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简介:“公立医院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理念,在新一轮医药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和公立医院改制不断深化背景下,有其独特的价值。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强调公立医院社会责任,探索一条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又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既能满足人民群众享受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又能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既有服务、又有责任,既有竞争,又有活力的发展之路,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公立医院社会责任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从生态、体系、治理角度去分析公立医院运行,更能把握和掌控其社会责任的内在逻辑,更能理解和领悟其社会责任的实践过程。
简介:药房外包(托管)是在国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最终实现“医药分开”的改革过程中自发出现的一种现象,迄今已有17年的历史。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任何领域的任何改革都要符合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对医药分开改革中发生的药房外包(托管)现象,理应进行法律的审视、评价与规范。本文梳理归纳了公立医院药房外包(托管)的主要形态和特征,从外包(托管)关系基本构成入手,明确药房(外包)托管的法律含义和法律性质。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医改政策,进一步分析阐述其中存在的涉嫌无效、涉嫌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诸项法律风险,探讨可能构成的法律责任。藉此为“医药分开”相关改革举措的设置与实施,提供法律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