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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不定期刊的渊源不定期刑与定期刑相对应,要求法官对罪犯适用的判决是一个幅度而不是确定刑期,由行刑机关在这个幅度内决定具体释放时间。据认为,世界上最早的不定期刑来源于1532年的《加洛林纳刑法典》,

  • 标签: 不定期刑 比较研究 行刑机关 渊源 释放时间 刑法典
  • 简介:定期金,是当事人一方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向他方定期支付一定金钱或其他种类物之意。在我国,定期金主要应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法院判决加害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按照一定的期限(如按年或者按季、按月)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额,主要适用于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用、更换辅助器具费等需要以后继续支出费用的场合。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公证 创新 治疗费用 残疾赔偿金 法院判决
  • 简介:定期金赔偿制度适用于长期性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与一次性赔偿相比,它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维护。随着高额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增多,各国的侵权立法确立了定期金赔偿制度,我国的司法解释也对此进行了规定,但其具体的规定仍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我国的定期金赔偿制度,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在适用的范围、适用的强制性等方面予以明确和完善。

  • 标签: 人身损害 定期金赔偿 一次性赔偿
  • 简介:Q我从1996年9月起一直在一服装公司工作。2013年1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服装公司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合同。2014年3月,我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服装公司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我的请求,可服装公司一直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要求服装公司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 标签: 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委员会 服装公司 申诉
  • 简介:近年来,我国对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部门和地方对该制度的建立也已作出了一些探索和推广。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定期清理工作的规律性研究却难得一见。美国联邦规章定期审查制度已有近三十年发展历史,但由于法律概念界定模糊、公众参与机制缺失、监督执行无力等原因,实施状况不甚理想。借鉴其经验和教训,我国规章定期清理周期应以五年为佳,清理范围应覆盖全部规章,并应在立法予以固化定期清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规章定期清理的公众参与制度以及未经定期清理规章无效制度。

  • 标签: 规章审查 规章清理 定期清理
  • 简介:目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立法漏洞及认识误区,应扩大劳动合同者的签订范围,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完善其解除制度,实现劳动者和雇佣者的互利共赢。

  • 标签: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立法漏洞
  • 简介: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把握,对批准逮捕措施的适用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各地检察机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8月17日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其中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一般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构成犯罪。

  • 标签: 审查制度 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附条件 证据证明 犯罪事实
  • 简介: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董事责任的追究,是遏制信息披露违法、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手段。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例的分析和整理表明:中国证监会在对董事行政责任中责任主体的认定、归责原则的确立、具体行为标准的产生和应用等方面,补充和完善了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丰富了我国信息披露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 标签: 董事责任 直接责任 归责原则 勤勉尽责标准
  • 简介: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获得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L)检查机构和实验寨认可证书后的第一次CNAL现场监督评审萁涉及专业包括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文件检验、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化学和法医物证共6个专业。这次监督评审是依据CNAL认查对“已以可机构应在认可批准后的12个月内,接受CNAL安排的定期监督评审”的规定进行的,监督评审的目的就是对已获得认可的机构,实验室是否持续符合CNAL认可准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证。评审组在两天时间内对文件控制、合同评审、分包、采购、客户服务、投诉、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人员管理、设施与环境条件、鉴定方法的确认、设备管理、测量溯源性、抽样、鉴定样本,资料的处置、质量监督和控制、结果报告等12个管理要素和9个技术要素近12个月的运行记录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评审,专定组认为:自获得CNAL认可以来,该所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有效运行,

  • 标签: 监督评审 CNAL 司法部 实验室认可 检查机构 法医临床学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解释将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是值得商榷的。应该认识到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在性质上类似于羁押,在德国和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其是鉴定留置的一种类型,法律对其规定严格的实施要件,以防止对相对人权利不当的干涉。我国应从人权保障出发,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重新定位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并完善相关制度设置。

  • 标签: 精神病鉴定 期间 鉴定留置
  • 简介: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首个任满6年的人权理事会成员。一方面,中国积极参与对各国人权状况的审议,发挥建设性作用,恰当运用赞扬、关切、声援与呼吁、询问、澄清、关切和建议等手段,积极开展人权交流、合作、对话与斗争;另一方面,中国也以认真、开放和坦诚地态度接受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审议。在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这一人权外交的重要舞台上,中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国应在坚持人权外交的基本立场,总结自身实践经验,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不断增强我国参加国际人权合作、对话的斗争的能力。

  • 标签: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 中国 人权外交
  • 简介:2006年12月21日,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该通知,对办法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经营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货物数量,并对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计算方法,核定定额的有关问题,对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滞纳金的有关问题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该通知的发布增强了办法的操作性和明确性。

  • 标签: 定期定额户 个体工商户 征收管理 国税总局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
  • 简介:众所周知,德国是受失业困扰最为严重的欧洲国家之一。“促进就业”已经成为德国政府不惜代价去争取的目标,而劳动力市场的游戏规则也将随之发生诸般变化,这使得平素以严谨和保守著称的德国法律开始变得越来越积极,因而德国国内法也越来越多地遭受来自欧盟法的挑战,本文所引案件即揭开了这诸多挑战的冰山一角。

  • 标签: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法 基本框架 欧洲法院 指导性 非全时工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43条对还船日期的规定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尚未规定的地方。借鉴英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定期租船合同宽限期,并依据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长短裁定宽限期。明确承租人给出合法最后航次指示的义务以及在租期结束时的还船义务。提前还船时,应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对承租人拒绝履行的原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影响,计算原定期租船合同租金与出租人对于剩余租期合理减损行为所避免的损失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超期还船时,应依据原定期租船合同与市场租金,即市场上与原定期租船合同相类似的定期租船合同租金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除此以外的出租人的损失不应计算在内。

  • 标签: 定期租船 还船日期 最后航次 提前还船 超期还船
  • 简介:本文系作者2005年11月11~14日于南京举行的"法律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作者以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为背景,提出了值得密切关注的两种垄断类型:即权力垄断和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权力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行政垄断;而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主要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滥用。

  • 标签: 限制竞争行为 竞争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支配地位 拒绝许可 排挤竞争对手
  • 简介: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必须做到“6个确保”。(一)打牢基层基础,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维护基层稳定关键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这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特别是镇乡、街道的调解中心、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体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把诸多机关部门的力量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协调起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控制力度,见事早、到位快、处置妥;坚持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调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调处与正常性调处紧密结合,相互

  • 标签: 中国 司法行政机关 社会稳定 经济建设 监狱工作 法律意识
  • 简介:党的十六大对新世纪初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各类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原因,做好排查调处,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标签: 社会稳定 群众利益 工作作风 法制宣传教育 公民道德素质 工作方法
  • 简介:“降低司考门槛”并不是解决司法官断层问题的对症良方。从法院、检察院方面看,造成断层的直接原因是:留不住——司法官流失;出不去——司法官与行政人员结构严重失调,不合格人员挤占编制;进不来,不愿进——社会上条件合格者不得而入或不愿进入。

  • 标签: 维护 张志 断层问题 司法官 人员结构 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