至于与其他传统的哲学理念如何沟通而实现其独特性与独立性,更有待相互认知对等的深化。何以至此?固可以做出诸多解说,但如果未能维护儒学本有的真诚性,又未能持续发展其创生性,在自然有为的生命意义的自觉中,发挥儒学本有的德性精神与实践力行精神,贯注于理论的建设与文化价值的创建,则即有所获也必“既得之,必失之”。海峡两岸儒学发展各有一偏,一为唯识化的心性哲学,一为经学化的政治哲学,加上外来的只着眼于关系主义的角色伦理,构成了当前儒学发展的“三偏”。相应于此的“三正”之说是:相对于心性哲学可以发展更具积极性的生命哲学;相对于经学政治哲学可以论述易学与儒学的交互整合,形成一套向往以德法为本体的政治诉求;同时,可以提出生命责任伦理来规范极易流于表象主义与自欺欺人的角色伦理。
简介:历史上的许多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不少重要的伦理学及哲学流派,都自觉不自觉地关注“幸福概念”及幸福本质问题。这样那样地给“幸福”下过定义。但总的说来,在马克思哲学产生以前的所有旧哲学中,并没有建立起系统而完整的科学的幸福观,也未能真正揭示出“幸福”问题的内在本质。不同的幸福“定义”及其相关经典命题,一般总是反映着不同的幸福本质观。因此,对哲学与伦理学界传统幸福本质观的评析.实质上也就是对西方幸福论有关经典命题及其传统幸福“定义”的评析。根据西方幸福思想发展史上关于幸福本质问题认识的逻辑发展,可以把西方幸福论诸多经典命题及其伦理学幸福“定义”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传统及流行的多数幸福定义,虽然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但都还存在着某些偏颇不当之处.有必要从幸福本质的角度对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三种类型的经典命题进行分析。
简介:杨国荣、潘小慧、孙春晨三位教授提出的讨论,集中指向一个形上问题:伦理道德,为何"精神"?具体展开为三大关系的哲学追究:马克思、康德、黑格尔三大理论资源、中国与西方两大文明传统的关系;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关系;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关系。马克思的"社会意识"、康德的"实践理性"、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是关于伦理道德"精神"本性的三大理论资源,必须基于中国传统对它们进行创造性整合与超越。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三位一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体系的形上基础,其中"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统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及其精神哲学体系的现实性与历史性。民族—伦理—精神的概念同一性,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冲动形态伦理"的法哲学结构是其现实性和历史性展现的三个哲学维度。
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