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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基本案情】2012年8月7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黑色无牌照奥迪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东城区南二环景泰桥时,拒不接受执勤交通民警的检查强行驾车闯卡,将民警杨某撞倒在地,将民警梁某撞倒在其车前盖上,并载梁某继续驾车行驶400余米,后与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发生碰撞,梁某摔出,致其股骨踝骨骨折(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胫骨骨折(右),经鉴定为轻伤(偏重)。被告人李某案发后开车逃逸,后于同年8月9日主动投案。

  • 标签: 交通民警 股骨踝 胫骨平台骨折 危害公共安全 公私财产 妨害公务罪
  • 简介:堕胎的问题,无论是医学伦理学还是生命伦理学抑或在法学领域内已早有讨论,但对胎儿是否为"人"或"位格之属性"尚未有定论。再者,就胎儿和孕妇关系而言,从"位格"特性之实体性、关系性、目的性分析了作为合二为一的"独立性实体"与"关系性实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关系实体"的胎儿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坚持国家利益的立场,限制堕胎行为,对自由堕胎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也存在例外情形;美国堕胎案中,最高法院在韦德案秉持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堕胎是孕妇的一项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而在凯瑟案中最高法院采取了限制堕胎自由,国家为了保护潜在的生命,可以限制堕胎。自此,堕胎自由式微,国家对胎儿有保护义务。

  • 标签: 堕胎 规制人的尊严 堕胎自由 国家义务
  • 简介:司法实践中,认定封缄物属性时,要结合财物的外部特征、内容物、作用效果三要素进行判断。密取封缄物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形式标准,刑法应有限承认观念占有,从而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控制下的封缄物之内容物的占有;"管理"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实质标准,侵害有管理权限的财物成立侵占罪,管理权限的有无应以是否承担占有财物毁损风险的标准进行判断。

  • 标签: 封缄物 侵占罪 盗窃罪
  • 简介:吸毒行为虽然严重损害吸食者的健康,也给国家和社会增添了沉重的负担,但基于被害人承诺的法理,其并没有侵犯任何法益.而犯罪的本质是对法益的侵犯而不是对社会规范的不服从.倘若仅以其侵犯社会善良风俗为由,对其施加刑法制裁,则既无法理依据,也欠缺实际操作性,是对行为人权利的不当侵犯.因此,我们应加大强制戒毒的力度,治疗优先于惩罚.但对于教唆他人吸毒者,则可能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对于容留他人吸毒这一帮助行为,如果其侵犯到该场所内不特定或多数人的身体健康的话,则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标签: 吸毒 强制戒毒 教唆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 简介:<正>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罗某某和被害人杨某某均为同性恋。2010年10月4日10时许,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相约在石景山区老山公园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被告人罗某某拿出手机假装进行了拍摄。2010年10月5日,被告人罗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泽丰苑小区门口,以将拍摄的被害人杨某某的性爱录像上传至网上为由,向被害人杨某某强行索要人民币1千元,并由被害人杨某某直接交付给被告人。2010年10月9日,被告人罗某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再次向被害人杨某某索要人民币9千元未得逞。2010年10月10日,被告人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分歧意见

  • 标签: 敲诈勒索罪 小区门口 想象竞合 法条竞合 复杂客体 法益
  • 简介:竞技运动场上的伤害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一直以来都是刑法理论中一个不起眼却又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竞技运动伤害行为都被作为一种正当化的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其理论依据有被害人承诺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正当业务理论的争讼,但这些理论均有着自身的缺陷。应以被害人自我负责原理与允许风险原理共同作为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的根据。并且基于此,当某一竞技运动伤害行为在满足"运动员自我负责性地参与竞技运动中的危险行为"、"运动伤害属于运动之固有风险"、"行为人主观上是以比赛为目的"三个条件时,即为正当化的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反之则有入罪的可能性。

  • 标签: 竞技运动伤害行为 被害人自我负责 允许风险 刑事可罚性
  • 简介:<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贾某系某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有机动车A1、A2类驾驶证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2012年至2014年间,贾某因头晕、抽搐等症状,曾在市内多家医院住院,均被医院诊断患有癫痫。贾某得知患病后不久即主动申请调离公汽驾驶员岗位。2014年5月某日,贾某驾驶私家小型轿车载其妻及妻弟上路行驶,当轿车行驶至一大桥桥下广场附近时,贾某突然癫痫发作,所驾车辆高速穿越道路中心双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经与人行道边缘压石接触后变向,将人行横道正常通行的行人李某(殁年64岁)、张某(殁年61岁)夫妻撞倒。之后,轿车冲入桥下

  • 标签: 小型轿车 公交集团 驾驶培训 道路中心 危害公共安全 定罪处罚
  • 简介:在当前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时代背景下,私人反竞争行为在目的、内容、方式、影响等方面呈现出国际化态势。仅依托于竞争法域外适用遏制愈演愈烈的私人反竞争行为国际化趋势,显然力不从心,采取国际层面的协调措施势在必行。在没有进入到相对深层及平稳的协调阶段,应以私人反竞争行为的国际协调实际出发,以wTo核心原则为基础进行微调,以差别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程序公正原则作为构建私人反竞争行为国际法制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原则制定、概念界定、内容侧重、争端解决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WTO框架下的私人反竞争行为的国际法规制。

  • 标签: 私人 反竞争行为 竞争法 国际法
  • 简介:诱惑侦查是法律规定的在隐蔽性犯罪中经常适用的侦查手段,对非法诱惑侦查应予以禁止,不过从一些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对追究引诱者的刑事责任持谦抑态度。我国对引诱者追究刑事责任时应注意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根据引诱者的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决定是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引诱者实施非法诱惑侦查时,由于既缺乏刑法上教唆犯的故意也缺乏实行犯的故意,不成立被引诱之罪的教唆犯或共同正犯。对于侦查人员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可资适用的罪名主要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对于线人实施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一般不成立犯罪,只有在线人以获取奖金等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立诈骗罪。

  • 标签: 非法诱惑侦查 渎职罪 诈骗罪
  • 简介:紧急避险和被迫行为作为国际刑法辩护理由的具有悠久的历史。从比较法的角度,紧急避险和被迫行为在英美法系中相互并列,而在大陆法系中,紧急避险通常包含被迫行为,《罗马规约》将两者规定在统一条文之中,从而使得紧急避险和被迫行为适用范围显著限缩。在国际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紧急避险和被迫行为在“执行上级命令不免责”中的例外适用、在谋杀罪中的适用以及“被告人自陷风险”情状的判断中发展起了独特的适用规则。

  • 标签: 紧急避险 被迫行为 罗马规约 谋杀罪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现实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不仅表现出内在局限,而且遭遇外部挑战。革新者甚至主张彻底放弃行政行为,通过寻找行政法学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完成行政法学的典范转移。面对内外困局,行政行为学理亦在努力进行自身的修整和调试,尝试借由提升灵活性与弹性、扩充概念范畴、引入时间维度等方式,来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行政现实。上述困境和革新都激发人们对行政行为未来的思考。作为概念范畴,行政行为的确存在相当局限,但其与法治国之间的密切勾连、对行政法学体系化建构的显著功效以及为应对现实变化所展示出的调整可能,都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作为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行政行为并未与行政现实出现根本的结构性互异,因此仍旧能够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作为法解释和法规范的工具发挥作用。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法教义学 继受不足 学理进化
  • 简介: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已经实施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司法解释 网络侵权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案件
  • 简介:在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条件的重要特征之一为或然性.我国理论界对条件的或然性存在客观说和主观说的对立.两种观点的分歧在于,既成事实是否可以作为条件.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制度价值体现在将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外在化,故应从当事人意思自治角度探讨既成事实条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既成事实条件,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均不欲从事约定的法律行为时,才丧失其条件的法律意义.

  • 标签: 附条件法律行为 或然性 意思自治 既成事实条件
  • 简介: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贯穿于竞争法的整个制度体系中。制度和理论上尚未给出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导致法律适用容易出现偏差,制度散乱,体系化不足,一些立法的逻辑不严密,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归纳经营者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可以归纳为反竞争行为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和促进公共利益两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定义符合竞争法的基本原理,也与现有的列举式规定相兼容,因而是恰当的。存在抗辩事由不代表反竞争行为一定合法,还需要更大框架内的经济分析。如果反竞争行为利大于弊,则可以得到竞争法的豁免。

  • 标签: 反竞争行为 抗辩 正当理由
  • 简介: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标符号的使用,不具有'商标使用'的性质,既不构成商标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是商标权效力不及的正常使用行为。其原因主要在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保护领域均限于商业活动或市场交易活动,商标符号在生产环节中的使用则不在其保护范围内。《商标法》将商标直接侵权、间接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混同规定,显然不利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 标签: 商标符号 商标使用 侵权使用 不正当竞争使用
  • 简介:我国的基金活动萌芽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本世纪初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陆续推出,基金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着金融的创新与深化,基金市场违规违法现象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为保障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13年6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基金市场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现状和相关基金的法律适用与研究却形成了较大反差。基于此,本文拟就基金市场违法活动中比较突出的擅自公开募集基金型非法经营罪的刑法规制问题进行具体探究。

  • 标签: 开放式基金 刑法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募集 公开 《证券投资基金法》
  • 简介:在应急行政的语境下,当前法院无法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撤离的行为,这违反了行政法"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基本原理。应在理论和实践中承认法院的审查权,并在尊重当前法律框架的前提下,以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紧急法优于非紧急法等理念为指导,从受案范围、规范依据、审查原则以及行政赔偿和补偿四个方面,构建法院对强制撤离行为的司法审查机制。

  • 标签: 强制撤离 司法审查 应急行政 比例原则
  • 简介:对于在国家统一考试中,不法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考试试题,再将自行制作的解题答案兜售给考生的舞弊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此定性的理由在于,国家统一考试的试题在拆封使用完毕之前均属国家秘密,而任何公民均有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义务,非法获取国家统一考试试题的行为违反了公民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此外,由于不法行为人在非法获取国家统一考试试题后并未扩大该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其向他人所兜售的试题答案并非官方的标准答案,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问题,故而该行为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只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 标签: 刑事定罪 非法获取 国家统一考试试题 国家秘密
  • 简介: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调研近3年二审审结的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后发现,房屋居间合同纠纷集中表现为两种类型:一是房地产中介机构认为居间服务完成向买房人起诉索要中介费;二是买房人认为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居间服务义务起诉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中介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的4类不规范行为是上述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和卖房人应当引以为戒。为促成交易隐瞒信息或虚假承诺案例一:贷款比例超上限,合同条款藏玄机。甲公司与蒋某签订了《房屋购买居间委托协议》,约定蒋某拟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一套,拟购买价格为223万元;甲公司作为居间人接受蒋某委托,提供居间服务。

  • 标签: 房地产中介机构 不规范行为 购房者 合同纠纷案件 北京市海淀区 房屋购买
  • 简介:行为法经济学视角下的人性假设理论框架主要包括四种偏离传统经济学“理性人”模型的行为模式:一是有限理性,指人们有限的认知能力;二是有限意志力,指人们有限的自制力;三是有限自利,指人们关心公平和他人的幸福;四是情境问题,指个人偏好会受情境影响.这一理论框架是规范研究的基础,也是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标签: 行为法经济学 有限理性 有限意志力 有限自利 情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