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几年我国企业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正以较大的幅度增长,作为涉外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我们每天收到的信函、电话及来访咨询为数可观,从咨询中我们看到我国有些企业在商标注册及商标使用问题上有不少模糊认识,因此,我们感到在提高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和产权意识的同时,如何使用和保护好企业的商标已成为我国各企业应认真思考和探讨的一个问题。下面,笔者根据多年的商标代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就商标的使用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申请的关系许多企业在咨询中问到,其商标尚未在国外使用可不可先申请注册?根据我们的经验,无论是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国家还是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尚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
简介:[案情简介]北京京泰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以经营速冷食品为主的中外合资企业。1994年6月,该肥司申请的“小二哥”高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批准,核定使用商品中包括元宵和汤团等,产品投放市场后销量可观,在消费者中有较好的信誉。随后,北京京泰食品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以“小二哥汤圆”字样的成袋汤圆销售,便向东城工商分局举报,要求查处。经查,生产经销该汤圆的北京博雅食品厂并未经“小二哥”注册商标所有人北京京泰食品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用款5600元,以0.07元/个的价格从廊坊一私人手中订制带有“小二哥”注册商标的速冻汤圆塑料袋80000个,而后将自行生产的汤圆分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