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两年,某软件著作权人利用TELNET协议远程登录被控侵权人的网站服务器,并将带有其软件名称的反馈信息经过公证,作为侵权证据,诉请法院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成立。各地法院对此莫衷一是。本文认为,关于TELNET取证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中的作用,需明晰举证责任完成与否,结合考虑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要素,在综合分析经公证后TELNET取证所获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据效力后,方能得出较为合理的结论。TELNET取证所获电子数据经公证后,可作为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的证据材料,但尚不足以作为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主要证据。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仍应恪守"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规则。
简介: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边界一直是一个很难判定的问题。最近在美国引起轰动的甲骨文诉谷歌案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答。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计算机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否受版权保护。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API不构成作品,二审认定API构成作品,再审法院判决API虽然构成作品,但谷歌公司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这一判决顺应了开源软件运动的趋势,无疑将会对整个计算机软件行业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