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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防止全球气候变化领域间的相互合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实施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清洁发展机制在中国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绩效,但在政府责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为此,应当从政府环境责任的重新定位、加强对企业的责任引导、强化政府环境合作责任、完善相关环境立法等多个层面,完善清洁发展机制中的政府责任

  • 标签: 清洁发展机制 政府责任 环境保护
  • 简介:法治、责任与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三大理念,是同一进程的不同侧面,三者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彼此具有促进作用。法治蕴含责任,为服务政府提供制度基础;责任是法治的必然,为服务政府提供伦理基础。中国应当致力于建设一个高效、廉洁的现代政府,追求"善治"的实现,其核心是以民为本,关键是依法行政。

  • 标签: 现代政府 法治 责任 服务
  • 简介:环境法领域,如何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推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是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构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激励机制的内在原因,主要源于我国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政府所具有的"经济人"自利属性以及现代行政过程由"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等现实状况。因此,为更好的调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必须分阶段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重视政府所具有的自利属性,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与方式。此外,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中,也必须注重对权力主体的利益引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运作,强化政府环境责任,促进地方政府积极的履行环保职责。

  • 标签: 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财税体制 制约机制 激励机制
  • 简介:随着非政府组织在数量、组织以及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其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权力结构的一部分,由此引发了关于其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本文对国外非政府组织的角色和功能做了历史分析,对于其社会责任的争议做了评述:从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责任概念、逻辑形式、类别、代表性问题、相关利益者责任责任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

  • 标签: 非政府组织 社会责任 相关利益者责任 责任机制
  • 简介:工资集体协商中政府责任担当的合法性依据何在,具有怎样的法律属性和内容,边界在哪里,运作原则是什么,这一系列法理追问在当下国内学术研讨中尚未得到充分回应。从本体意义上讲,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社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二元分化、冲突与平衡,为政府责任担当提供了法理基础;从内在属性上看,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表现出来的集体缔约权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双重属性,与此相对应的政府责任便具有消极责任与积极责任的双重内容;从契约自由的历史演进来看,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结果的集体合同可以被认为是对普通劳动合同完成否定之否定后的产物,政府的介入在二次否定中发挥了必要的创新功能,但必须严格限定在契约自由的法权要求范围内;从实现路径上看,政府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责任担当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在有为与无为、目的与手段、成本与效益、刚性与弹性的二元架构中具体展开。

  • 标签: 工资集体协商 政府责任 双重责任 有限责任 比例责任
  • 简介:环境侵权的特征是建立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内在根基.经济、政治、文化的历史发展决定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已成为现代侵权行为法的“第一要旨”,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历史演进也真实地反映了侵权行为法功能渐次演变的过程。在此情况下,具有鲜明特征的环境侵权这一新型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必将突破传统民法理论的框格。重整其结构,以顺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

  • 标签: 中国 环境侵权 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社会危害性 法制研究
  • 简介: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的整个过程,对环境损害的救济方式经历了由民法为主向行政法的转变。前后立法模式的变化,对环境损害赔偿法的体系、功能和运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欧盟的一些国家在环境民事赔偿责任领域通过了被认为具有先驱性的单行法,这些法律在责任主体、适用范围、责任基础、举证责任、赔偿范围等方面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我国正在着手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欧盟 环境损害赔偿 环境责任法
  • 简介: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责任社会化虽然在解决环境污染损害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并非解决环境污染损害的唯一途径。因此,在强化环境保护法的预防功能的同时,还应注重不可或缺的侵权法的二次规范作用。①可喜的是,《侵权责任法》第8章对“环境污染侵权”作出了专门规范,其中第65条是关于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范围的规定,

  • 标签: 环境污染损害 污染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 环境保护法 侵权责任法 现代社会
  • 简介:很多学者认为,将政府环境职权合理分配,就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其实恰恰相反,义务不明则责任不清,我国很多环境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正是政府环境义务的不明确而导致政府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就是在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中,政府法律责任的规定只有寥寥三两句。因此,只有在给予政府权力的同时明确义务,才能真正使其成为我们健康环境的守护者。

  • 标签: 政府 环境 义务
  • 简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人(公民、法人)的活动,致使生活环境或生态环境受污染,从而损害一定区域人们的生活权益、环境权益或其他权益的行为人所应承受的民事上的法律后果。关于环境法律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很多种学说,但其中的要件说更有合理,可以概括为污染环境的危害、污染环境的危害与环境污染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 标签: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 举证责任转移 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 简介:在我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领域过分"重行政轻民刑"、"以罚代刑",导致环境污染行为之"刑事责任阙如"。这不仅与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采取犯罪后置式定罪模式有关,与司法解释不断提高定量标准导致定罪范围缩小有关,而且与行政处罚范围覆盖刑事处罚范围也紧密相关。

  • 标签: 环境犯罪 刑事责任阙如 犯罪后置
  • 简介:社会保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国际经验表明,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焦点在于政府责任与定位,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现实矛盾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是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此,政府应明确责任范围,切实承担和履行责任

  • 标签: 社会保障 政府责任 统筹城乡
  • 简介:国际海上运输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船舶航行中泄漏的油类和排放的温室气体也导致了对海洋和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船舶企业在造船、修船和拆船过程中的不当排放也导致了海洋环境的污染.环境保护是船舶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了保护海洋和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海运界推行了一系列防止船舶油污和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和标准,对船舶企业设计和建造船舶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中国船舶企业应当坚持绿色造船理念,设计和建造符合国际船舶能效要求的船舶,采用强调环境保护内容的造船合同文本以及在船舶建造、修理和拆解过程中注重对环境的保护.

  • 标签: 船舶企业社会责任 环境保护 绿色造船 船舶能效设计指数 清洁发展机制
  • 简介:当下,生态损害的公法救济渠道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监管部门缺乏相应的能力和动力;另一方面,公法上行政处罚等措施无法直接救济生态损害。因此,有必要建立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这一私法救济制度。在生态环境侵权中,行为人经由“加害行为-生态破坏”最终损害了他人的生态利益。构建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应从请求主体、义务主体以及生态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等几个方面着手。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判定要均衡考虑生态维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应当以行为违法作为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应当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分别规定,这不仅由它们各自的特点所决定,而且也凸显生态环境侵权责任之重要地位。

  • 标签: 生态损害 环境侵权 惩罚性赔偿
  • 简介:依据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率先的和主要的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综合国力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迟迟不与发展中国家就气候环境保护的核心条款达成协议,甚至推行单边主义和争夺国际环境公共权力,导致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未能有效实现.制度上的完善设计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协作,是实现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的必然选择.

  • 标签: 气候变化 发达国家 保护责任 历史责任
  • 简介:发展绿色金融是环境可持续和金融可持续的内在要求。商业银行的公共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环境义务;而共谋理论与自己责任理论的发展更为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提供了依据。商业银行环境责任体系包括商业银行环境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我国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相关立法层级低、操作性不强,法律义务基本内容和法律责任规定存在重大空白,严重阻碍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借鉴赤道原则、《可持续性政策》与《绩效标准》等国际金融软法,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关金融硬法,提高我国相关立法层级,鼓励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和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控制机制,确认商业银行作为环境责任承担主体,极为必要。

  • 标签: 绿色金融 商业银行 环境责任 赤道原则
  • 简介: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因拥有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通常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限责任,但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由印度博帕尔案可以看出。在跨国公司子公司从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形下,依照有限责任制度则可能给无过错的环境侵权债权人带来极大的不公正,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困境尤其凸显。因此,在跨国公司环境责任的追究机制中,合理采纳法人人格否认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此外,美国在某些环境侵权的特定情形中将母公司纳入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追究跨国公司“整体”责任的做法也值得借鉴。

  • 标签: 跨国公司 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整体责任
  • 简介:在国际环境损害问题上追究国家责任的不实际与不可行,使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私法化趋势。这一趋势在法律上(主要体现在国际条约中)已经存在多年,但是由于国际法学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囿于传统的法律模式和思维方法,对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法律阐释和编纂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法委员会2003年的报告系统而明确地阐释了这一趋势。国际环境法起初主要处理跨界损害责任问题,现在已经在全球层面上采取了损害预防和风险预防的方法,更强调预防性环境规制,而不是把重心放在损害责任问题上。

  • 标签: 国家责任 私法责任 国际法委员会 国际环境法 预防原则
  • 简介:德国的环境责任立法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国际上走在前列。德国经过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断的制度创新,目前已构建了《环境责任保险一般条款》、《环境责任基础保险一般条款》、《环境损害保险一般条款》等标准保险合同。这些合同中对保险标的、被保险的风险、保险事故、合同后责任、系列损害等作了合理的规定,科学地面对和解决了环境责任的可保性问题。2007年德国对《保险合同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诸多新制度又为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新支撑。我国正在发展环境责任保险,而德国的许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 标签: 环境污染责任 可保性 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损害保险
  • 简介:我国环境法学界对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研究长期以来集中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问题,而忽视了环境破坏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此,环境破坏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与责任构成要件至今未能引起众多学者的注意。但实践中,环境破坏侵权行为正日渐普遍,如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归责原则与责任构成要件问题是研究侵权行为时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环境破坏侵权行为进行具体分析,清楚界定其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

  • 标签: 环境破坏 环境破坏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责任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