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然法观念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被认为是对与错的终极标准,提供了人类自我反省的有力激素,并且对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民主国家法律与政治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思想大师的因袭发展,自然法在法哲学中闪烁着耀眼光芒。研究自然法,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简介:日本当代著名比较法学家大木雅夫先生的《东西方的法观念比较》[1]经华夏、战宪斌先生的翻译,中译本已出版近十年了。本著的前身乃是大木雅夫先生于1981年2月至9月连载发表的论文《西洋与远东的法观念》。若按该论文最初发表的时间算起,已有三十多年了。
简介:在数千年悠久历史长河中,传统法律制度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孕育了独具风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尤其是法律儒家化以后,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与国家法律制度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形成了“礼法合一”、“国法、天理、人情”一体的中国法院法律制度。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吗?对于这一问题,中国法学教育教育界存在多种判断。在一流的法学教育大家那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不尽相同。有的学者认为,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应当综合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1]有的学者则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要和职业需求相结合,
自然法观念的变迁:从自然主义到自由主义
批判与构建:评大木雅夫《东西方的法观念比较》
中国传统法观念考察:《情理法与中国人(修订版)》读后
法学教育的职业导向性——从历史与比较的观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