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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康德的历史哲学是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有学者将其视为与三大批判同样重要的"第四批判"。但相较于康德的知识论、道德哲学和美学等思想,康德的历史哲学受到的重视依然不够,这是与其重要地位很不相称的。康德的历史哲学并不是出于历史的兴趣而对其进行的专门论述,而是康德目的论思想的具体表现。康德正是通过历史哲学阐明了作为理性自律的普遍法权和道德在受制于自然因果必然性的人类中是如何可能的,这一以法权和道德为目的的先验历史观是康德完成自己关于理性的建筑术构想、最终统一自由与必然的关键环节。

  • 标签: 康德 历史 自然 法权 道德 目的论
  • 简介:哲学所探讨的人与世界的关系决定着人在世界中所采取的生存方式。西方古代哲学和西方近代哲学所阐释的人与世界的不同关系决定了西方古代人和西方近代人在世界中的不同生存方式,合理的生存方式应该是既能综合上述两种生存方式优点又能克服它们局限的生存方式。康德同时通过自己哲学的认识论和存在论阐明了人之有限与人之无限的两种见解,他关于人的两种见解所体现出来的生存态度其实就是对于人合理的生存方式的诠释。康德关于人的两种见解所体现出来的生存态度十分类似于海德格尔所提出的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所采取的应有生存态度亦即"泰然任",若是考虑到康德和海德格尔所处的不同时代,那么,康德的那种类似于泰然任的思想便会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 标签: 泰然任之 有限的人 无限的人 生存方式
  •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尼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标签: 目的自身 道德律 定言命令 责任
  • 简介: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对法权义务和德性义务做了明确划分:法权义务是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德性义务是不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而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强制的义务。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一种把法权义务本身当作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康德有时称之为"伦理义务"。但中义的伦理义务同时包含了这种居间的伦理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广义的伦理义务甚至包括了作为间接伦理义务的法权义务。自己的不完全的义务(自我完善)和他人的不完全的义务(他人幸福)属于德性义务(本真的);他人的完全的义务(不得害人)属于法权义务(本真的);自己的完全的义务(不得自杀)难以简单归类:作为与意志规定的目的或质料无关、只涉及纯粹形式的义务属于法权义务,但作为一种自我强制的义务又属于德性义务,它似乎既属于又不属于法权义务,既属于又不属于德性义务,但康德最终还是把它放在德性论中阐释。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两种义务难以简单归类:一是把外在的法权义务变成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二是自己的完全的义务。

  • 标签: 法权义务 德性义务 伦理义务 《道德形而上学》
  • 简介: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固然未能为理性建立起稳固的批判标尺,但并不能说他们由此而走向彻底否定理性。因为他们并未将工具理性简单地等同于韦伯意义上的目的合理性,并且他们的工具理性批判是一种内在批判方式。然而,哈贝马斯恰恰犯了这种简单化的错误,亦未能正确理解内在批判方式的运作机理,这些又使得他未能正确理解其交往行为理论同启蒙辩证法关系。虽然如此,他的交往行为理论依然不自觉地坚持着内在批判路向,从主体-客体到主体间的范式转型,只是在这一路向当中的理论建构视角的转变,而非断裂性的变革。

  • 标签: 启蒙辩证法 哈贝马斯 交往行为理论 目的合理性
  • 简介:梁志学先生的近著《自由之路——梁志学文选》所收录的34篇文章有10篇是涉及费希特哲学的,梁先生作为费希特哲学的最著名的翻译者,在翻译和研究之间建立起互动关系,他费希特“知识学”的基本原理有精确的阐发,强调费希特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不能脱离其世界主义和世界公民的思想来理解,学者的使命在于立足于全人类的高度贯彻自由的理念和阐明永恒的真理,充当社会和历史的良心,这些思想对于中国当代哲学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 标签: 梁志学 费希特 自由 世界公民
  • 简介:康德的直观理论是由感性直观、想象力和智性直观三个层次构成的。直观在第一批判和第三批判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理性批判》和其他道德哲学的著作中,康德明确拒斥了直观的作用,这种拒斥集中体现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中。然而直观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仍然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发挥着作用,即康德借助于类比和象征,用可直观之物来表现不可直观之物。从象征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康德提出的"德性义务的图型"这一看似自相矛盾的概念。

  • 标签: 直观 道德 图型 类比 象征
  • 简介:解神话纲领是20世纪德国著名神学家布尔特曼提出的针对圣经新约中神话叙述的解释方案。解神话作为一种圣经解释方法具有丰富的解释学内涵。首先,解神话不是简单地去除神话,而是悬隔神话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具有解释学去蔽的意义。其次,解神话不是把生存哲学强行套在圣经上,使哲学化、现代化,而是借用其术语圣经进行生存论分析,将去蔽后呈现出来的意义阐明出来,具有解释学建构的意义。最后,解神话的任务是在具有实践色彩的宣道活动中得以实现,是通过人在宣道中的信仰实践活动来解开圣经的意义,体现为解释学的实践智慧。

  • 标签: 解神话 去蔽 生存论分析 宣道
  • 简介:在人的尊严这一研究领域,一方面学者们康德推崇备至,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康德的引证乃至研究都充斥着误解。本文首先简述了学术界关于康德的尊严观的两种对立的诠释:一种观点认为,在康德看来,尊严就是内在的价值,它是尊重的基础,每个人都有尊严,所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因此人的尊严也是人权的基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康德那里,根本没有作为形而上学属性的内在价值概念,人的尊严也不可能是尊重的基础,尊重的义务出自理性的绝对命令;康德的尊严观基本上属于传统范式,康德用尊严一词只是表达了一物比另一物高的关系,其中并不包含平等的含义,因此尊严也不可能是人权的基础。本文结合康德的文本,康德关于尊严和价值、尊严和尊重、尊严和平等这三重关系做了阐释,分析了以上这两种对立诠释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一,康德所谓人的尊严,首先是指有理性的人是自在目的,而不是工具,这表达了人格高于物品的思想。康德所谓内在价值或绝对价值,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属性,而是指自在目的。如此理解内在价值,则以上两种解释之间的对立就能得以部分消除。第二,康德谈论人的尊严,其重点是强调道德是目的王国由理想变成现实的关键,也就是说,道德让人配享尊严。第三,康德而言,人的尊严有两个层次:因具有理性而有道德能力从而具有尊严,和履行了道德义务而配享尊严。与此相对应,尊重也有两个层面: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的义务和因履行了道德义务从而配享尊重。第四,康德的尊严观在人有尊严而不同于物这一基本层面上包含平等的含义,但在其重视人因道德而配享尊严这一层面上则是不平等的。比起他谈尊严的文本来,康德的其他文本也许能对当代捍卫人权理论提供更大的支撑。

  • 标签: 康德 尊严 价值 尊重 人权
  • 简介:自然权利学说式的国家其政治计划是由洛克给定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以所有人都同意为基准的“契约国家”;而其经济计划是由亚当·斯密给定的,其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以自由竞争为基础而形成的自由经济市场。该国家承诺将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是通过黑格尔自然权利学说“形式的自由”的批判及当时英国现实的五个问题的考察,发现它并未能实现自己的承诺,反倒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 标签: 自然权利学说 契约国家 自由
  • 简介:《法哲学原理》所回应的是近代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自由概念如何成为现实?它同时也是在追问如何在理论上创造一种启蒙时代的公共生活方式(它体现为一种政治生活和制度安排)。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考察了近代以来的两种权利学说(自然权利学说、道德权利学说)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后提出了自己的伦理国家理论。

  • 标签: 自由 自然权利学说 道德权利学说
  • 简介:在康德之后的现代哲学中,“时代”(时间)意识不断得到发展和强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把“时代”理解为“理性”得以聚集和“成型”的根本原则,并由此将哲学理解为“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不仅把整个“存在”都“时间化”了,也将“时间”的功能“实践化”了。而刘小枫先生不久前发表的《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一文中“启蒙”观念的批判和“德政”的颂扬之所以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争议,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意识到现代哲学首先应该具备“时代意识”,没有“当代中国”与“中国传统”和“(后)现代西方”所处的“时代”差异做出深刻的反思,从而产生了认识百年共和我们(当代中国人)“历史含义”上的局限性。

  • 标签: 历史哲学 时代意识 现代性 后现代
  • 简介:康德关于能思存在之本性的论点基于表象“我”的具体本性。他认为,经验自我属于一个有思想的肉体实有,其内感官被心灵自己的状态激动,因此和外感官一样牵涉被动性。这样的心灵或理性只具有相对自发性,是没有归因能力的它(物)或精神自动机,从而不是完全自主的。不过,如果有一个内在于实践理性的目的,那么它可能会是完全自主的。康德认为这个目的是道德律,我们选择的行动方式只有被其蕴涵(而非出于偏好)才表达真正的自由。

  • 标签: 我思 统觉 目的 道德律
  • 简介:本文通过《精神现象学》中相关内容的分析与解读,具体展现出信仰的本质结构、启蒙对信仰的批判、启蒙的肯定命题以及启蒙如何走向绝对自由、如何由于自己的局限性而走向自己的否定。绝对自由的最大局限在于没有自己的限度,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自律,而只是停留在自由的任意性之中,从而最终走向绝对恐怖。只有克服这些局限性,才可能建立起一个能够保障所有人的最大自由的社会。可以借鉴信仰里面某些积极因素,即信仰层面那种富有张力的矛盾对立结构,通过设立一个超越于现实世界之上的理想目标来扬弃启蒙精神的有限性,从而导致精神的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 标签: 信仰 启蒙 绝对自由 《精神现象学》
  • 简介:本文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笛卡尔哲学开端的分析出发,梳理出二者笛卡尔前提的批判观点,并试图证明二者的批判实则将笛卡尔开端中的“我思”理解为独立奠定表象世界秩序的反思性实体。面对误解,笛卡尔的文本足以为自己辩护。“我思故我在”是一个有限且不完满的开端,文章通过论证这一开端的有限性,“我在”和由此构建的表象世界的真实性,试图说明笛卡尔自我的发现及这一发现的意义,并就笛卡尔所建构的表象世界的真实性海德格尔的批评做出回应。

  • 标签: 我思 我在 对象实在性 形式实在性表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