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诸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可见,重要性可视为会计报表中包含的错报、漏报能否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会计报表全面反映的整体理解的“16界点”。合理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用《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而要适当地运用重要性原则,首先要正确认识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目前的审计理论中,一般都这样论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之间为反向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所需审计证据越少,反之亦然;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之间也为反向
简介:2001年中天勤事发后,相关的监管政策导致审计师在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环境的同时,需要承受来自客户的更大压力。在监管政策带来的双面夹击下,审计师报告决策的谨慎性将朝着哪个方向移动?采用1999至2002年的数据,我们发现,在相关监管政策出台之后,审计师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明显下降,同时,审计师对于不同方式的盈余管理采取了差别报告策略。总体看来,审计师报告决策的谨慎性是下降而不是上升了。另外,我们还发现,在审计意见决策的谨慎性方面,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小所的下滑幅度要快于大所,本地所要快于非本地所。本研究为理解监管政策在形成审计意见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提供了帮助。
简介:现实中,民间审计收费方式对审计独立性的侵蚀正初露端倪。首先,审计形式上的独立渐被削弱。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有着密切关系,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从客户收取的审计服务费。这样,从社会公众看来,已经很难将审计看作是充分独立的。同时,审计实质上的独立亦遭到侵害。竞争日趋激烈的审计职业使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更多地关注增加客户名单和收益,其结果是:一些勇于坚持意见的事务所其收益状况将受到很大影响。故而,事务所之间为争夺客户并与之建立长期关系,除了打出降价的招牌,还体现在对待审计结果的态度上。理论上讲,审计人员应持不偏不倚的立场,出具客观公正的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某些情况下,基于利益考虑,事务所及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