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也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单证之一。它证明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债权关系指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基于提单签发和持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单签发后往往经过多次转让,最后在目的港持提单接收货物以及在货损货差发生时向承运人主张索赔的往往不是托运人而是第三方提单持有人。这个第三方可能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持提单作担保的银行,或其他国际贸易关系的当事人。这些人在买卖、结算等环节的权利的实现,最终取决于提单代表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所以提单债权关系的性质、内容的确定不仅对海上货物运输的正常运转极其重要,而且与整个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息息相关。但对于提单债权关系学理上一直缺乏深入探讨,并由此引起实务中的很多问题,导致提单纠纷大量产生。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澄清这个问题。
简介:笔迹鉴定结论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而被使用,其根本点就是个人的笔迹与具体人的个性有密切的联系。所谓个性,就是格个人带有倾向性的本质的比较稳定的。动理特征的总和。这些个性心理特征与人的笔迹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赫尔斯坦认为,笔迹是大脑传递给手指的意念,就象指纹一样,世界上没有完全雷同的笔迹。笔迹学家只要对300个书写符号下笔时的用力程度、符号的大小以及笔划布局等进行分析,就可以断定此人个性的基本特征。个性的特点表明,每个人的个性都有区别于他人的特点,这是因为人的个性是个人社会化的产物,它是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各自在认识事物的水平,从事一定社会活动的能力
简介:亲权法律关系是法律所确认和规范的,基于父母身份而发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教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条权法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法律关系。亲权法律关系是身份法律关系,并不意味着亲权法律关系与物质内容毫无关系。亲权不仅包括父母对子女人身保护教养的权利义务,还包括父母对子女财产管理和保护的权利义务。但这种财产关系与民法中一般财产关系,包括父母子女间基于买卖赠与等法律行为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存在着重大区别:其一,发生原因不同。前者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发生;后者基于商品交换的需要而发生。其二,参与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主要是具有父母子女身份的亲属身份人;后者的主体则是不具有任何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三,性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