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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家庭暴力已经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促使家庭矛盾社会化,增加了妇女和青少年刑事犯罪的几率,同时催化了众多家庭解体引发社会不稳定。目前,我国虽有一些法律、司法指导意见等对该问题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缺少了有效性、实时性,未能严密防止和遏制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势在必行。

  • 标签: 家庭暴力 立法 法制 受害妇女
  • 简介:<正>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三个面向”,为九十年代以至下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社会的建立,准备大批法学理论工作者、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这些各级各类的法学人才大军,应该符合新时代潮流和特点,“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要求”。为此,需要改革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的体制(包括对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以及教学过程等各个方面。本文只着重讨论我国法学教育的个人目标的转变,即从培养“知识型”法学人才转向“智力型”法学人才的问题。应该培养“智力型”法学人才

  • 标签: 专业设置 教学过程 新技术革命 培养目标 知识型 社会经济发展
  • 简介:通过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对武装力量任务的规定,可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造成的后果。为适应国内外有关新形势的要求,文章提出在我国《宪法》中集中原则规定武装力量的16项任务。

  • 标签: 宪法 武装力量任务 完善
  • 简介:<正>波斯纳的著作名历来都很直白,清澈透底,直达著作的主题或问题。但也不要掉以轻心——“以往的失败就在于轻敌哟”;在像他这样的文字老手的手中,直白中说不定隐含了某些机智和诡黠,反映出他对文字的敏感和精细。

  • 标签: 序言 法律理论 翻译 波斯纳 《法律理论的前沿》
  • 简介:<正>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将载入我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将转化为我国最高的国家意志,具有最高的法律约束力。无疑,实践这一治国方略,需要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和法律工作者的具体努力。但在这背后,也凝结着众多法学研究工作者艰辛的智力劳作。有人甚至说,如果没有中国

  • 标签: 依法治国 智力支撑 治国方略 行政法学 法学研究 周教授
  • 简介:美国宪法内涵了基本权利体系演化的巨大潜力,通过以权利为中心的宪法技术发展,实现了普通法原则与革命原则的有机结合,从而使美国达到了国家能力建设的历史高度。新自由主义和身份/承认政治的特殊联姻,对战后美国的“新政”宪法秩序形成了巨大冲击。当代美国宪法不仅面临来自内部矛盾的撕裂,其传统依托的“威斯特伐利亚”宪法框架也在全球化潮流中遭遇冲击。全球社会正在经历的深刻结构变迁,预示着美国宪法模式全球化的内在危机。在私法化、全球化与治理化趋势的多重挑战下,美国宪法已经陷入去政治化和泛政治化的双重困境之中。美国宪法的当代困境具有普遍代表性,这要求我们重新思考18世纪的宪法革命遗产,从中寻找新的历史进步动力。

  • 标签: 社会系统论 宪法私法化 去政治化 新自由主义 美国宪法
  • 简介:罪名之惑3月初,西安枫韵幼儿园曝出“幼儿园服药”事件,随后与事发幼儿园临近的鸿基新城幼儿园曝出同样的服药丑闻.据调查,涉事两所民办幼儿园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均挂靠在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名下.12日,两所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孙某、枫韵幼儿园执行园长赵某、保健医生黄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刑拘.13日,鸿基新城幼儿园副园长赵某及保健医生也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刑拘.紧接着,3月15日吉林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也被曝出存在类似情况.目前,吉林市公安局已对吉林市芳林幼儿园董事长助理王某,高新区分园园长张某、园长助理郭某以涉嫌非法行医予以刑事拘留.

  • 标签: 不能盲区 儿童不能 呵护儿童
  • 简介:<正>第三十三条(对儿童或少年关于略式程序的杂则)以略式程序处分有关儿童与少年,或根据成文法有关人员被认定有罪时,不使用"有罪决定"和"判决"的用语。有罪决定或判决,在儿童或少年的场合,应解释为在案情的性质方面,因犯罪而被宣判的有罪者,它应包括有罪决定或根据该决定而提出的命令。

  • 标签: 儿童 少年法院 学校 命令 简易法院 作为犯罪
  • 简介: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女性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呈现高发、频发势态,被侵害对象多为偏远地区的中小学生,犯罪群体多为公职人员。这类犯罪形态不仅表现出我们社会道德水准的滑落,也反映我们当前法制体系的缺失。结合国际社会在惩治儿童性侵害犯罪方面的法制经验,我们在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时,应当思考中国环境下的儿童性侵害特征,在行政、立法、司法、普法、教育和家教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改进相关方面的工作,建立可追责的行政、司法考评机制,以法治思维对待儿童性侵害犯罪及其司法应对中的欠缺,创造性的探索司法应对和改进举措,通过有效惩罚和预防儿童性侵害犯罪而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

  • 标签: 性弱势群体 缺德特权 司法缺失 最低容忍 化学阉割
  • 简介:近三年来。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强校为目标,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重要指示,坚持“讲团结、谋发展、建强校、铸辉煌”的工作方针和。一主多翼、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

  • 标签: 构建和谐校园 陕西省委党校 中共 力量 凝聚 胡锦涛总书记
  • 简介:近年来,世界各国各种形式的虐童现象居高不下,而家庭环境中儿童虐待现象尤为突出,给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家庭环境内儿童虐待的心理危害和致成因素,才能真正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制定正确的应对策略。儿童权利是当今世界人权的重要内容,唯有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才能防止和降低家庭环境内儿童虐待现象的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 标签: 儿童虐待 家庭 心理成因 应对策略
  • 简介:介绍买卖妇女、儿童行为可作为买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行为人对买卖双方所持帮助故意及其支配下的介绍行为的具体情况对其共犯形态进行判断,在帮助买卖一方故意支配下实施介绍行为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帮助犯定性处罚。在帮助买卖双方故意支配下实施介绍行为的,按想象竞合犯的处罚规则,从一重处断。介绍卖淫罪、介绍贿赂罪不是将介绍行为入罪的有力例证,没有必要将介绍买卖妇女、儿童行为独立成罪。

  • 标签: 介绍买卖 妇女 儿童 性质
  • 简介:对于残疾儿童这类最困难、最脆弱的残疾人群体,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全方位维护残疾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益。目前对残疾儿童监护养育模式主要有机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公民收养三种模式。实践证明,残疾儿童的收养可为残疾儿童提供理想的家庭生活,是养育残疾儿童的最佳方式。为了帮助残疾儿童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让其在养父母的抚养教育下享受家庭温暖并得到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国收养法律制度对收养残疾儿童还专门作了例外规定。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残疾儿童的渠道,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收养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涉外收养法律法规为规范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提供了有效机制。无论是我国有关残疾儿童国内收养还是跨国收养的法律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与不足,亟待从实体与程序上予以完善。

  • 标签: 残疾儿童 国内收养 跨国收养 法律机制
  •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司法成为一种专门且相对独立的活动,这不仅是分权制衡的必要和纠纷解决的产物,也是现代国家统治正当化的策略选择。由此,司法活动既受内在限制,也蕴含了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力量。面对人们司法预期增长与法院自身能力不足的矛盾,司法力量的铸成需以克制为基本立场,并依靠相应的制度和司法技艺灵活处理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正当性的社会需求。相形之下,转型中国的司法尚未完成现代化就已经无法避免能动的角色担当,其力量的培育不仅需要在审判独立性方面着力,而且还要注重为法院“减压”,并理性认识和评估法官实践中的智慧。

  • 标签: 司法 两难困境 克制 能动 司法技艺
  • 简介: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中由“形式/实质非理性”和“形式/实质合理性”构成的有关法律思维类型的概念体系,同康德哲学有着紧密牵连。这种哲学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原本是四维的“合理性”概念体系,从而使该体系始终存在着蜕变成简洁但更为尖锐的、呈现为“形式合理性/实质非理性”这一形态的二元论的可能。对相关韦伯文本的审视映证了这一可能。韦伯有关现代法律中的核心张力的论断,因而体现为“形式合理性”和“实质非理性”之间的冲突。由于韦伯在“法律社会学”中将现代资本主义视为“核心议题”乃至“最高价值”,且认定“形式合理性”法律与之存在“选择性亲缘关系”,所以他个人倾向于“形式合理性”一侧,并将“实质非理性”的法律主张主要归园于工人运动。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的现实发展表明,资本主义同“形式合理性”法律之间的联系并非绝对。整个“法律社会学”文本都体现出韦伯将概念和观念置于经验事实之上的倾向,而这些概念和观念本身又受到韦伯自身价值取向的引导。因此,这也意味着对社会科学“客观性”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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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46年1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是20世纪中国最重要的制宪会议与民主盛会之一。本文依据大量史料考察了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推动因素、参会党派力量对比以及政协会议闭幕后的各方评价。政协会议由国共双方、中间党派与美国四方合力促成。参加政协会议的五方党派38名代表中,中间党派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国共;从对国共的政治立场看,则支持国共双方的力量相当;从对民主宪政的追求看,大多数中间党派表达了强烈的民主要求。政治协商会议所达成的五大协议,得到了各方广泛赞誉,并为中共后来的新政协运动和多党合作奠定了政治基础。

  • 标签: 政协会议 党派互动 多党合作
  • 简介:<正>在马萨诸塞州区法院的审判室里,几乎每天都可以看见主持法官向孩子们教授法律。孩子们观看男女法官判定实际的被告或原告并传下实际的判决。这些活动是一个州范围内计划的组成部分——这个计划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计划之一——向小学生和中学的学生讲授法律活动的方式和法院的知识。自从一九七九年以来,马萨诸塞州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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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拐卖行为客观上完全可能现实地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身体安全或家庭关系,但是将其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稳定的法益,不仅不利于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周延保护,而且不能很好地反映刑法规定本罪的目的。将人格尊严视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既能实现相关刑法条文之间的协调,又揭示和反映了本罪的本质特征,同时又可以最大程度地拉近"剥削"与"出卖"之间的实质联系,有利于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接轨。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人口贩运罪之间的差异,不仅不足以影响我国全面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而且可以兼顾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国情,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本罪的打击范围,更好地反映国际法和国内法保护妇女、儿童的立法宗旨。采纳"人格尊严说",有利于确定"以出卖为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有利于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有利于否定"违背被害人意志"的构成要件地位。

  • 标签: 拐卖妇女、儿童罪 犯罪客体 以出卖为目的 实行行为 违背被害人意志
  • 简介: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林亚刚为坚决打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月9日4日通过了《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4条、第5条分别设立了聚众阻碍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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