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培养儿童青少年乐于助人的品质是重要的教育目标之一。在心理学中,乐于助人的行为称为利他行为(AltruisticBehavior)。利他行为一词最早是由法国社会学创始人孔德提出。后被斯宾塞等人沿用。利他行为是出于自愿的,不期望他人任何回报或奖赏的一种自觉无私、有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主要包括帮助、安慰、救援、保护别人或与人分享等。从小对孩子进行利他行为的培养很有必要,有助于孩子更好地与他人进行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罗森汉(Rosenhan)、康内尼(Konecni)等人分别对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验研究,结果发现诸多因素影响利他行为的发生。
简介:为探讨父母婚姻质量与儿童行为问题的关系,并考察儿童气质的调节作用,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110名1~3年级儿童及其家长和老师,选用Conners《儿童行为问卷:父母问卷》(PSQ)、王宇中《婚姻主观感受量表》(MPS)和刘文、杨丽珠编制的《基于教师评定3~9岁儿童气质结构量表》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父母婚姻质量与儿童行为问题呈显著负相关,且夫妻冲突可以显著正向预测儿童行为问题。儿童的活动性、反应性、专注性与儿童行为问题呈显著负相关,且儿童专注性可以显著负向预测儿童行为问题。儿童的专注性在父母婚姻质量和儿童行为问题的关系之间调节效应显著,即儿童专注性越低,父母婚姻质量对于儿童行为问题的负效应越大。结论:专注性在父母婚姻质量对儿童行为问题的关系之间起到调节作用。
简介:一、台湾学校生命教育的现状(一)台湾学校生命教育的历史沿革生命教育的历史发端于美国。1968年,美国的杰·唐纳·华特士在加州创建“阿南达村”学校,开始倡导生命教育的思想。随后,生命教育的实践在全球得到迅速发展。但“生命教育(lifeeducation)”这一概念名称起于1979年澳洲成立的LifeEducationCenter。台湾地区学校生命教育的兴起则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20世纪中叶台湾在经济与科技上获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不匮乏,但精神及心灵却空虚贫瘠,尤其是青少年的一些反生命行为,诸如吸毒、自残、自杀、不尊重与伤害他人生命等问题日益严重,且年龄层也逐渐下降,由此引发台湾社会各界对生命教育的关注与探讨。台湾开展生命教育的目的,正如前台湾教育厅长陈英豪所指出,“就是希望弥补现行教育制度中,偏重知识教育与理性教育,却忽略知识技能以外更重要的德性、艺术、人文之教育……知识技能可以成为社会的用处,而不是拿来戕害社会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