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罗国杰先生最突出的学术贡献在于他以敏锐的目光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构建起了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体系。他勇于担当并自觉承担社会道德体系理论构建的社会责任的精神给我们以深刻启迪。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必将要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以为通过改革所建立的社会体制提供道义辩护和道德支持;我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需要将其内容和要求转化为道德规范,使之对人们起到约束和引导作用;我国目前道德状况堪忧的问题更使得道德体系构建成为迫切的需要。我国道德体系的实践构建需要理论构建提供依据和指导,因此,伦理学理论工作者要向罗国杰先生学习,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完成我国道德体系理论构建过程中的各项任务。
简介:当代道德生活中底线伦理问题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学科基础。对于“底线伦理,,问题的考察,必须把它纳入到关于整个社会道德生活的理论框架中去。底线伦理确立社会制度的基本道德和个人行为的基本规范,成为解决重大道德问题的共同信念的伦理基础,又受到在根基和多元互动中的终极关怀的支撑和超越,有机地形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结构。作为个人行为规范的底线伦理的保障,主要有待于“文化生态,,的完善;至于作为社会制度道德的底线伦理的保障,则呈现出更复杂的状态:以合理界定国家和公民之间相互性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核心,处理好和平、自由和正义这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
简介: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视阈透视生命伦理便形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命伦理之维。人与自然和谐具有三重内涵,一是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的自然界”与人的和谐;二是作为生成人身体的生物链的自然与人的和谐;三是“作为人自身身体的自然”与人的和谐。随着科学技术包括基因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传统和谐状况遭到严峻的挑战,环境伦理问题日益凸显,进而导致大量的物种锐减,并且使得许多物种濒临灭亡;基因技术和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也隐含双重悖论:为了彻底地提高人类生命和人类文明的质量,必须对“自然人”进行彻底的改良;而一旦对人实现彻底的改良,这是否蕴涵一种“善良的”强制和“德性的恐怖”?这样,人与自然和谐不仅具有生命伦理意蕴,而且具有生命伦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