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罗马法规定,通过让渡来继承获得所有权需要正当原因。现有的许多见解认为,要想保证所有权能够正常转移,就必须要具备两重要件——正当原因和占有转移,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使用现代的占有概念从而得出的结果。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当时'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就必须要理解正当原因的本质,为此,自然首先要准备理解当时关于'占有'的概念。但是,罗马法中并没有对占有这一概念及其本质做出一个体系性的解释,而且占有概念还被广泛地使用。首先以当时关于占有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为中心,将占有分为外表上的占有以及市民法上的占有,对它们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然后进一步考察'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必然要件——正当原因与占有的关系。
简介:本文对"土地上穷天寰、下及地心"的法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揭示了这一法谚的历史渊源和本质。从历史来源上来看,这一法谚并非来自罗马法的文本,而是来源于中世纪注释法学家的著作。罗马法上的观念被注释法学家绝对化,把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扩展至无限高度的空间,并把它作为一个较为僵化的信条,最后这一信条在英国的早期判例和学者著作中形成了"Cujusestsolumejusestusqueadcoelum"表达。从本质上来看,"土地上穷天寰、下及地心"只是用一种较为夸张的方式表达了这样两个意思:其一,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占有、利用地表上下的空间;其二,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不受干扰地利用土地,排除来自上空和地下的干涉。这种夸张的表达方式虽然曾经在理论上引发了较大争议,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是采取较为灵活的态度,而没有僵化地适用这句法谚。另外,这一法谚与"土地空间分层所有"毫无关系。在土地空间分层利用出现前,两大法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处于同一位置上。
简介:由于权利主体兼具历史要素和行政管理要素,权利内容均受到限制,因此美国印第安部落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美国印第安部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准主权,其土地财产权的建立经历了从自由地产权到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转变,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的限制被逐步取消了。以此为参照,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不能转让就应该做实其主权或者自治权方面的内容,同时以使用权的形式重建土地财产权;如果在财产权和自治权两方面都无法落实而继续双重悬空的话,那么应予取消,以实现国家对土地财产权的统一设定和自由流转。而美国印第安部落土地监护政策的失败,也警示我们反思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法律父爱主义,保障财产权利行使的自由。
简介:效率和正义两股激流的对衔催生出了善意取得制度。一个合理的善意取得制度既要促进效率的提高,保证商品流通秩序;又要弘扬正义的理想,尊重人类朴素的道德感情。“秩序与效率”和“道德与正义”两种价值相互交融,无法断然分离,为我们提供了建构善意取得制度两条相互贯通的进路。囿于篇幅,本文的着眼点在第二条进路即“道德与正义”方面,但这并不代表要割裂与第一条进路的联系,相反,是在效率的考量中探讨如何从道德博弈出发构建善意取得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