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罗某某和被害人杨某某均为同性恋。2010年10月4日10时许,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相约在石景山区老山公园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被告人罗某某拿出手机假装进行了拍摄。2010年10月5日,被告人罗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泽丰苑小区门口,以将拍摄的被害人杨某某的性爱录像上传至网上为由,向被害人杨某某强行索要人民币1千元,并由被害人杨某某直接交付给被告人。2010年10月9日,被告人罗某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再次向被害人杨某某索要人民币9千元未得逞。2010年10月10日,被告人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分歧意见
简介:韩国国家警察厅2006年10月19日下达指令,要求地方警察厅取缔人体吧等变相性交易业所。自韩国2004年实施《性买卖特别法》,全面禁止性交易以来,按摩房等成人娱乐休闲业场所和变相性买卖场所大量涌现。最近在首尔及其周边地区悄然出现了旅馆经营者向顾客出租人体模型,并兴起了“人体模型性体验屋”经营热。韩国的网上还出现了“人体模型性体验屋”中介,一些“人体模型性体验屋”、成人用品店、网吧、话吧进行合作连锁开业。然而依据现行法律能否处罚“人体模型性体验屋”经营者,法律界各方意见不一。韩国警察厅认为,如果体验屋经营者提供了色情影像和刊物,即适用刑法中的“散布淫秽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