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古往今来,"读"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在古代由于知识缺少传播的载体以及知识被少数人垄断,"读"主要发挥其记忆功能以使知识和文化得以口耳相传。现代科技的发展让知识传播成本日趋低廉、传播载体日益便捷与多样化。知识的普及使得现代社会中大部分人以"看"取代了"读"。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社会中"读"的功能就因此丧失。现代人的"口诵心惟"对准确理解文本内涵和实现与作者交流依旧发挥着重要功能。大学校园读书会中"读"能让成员更原汁原味地把握文本的原意和更真切地感悟作者的思想情感。本文以从古至今"读"的功能演变为线索,试图回答书为什么要"读"这一问题,并在此呼吁大学校园读书会必须真正地"读"起来。
简介:张某,男,20岁,某大学学生。张某于1996年9月的一天去某书店购书,趁人不注意,将一本价值56元的书塞进衣服里,还未走出书店大门时,被书店营业人员发现,按该书店规定,“窃一罚十”,该大学生不仅交出随身携带的70元现金,而且价值380元的手表屯被扣下。书店擅自罚款合法吗?笔者认为,商店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我国下列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首先:对于偷盗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数额较大的,按照《刑法》第151条、152条的规定处理,数额较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的规定处理。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书店只有将窃书者送交公安机关的义务,并积极提供证据,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而无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