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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个结果
  • 简介:“赵C案”是一个典型的影响性诉讼案件,对公民维护自身姓名权具有标志性意义,此案过程比结果更加重要,因为它的教育意义更加深刻,也会让影响性诉讼更深入人心。

  • 标签: 诉讼案件 教育意义 影响性 标志性 姓名权
  • 简介:目的探讨高坠伤人体骨折分布及颅骨骨折类型特征差异.方法收集高坠死亡案例128例,根据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剖验及损伤分析,明确躯体初始着地部位与骨折分布及颅骨骨折类型情况.初始着地部位包括下肢、上肢及躯干、头部,骨折部位分析包含颅骨、肋骨、上肢骨、下肢骨、骨盆,颅骨骨折类型包括粉碎性骨折、线性骨折、凹陷性骨折、穿入性骨折.结果不同的初始着地部位高坠伤骨折分布存在差异,当初始着地部位分别为下肢、上肢及躯干、头部时,最常见的骨折部位分别为下肢骨骨折31例(100%)、肋骨骨折48例(92.31%)、颅骨骨折43例(95.56%).总体骨折发生率以肋骨骨折最高(77.34%),其次为颅骨骨折(60.94%).颅骨骨折中发生率最高的为线性骨折(76.92%),其次为粉碎性骨折(15.38%).结论高坠伤不同部位着地造成的人体骨折分布存在差异,总体以肋骨和颅骨最多见;颅骨骨折类型以线性骨折最为常见.

  • 标签: 法医病理学 高坠伤 骨折 颅骨骨折
  • 简介:现今法律制度对于c证律师执业地域范围是否应受限制尚不明确,由此引发的争议不断,这不仅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也影响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利益。究其根由,一方面是因为关于C证律师执业地域的上下级法律规定间相互冲突,另一方面是因为c证律师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现实考虑所致。对此,出于公正原则及立法目的的考量,可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0条进行适当缩小解释以消除法律冲突。同时,通过保障经济收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彰显社会价值等方式,鼓励持C证律师在农村地区执业。

  • 标签: C证律师 执业地域 限制
  • 简介: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在带来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给我国的税收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的发展如何给予法律规制,在立法与征管两方面存在着新问题。域外经验显示,西方国家在此问题上坚持了多样性与普遍性相结合的法律进路,但是基本趋势是在征税技术日趋成熟的条件下,对于个体网上交易开征税收。就我国而言,C2C电子商务税收的立法思路应当在支持对C2C电子商务的扶植政策与维护税法基本原则之间寻求可税性和政策性的平衡,同时在程序立法上以征管技术为导向予以补正。

  • 标签: 电子商务 税法 可税性 互联网税收
  • 简介:语言表达能力是现代人才必备的智力素质和应用能力。提高政法高职院校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政法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法高职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研究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的特点,探寻切合时代发展实际的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成为政法高职教育的当务之急。笔者适时提出构建实用、开放、能动语言类课程教学模式,旨在对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积极的理论探索。

  • 标签: 建立教学体系 建立训练体系 拓宽教改内涵 新型教学模式
  • 简介:目的对肋骨骨折的法医临床鉴定时间进行探讨。方法对40例定期复查的肋骨骨折鉴定案件的CT表现和时间相关性进行研究。结果26例被鉴定人外伤后2、4、6wCT检查所见的肋骨骨折部位数量有增多趋势,外伤4w后检查所示骨折部位数量趋于稳定。复查发现的肋骨骨折有79.3%表现为肋骨内侧或者外侧局部轻微的骨皮质断裂不完全性骨折,20.7%未能观察到骨折线,仅表现为局部密度增高和骨痂生长。结论对肋骨骨折鉴定案例,在外伤4w后复查CT再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可以有效避免损伤认定发生遗漏或鉴定意见出现错误。

  • 标签: 法医临床学 司法鉴定 肋骨骨折 鉴定时间
  • 简介:<正>概要:……许多联邦法官已经转变了他们先前的态度,因为他们抛弃了原先相对消极的态度,转而采取一种更加积极、更具"管理"的姿态……审前程序管理的某些方面是实施1938年的证据开示制度所不可避免的……管理法官并非是证据开示(它产生了审前监督)或者公共法律诉讼(它产生了审后监督)的简单产物……在司法管理的这一全新机制下,除证据开示争议以及促成

  • 标签: 证据开示 司法管理 审前程序 地区法院 联邦法院 上诉法院
  • 简介:变更逮捕是一种逮捕措施,其目的在于保全刑事审判及执行的顺利进行,它必须符合一般逮捕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只表明其具备了一般逮捕中的必要性条件,对其是否采用逮捕,还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另外两个条件,即证据条件和刑罚条件。只有犯罪嫌疑人同时具备一般逮捕的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变更逮捕。

  • 标签: 变更型逮捕 逮捕 强制措施 刑罚权 羁押
  • 简介:近年来,冀中能源邯矿集团阳邑社区大力开展服务高效、环境优雅、安居乐业、医疗保障、文明健康、平安稳定型“六社区”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区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 标签: 社区 安居乐业 医疗保障 和谐发展 科学发展 高效型
  • 简介:网络购物的飞速发展不但没有扭转传统购物中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且它使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地位更加悬殊,致使网络交易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屡屡发生.消费者权益在互联网环境下如何进行保护,是人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 标签: 网络环境 B2C 消费者权益
  • 简介:1案件资料1.1简要案情2003年7月14日22时左右,石某等执法人员到西安市某街道,将酗酒后影响市容的刘某带离现场时,刘某同伙张某(喝过酒)上前阻拦,并与执法人员石某推搡拉扯,致张某右胫腓骨骨折,张某遂报案称:执法人员石某在执法中故意踢踩造成骨折,要求追究石某粗暴执法的责任。

  • 标签: 骨折 直接暴力 间接暴力
  • 简介: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络活动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而管辖权作为法院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其本身也被打上了网络空间的烙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B2C合同管辖权领域,各国都在探索适当的管辖权模式,以达到兼顾消费者保护和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目的。本文主要从国际私法角度对B2C合同的管辖权问题进行探讨,展现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在这一领域的立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深入分析欧盟的立法和美国的相关案例,通过分析比较,结合我国在实践中的做法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的司法实践能够有所裨益。

  • 标签: 电子商务 B2C合同 管辖权
  • 简介:实施"互联网+"是目前政府对我国产业升级改革的要求,也是时下的改革热点,然而"互联网+"的实质意义是什么?如何实施?目前产业界对此还有很多研讨和争论。B2C电商行业与传统企业结合是最广泛的,对于互联网工具的整合能力也是最强的,通过对B2C电商盈利模式的分析,认为B2C电商盈利最核心的要点在于对大数据的挖掘能力,从而以此为入手点提出了提高B2C电商行业盈利能力的策略,并对B2C电商盈利模式对"互联网+"变革的意义进行了阐述。

  • 标签: 电子商务 盈利模式 互联网+
  • 简介:对于不断增长的B2C电子商务活动来说,一个合理的、简便易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在线仲裁制度以其便捷、高效、预见性强的特点。迎合了B2C模式下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然而,在线仲裁作为一个新事物,在解决B2C模式下电子商务纠纷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障碍。对于这些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作扩大性解释加以解决,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发挥互联网的自律功能加以克服。

  • 标签: B2C模式 在线仲裁 电子商务 纠纷解决机制 仲裁制度
  • 简介: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新时期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契合不同市场主体经济发展的合理需要,是当前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为当前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如何处理微商行业这个独特电商行业软环境建设问题,是网络软环境建设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微商从业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是新时期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中需要有效应对和认真解决的新型电商法律问题。

  • 标签: 营商法治环境 微商 权益 保护
  • 简介:因契约而形成的契约精神渗进刑事司法而演变成种种典型或非典型性刑事契约,形成了所谓协商司法。这是公法的私法化或者说私法的公法化,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契约精神,意在实现刑事解纷机制的民间化。协商司法把现代社会的信用机制和法律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与传统裁判司法一道充分体现了控制犯罪、刑事司法一体化和追求刑事司法和谐的思想,共同致力于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图景。

  • 标签: 契约精神 协商型司法 和谐社会
  • 简介:透视近几年司法机关查处的共同受贿案件,情人共同受贿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据统计,上千例发生在近二十年的腐败犯罪案例,在男性贪官的犯罪过程中,竞有九成以上搅和着一些不干净的女人。“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贪官与情妇现象,再一次印证了这句古语,也对我们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提出了更大的要求。本文试结合有关刑法理论和当前的司法实践,从情人共同受贿犯罪的概念、特点、犯罪认定及其类型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粗浅的分析探讨。

  • 标签: 受贿犯罪 情人 受贿案件 司法机关 高级干部 腐败犯罪
  • 简介:受“半统制半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传统金融刑法立法表现出了压制法的典型特征,其强调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维护,却相对忽视了对投资者利益的平等保护和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回应。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金融刑法立法应该从压制法的范式转换成回应法的范式。在立法层面,“回应”金融刑法的具体实现,有赖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立场转变、秩序维护到个人利益保护的目的重塑、“冒进”到“理性”的技术矫正以及过度依赖到消极介入的功能修正。

  • 标签: 金融刑法 范式转换 压制型法 回应型法 立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