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用地的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农产品,其质量可以用产量水平进行度量。该文解读了《农用地分等规程》采用定量方法综合评定农用地的质量所涉及“天”、“地”、“生”、“人”四个方面因素。“天”的因素是宏观的,是决定一个地区耕地自然质量的首要条件,其连续变化的特点,是耕地等别序列全国可比性的自然基础。“地”的因素是区域性和地方性的,决定着耕地自然属性特征的多样性,也是导致耕地自然质量差异显著、评价因素复杂的主要原因。“生”的因素是耕地形成有效产出的关键,作物品种的差异不仅影响耕地的产量,更影响农产品的品质。“人”是开发、利用和改造耕地的关键因素,具有巨大的建设能力或破坏力量。最后,该文认为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通过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将是中国耕地保护与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简介: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造成了城乡土地权利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阻碍了城乡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确认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目标。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