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竞技运动场上的伤害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一直以来都是刑法理论中一个不起眼却又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竞技运动伤害行为都被作为一种正当化的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其理论依据有被害人承诺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正当业务理论的争讼,但这些理论均有着自身的缺陷。应以被害人自我负责原理与允许风险原理共同作为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的根据。并且基于此,当某一竞技运动伤害行为在满足"运动员自我负责性地参与竞技运动中的危险行为"、"运动伤害属于运动之固有风险"、"行为人主观上是以比赛为目的"三个条件时,即为正当化的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反之则有入罪的可能性。
简介:从当代的法治环境和技术条件去审视审讯,审讯具有对抗性、博弈性、互动性、挖掘性、策略性、技术性、法律性、专业性等特性。把握审讯的特性将有利于对审讯工作的正确指引。把握审讯的对抗性,将有利于审讯人员树立正确的审讯理念、设计合理的审讯方案、正确施用审讯策略、合理处置对抗与合作关系、正确评断审讯结果等;把握审讯的博弈性将有利审讯人员博弈思维的形成;把握审讯的互动性有利于审讯人员在审讯中遵循互动规则;把握审讯的挖掘性有利于审讯人员做好讯前的准备工作,并在审讯过程中充分根据深挖之必要和可能施谋用策;把握审讯的策略性,有利于审讯人员策略思维的形成,并在实战中不断创新运用策略;把握审讯的技术性,要求审讯主体要注重审讯技术的研发;把握审讯的法律性,将指引审讯人员明法、用法;把握审讯的专业性,将指引审讯人员走上专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