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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的《联邦年休假法》实施已经有50年,经过多年学术讨论和司法实践的积累,对于年休假请求权的成立、年休假的安排和补偿、年休假工资等问题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树立了安排年休假应该尊重雇员意愿的原则,同时又明确了雇主可以拒绝雇员要求的两种例外情形。为了在我国更好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必要学习借鉴德国法定年休假制度

  • 标签: 年休假请求权 年休假的安排和补偿 年休假工资
  • 简介:为了落实环境保护上的协动原则,有效预防环境污染问题,德国建立和完善了环境团体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立法上对环境团体提起公益诉讼规定了诉讼资格和起诉条件,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团体方可行使诉权。德国环境团体公益诉讼在很多方面有别于其他国家,这是由于各个国家对环境团体公益诉讼地位的定位不同而形成的。受欧洲法院相关判决的影响,德国于2012年进一步修改了相关法律,取消了提起诉讼必须存在个人权利受到损害之要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依据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立法上并未规定过多的特别程序规则。

  • 标签: 环境团体 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 诉讼资格
  • 简介:欧盟最近作出了暂停对进出欧盟机场的第三国国际航班实施“航空减排指令”的决定,一定程度地缓和了此前国际社会和欧盟之间的紧张局势。不过,欧盟仍然以欧洲法院关于“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的裁决为“背书”,坚持其单边措施的合法性,并且不排除未来有继续实施的可能。虽然欧洲法院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中曾裁定该指令并未违反国际法,但这一内部裁决并不能改变欧盟单边措施违反国际法的事实。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法,国际法要成为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标准需满足严格的限制条件。欧洲法院基于“内向型司法”的倾向,对《芝加哥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国际习惯法规则进行了限制性解释,因而使国际法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中被边缘化。欧洲法院维护了欧盟法的“自主性”,但损害了欧盟“尊重国际法”的宪法性目标和原则。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成员在国际法上有充分理由抵制欧盟的单边航空减排措施。与此同时,国际民航组织应争取在年内就全球航空业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以避免欧盟重返单边主义。

  • 标签: 欧盟航空减排指令 司法审查 欧洲法院 欧盟法 国际法